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5月11日,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宁市城西区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青政函[2010]90号)的精神,西宁市城西区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整建制划归城中区管理(划归涉及人口30700人)。要求调整城中区、城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依照选举法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依照本法的规定重新确定”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对西宁市人大常委会的请示进行了认真审核研究。认为西宁市城中区、城西区因行政区划变动造成人口较大变动,应由省人大常委会按照选举法第十二条“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规定,依法对两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重新确定。
根据西宁市人大常委会的请示,依照选举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的规定,经核定,西宁市城中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应为158名,实际比上届增加9名;西宁市城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应为168名,实际比上届增加11名。请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此意见如获通过,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以上说明(书面)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西宁市城中区和城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书面)
日期:2011-08-08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