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全省体育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复函

日期:2010-02-24 来源:《青海人大》公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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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青人常字[2009]36号)收悉后,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研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努力推进体育事业持续协调发展方面的问题
    (一)贯彻落实《体育法》,将体育场地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加强健身路径和其他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不断改善群众参加体育健身的环境和条件
多年来,我省坚持以“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以“建设群众身边健身场地、健全群众身边体育组织、举办群众身边经常性活动”为目标,认真落实《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体育场地建设、体育健身环境建设取得了实际成效。1997年至2008年底,在国家体育总局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先后争取到国家体育总局项目833个,其中“雪炭工程”11个,“民康工程”6个,“健身路径”268套,青少年体育俱乐部36所,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1个,农民健身工程361个,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4所,国家级传统项目学校6所,学校体育场馆开放10所。项目涉及金额达到15479万元,其中:总局投入6795万元,占总投资的43.9%;本省自筹6904万元,占总投资的44.6%;地方配套1789万元,占总投资的11.56%,项目的实施使全省861个单位从中受益。2004年我们还筹资300万元为全省农牧区399个乡镇和495个行政村赠送了篮球架等体育器材;2008年投资170余万元,向省市学校、单位赠送自行车2200辆以及头盔800个。同时,有关部门将发展体育产业纳入重要日程,相继建成环青海湖民族体育圈、尖扎水上国家训练基地、青海湖基地、宁湖基地、青海省全民健身中心、西宁市大众健身广场和羽毛球馆、西宁市全民健身中心投资等项目,使我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进入投资最多、力度最大、成效最显著、群众最满意的历史最好时期。今后,我省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体育法》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体委1986年11月29日颁发的《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用足用好国家政策,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在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群众性体育活动的需要,合理安排体育健身场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二)进一步改革现行体制,鼓励学校和单位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建立健全相关激励和补偿机制,充分利用好现有各级各类体育场馆
    根据2003年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我省的体育场地资源中有96%的体育场地在教育系统。2008年我省尝试将西宁市10所学校的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今后,将继续执行《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利用现有公共体育设施,不断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力度,促进群众体育运动的开展。一是加快对国家投资的学校、单位体育场地的社会开放进度,在保证学校和单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二是根据体育彩票销售情况,逐年加大彩票公益金对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投入力度;三是建立和完善学校、单位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机制,对开放时段、活动内容、场地管理维护等进行规范;四是根据各学校安排的不同健身项目,给予体育器材等方面的支持。
    (三)进一步拓宽培养体育人才思路,培育具有高原特色的竞技体育项目,努力提升竞技体育水平
    近年来,我省体育主管部门立足省情,在体育专项资金少、体育专业人才不多的情况下,突出自行车、射击、马拉松等优势项目,培养了一批体育后备人才。我省运动员任龙云入选奥运会中国代表团,林云、苏伟入选奥运会中国代表团替补队员;刘彪、吴生君、尹顺金、乔硕、张越、徐晴等一批年轻运动员在国际国内赛事中显示出较强实力,成为我省运动项目中的生力军;2008年,我省有223人次参加了田径、摔跤、射击、自行车、拳击、跆拳道、赛艇等项目的国际、国内比赛,获得第一名25项、第二名15项、第三名13项、第四至第八名36项(其中,获得国际比赛第一名3项、国内比赛第一名22项);2008年8月5日,省政府召开2007年—2008年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表彰大会,对任龙云、时伟元等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予以了表彰奖励。
今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竞技体育工作。
    1、突出优势项目,培养后续人才。根据我省特殊的高原优势和现有竞技项目布局情况,集中力量加强对马拉松、中长跑、竞走、自行车等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运动员的培养力度,特别是要针对我省举办的三大国际体育赛事的需要,着重提高我省第一支自行车职业队(天佑德队)的管理和训练水平,并采取和企业联办或自办的方式,积极组建第二支自行车职业队,壮大自行车队伍规模。结合我省成功举办中国•青海世界杯攀岩赛、世界攀岩锦标赛和一系列登山比赛及玉珠峰国家登山基地建设的需要,尝试组建青海省登山队和攀岩队伍,推动高原体育运动项目的开展。同时,加快我省中小学青少年足球队的组建和训练,培养高原足球后备人才。
    2、加强体育培训基地建设,培养高水平的教练员和科研队伍。发挥各级业余体校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作用,进一步拓宽办学思路,改善培训条件,强化内部管理,形成各自的办学特色和优势项目。同时,转变用人观念,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缩短培训周期,加快知识更新时间,加强对我省各类体校教练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练员素质,提高业务水平,与我省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相适应。结合我省重点项目,加强系统训练、科学训练的研究工作,充分利用国家高原训练重点实验室的力量,加强各个重点项目的专项科技攻关,提高科技服务和科技保障水平。
    3、加强运动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多巴国家高原训练基地在训练保障、科技保障、后勤保障等方面优势,加强与国家各项目运动队和外省各运动队的合作交流,通过向国家队、解放军队等高水平运动队输送或试训、带训、自费培训等方式,拓宽后备人才的培养渠道,提高成材率,提升我省重点项目的整体训练水平。同时,加强和体育强省的合作交流,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引进高水平教练员和运动员,促进我省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
