青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书面)

日期:2012-03-06 来源:《青海人大》公报版
字体:【 打印本页

省人大常委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1月22日分组审议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赞同修改决定草案,没有对其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11月22日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对修改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讨论稿)进行了审议,提出了修改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经11月23日主任会议审议,提出了修改决定表决稿。
       建议修改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汇报,连同修改决定表决稿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