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09年医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出台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中央6号文件精神作出重要批示。2009年4月国务院启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后,省政府及时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福顺为组长的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09]13号),省政府还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青政[2009]60号),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了全省医改工作。省政府决定三年总投入104亿元,保证医改五项重点任务的完成。其中原财政投入基数资金73亿元,新增投入31亿元。各州(地、市)政府也相应成立了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及组织协调机构,保证了医改工作有序开展。一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和省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相互配合、通力协作、扎实工作,基本实现了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为下一步深化医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9年,围绕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重点工作,共有10个方面34项具体任务(实施时间为2009年4月到2010年3月)。经过各地区、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完成了10个方面34项具体任务中的32项,完成国家任务目标的94.1%。其中超额完成五项:一是在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方面。2009年全省有334.3万农牧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6.8%,比国家要求高6.8个百分点。二是在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方面。将参加新农合农牧民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44.3元提高到84.3元,人均筹资标准由原来的54.3元提高到104.3元,提前一年实现了国务院关于新农合筹资标准翻番的目标。三是在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方面。2009年国家要求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根据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省将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列为首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地区,试点县占全省总县数的37%,高于国家要求7个百分点。四是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方面。在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全省又新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项,即农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贫困家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唇腭裂患儿免费矫治,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五是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面。经过积极争取,西宁市被国务院医改办确定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同时,积极探索城镇居民医保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办法,努力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
二、2010年医改主要任务和进展情况
(一)2010年医改主要任务
为确保2010年医改工作有序推进,今年上半年,省政府相关领导及成员单位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召开医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改工作。同时,接待以张茅同志为组长的国务院医改办工作组来青调研,汇报了我省医改工作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陆续制定出台了医改配套文件14个,落实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近5亿元,落实中央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300万元,促使各项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国办函[2010]67号),从我省医改实际出发进行具体分解,2010年共有16项主要任务,58项具体工作指标,明确了责任单位及相关要求。围绕今年的医改重点任务,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包括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基本医保基金管理水平等3项主要任务,12项具体工作指标。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包括进一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等4项主要任务,15项具体工作指标。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挥村卫生室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等3项主要任务,9项具体工作指标。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包括完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力建设等3项主要任务,9项具体工作指标。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包括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管理体制和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等3项主要任务,13项具体工作指标。
(二)2010年医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2010年度医改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坚持两手抓,在抓好玉树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坚持稳步推进医改工作。省政府于8月6日召开了省医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总结和部署了全省医改工作,省医改办与7个州(地、市)政府签订了医改目标责任书。各成员部门按各自职责,相互协调配合,狠抓医改任务落实,全省医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共128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95%。提高了城镇职工医保统筹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了40元,筹资水平按不同年龄阶段达到160—240元,达到了国家规定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的标准。并完善了大中专学生的参保政策,明确了补助标准。
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154.3元,参合率达到96.3%,比国家要求高6.3个百分点。新农合住院费用政策性补偿比例省到乡分别较2009年提高5个百分点,医药费用最高支付限额达3万元。在海南州、海西州开展了新农合州级统筹试点。采取家庭账户加门诊统筹的模式,设立门诊统筹基金,对21种慢性病门诊费用进行统筹补偿,新农合门诊统筹地区达80%以上,在全省95%以上的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报制度。积极推行新农合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在省到乡四级医疗机构实行了新农合住院费用单病种质量控制和付费制度。在大通县开展住院费用按床日付费试点。在海南州和湟中县启动开展了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
二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在上年17个县纳入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将西宁市、海东地区共13个县(区)纳入基本药物实施范围,共有279个乡镇卫生院、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3701个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在全省65%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目标,比国家要求高5个百分点。建立了以省为单位的药品公开招投标采购平台,对306个基本药物品种、2363个品规进行了免费集中招标采购,基本药物价格平均降幅达23.92%,减轻群众用药负担2.76亿元。招标确定了47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5个百分点。4月份,省政府召开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成立青海省基层医疗机构增补药品目录遴选工作咨询专家组和评审专家组,组织开展新增目录遴选工作,按30%左右的标准增补我省第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100种(化学药30种、中成药30种、藏成药40种),遴选的100种药品正在向全社会公示。同步推进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已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2.55亿元,建设16个县级医院(含民族医院)、4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120个村卫生室、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海东地区精神卫生机构,现大部分项目进入紧张的施工阶段。
启动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制订出台了《青海省开展农牧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2010年70名5年制免费医学本科生招生计划顺利完成。积极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省政府决定2010年选聘1000名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见习1—2年,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服务。三级医院帮扶县级医院工作全面展开。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农区村医年补助达到5000元,牧区达到6000元。全省村医培训专项补助每年安排200万元,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进展顺利,120名州县级医院专科骨干人才到省市、辽宁省和沈阳军区医院进修学习;培训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机构服务人员分别为650、2803和133人次,占年度任务的40%、66%和89%;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工作重点安排在下半年,到年底可全面完成培训任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已在海北州祁连县开展示范点建设。
制定下发了《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青海省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青海省重点中藏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制完成了《青海省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面。全省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57%,并逐步开展微机管理,比国家要求高27个百分点。全省建立农牧民基础健康档案295万人,建档率达到83.5%;建立规范化档案51.9万份,占本年度建档比例的7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完成乳腺癌筛查8470例,宫颈癌初步检查2.5万例。为2.8万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了补助,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6.7万人,占当年计划96%。2000例白内障复明工程已完成535例手术任务。计划修建6.62万座农村改厕项目,已完成5.3万座建设任务,占计划的80%。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应完成31县、432个监测点,实际完成29县、414个监测点,完成率95.8%。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在西宁市城中区、平安县、刚察县、格尔木市开展了健康咨询、自愿病毒检测等工作。
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出台了《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青政办[2010]74号),成立了省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卫生、编办、发改、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的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小组,西宁市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上报国家,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经过一年多改革实践,全省医改工作稳步推进,收到了一定效果,但客观地看,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各地医改进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对深化医改的政策体系缺乏整体把握,对操作性强的改革措施落实较快,而涉及体制、机制改革的措施落实较慢,影响了医改整体进程;有些医改配套文件需要抓紧出台,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标准、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套政策等;有的地方医改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对于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全省医改整体推进情况看,进展基本顺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确保今年医改各项任务如期完成,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积极协调配合的局面。医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继续坚持各地和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推进医改。既要抓宏观决策,也要深入一线,分析研究具体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省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定期组织研究医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积极配合,同心协力,出谋划策,共同把我省的医改工作组织好、实施好。
(二)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医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实施情况直接决定着医改能否取得实效。随着医改的推进,工作重点逐步从制定政策转移到落实政策上来。我们将继续通过调研、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和部门的督促指导。为全面落实2010年各项医改工作,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排部分成员单位,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对全省医改进展情况专项督查。省政府督查室也将安排专项督查,确保今年医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狠抓薄弱环节,力争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在统筹推进五项重点任务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是重点和难点,预期存在困难和问题较多,我们将积极寻找工作突破口,重点突破。认真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全面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配送,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研究拟定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科学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结合西宁市实际,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探索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出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意见等。
同时,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重点抓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彻底解决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努力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和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
今年医改任务重、时间紧,特别是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改革的综合性、复杂性进一步显现,面临的困难逐步增多。但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今年重点任务,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