    4、拓宽投资渠道,吸引社会力量投资体育事业。在保证现有各级体校、各优秀运动队抓重点项目训练,培养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思路,制定政策,积极引导我省有能力的大专院校、企业以及各种社会力量投资体育事业,为培养高层次体育人才、培养优秀体育人才创造条件,形成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体育发展格局。
    (四)规范和引导民族传统体育,建立健全各类体育协会和群众性体育组织,夯实体育工作基础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健全各类体育协会和群众体育组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一是有关部门连续多年在循化县撒拉族自治县举办了“全省农牧民篮球锦标赛”,使该项比赛成为活跃当地群众生活的体育活动。二是针对我省少数民族群众喜爱射箭运动的特点,在各地开展了民族射箭活动,并与香港特区、韩国民间射箭队进行了互邀互访,乐都县南山射箭还被列入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三是在玉树、海北藏族自治州和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举行赛马、赛牦牛活动,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举行那达慕大会,吸引了众多国内外游客,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四是针对群众晨练的需要,利用城镇广场组织群众开展健身运动,受到各族群众的热烈欢迎。五是2004年以来,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民委的要求,对循化撒拉族的打蚂蚱、海东农村的打梢、互助土族的轮子秋、黄南藏族的骑马点火枪等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进行了挖掘,为传承民族传统体育作出了积极努力。
    今后,我省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强体育协会和群众性体育组织建设。一是每年有计划地安排各体育协会广泛开展各类群众体育比赛3—5次;二是每年对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情况进行考评,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开展群众体育工作有活力,在群众中有影响的协会进行表彰奖励;三是对各协会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在资金上给予一定支持,不断提高各协会造血功能,在现有33个协会,16个俱乐部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部分协会,扩大群众体育的覆盖面。
    二、关于加大投入,推进体育产业化方面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坚持“跳出体育看体育、跳出体育干体育”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以发展体育事业为突破,带动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逐步形成了以“环青海湖民族体育旅游圈”为主体,以“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中国•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国•青海高原世界杯攀岩赛”等“三大赛事”为中心的体育发展新格局。一是通过赛事的有力拉动,将体育与旅游、文化相结合,初步形成了具有青海高原特色的体育品牌和体育、旅游产业市场;二是凭借独特的高原体育资源,创出了具有青海特色的民族体育、文化、旅游品牌,促进了环湖地区体育、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三是促进了群众体育与经济贸易活动的结合,增加了农牧民群众的收入。
    (二)相继建立起多巴国家高原训练基地、尖扎国家水上训练基地、玉珠峰国家登山基地等体育基地。这些基地的建设和应用,极大地推动了我省体育建筑、体育用品、体育健身服务、体育竞赛等项目的发展与建设,促进了体育产业的发展。
    (三)体育彩票事业有了新的突破。2008年。全省累计销售体育彩票2.29亿元,在全国市场份额排名由年初的第29位跃升为第11位,上缴体育彩票公益金6020万元,代缴税金508万元,发放佣金1603万元,帮助800余名下岗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同时,经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中国体育彩票自2009年3月份起在全国范围内发行以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和大美青海为主题的系列即开型体育彩票,这是我国首套以单项品牌赛事和国家公益体育彩票有机结合的典范,是推介环湖赛、宣传青海、展示青海大美风光和人文风情的新平台,也是我省宣传青海、扩大青海影响力,推动环湖赛健康发展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了大力推进体育产业化进程,今后,我省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研究和制定有关规定,为体育产业发展创造条件。一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促进体育产业市场化进程,逐步将“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中国•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国•青海高原世界杯攀岩赛”推向市场,利用三大国际赛事品牌效应积极开发体育纪念品、吉祥物等衍生产品,加快形成产业链;二是继续加强相关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多巴国家训练基地、尖扎水上训练基地、玉珠峰登山基地二期等相关项目建设,更好地满足国内外运动员训练的需要;三是严格遵守《彩票管理条例》,加强体育彩票的管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推进体育彩票规范化、法律化进程。同时,要发挥彩票公益金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关于加强法制建设方面问题
    2001年8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登山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11月21日经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了《青海省外国人登山管理条例》;2009年7月3日省政府转发了省体育局《关于促进我省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西宁市制定出台了《西宁市体育场管理暂行办法》。这些政策从法律上、制度上保护了体育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体育市场经营活动,保障了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根据我省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并结合新形势下我省体育工作新的情况和新的变化,各级政府和体育主管部门重点就加强体育市场经营活动开展了一些调查研究,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了体育市场监管。下一步我省将对体育市场管理、全民健身运动、体育设施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力争形成相关提案,争取早日报省人大立法,使全省体育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