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我省部分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书面)

日期:200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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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教科文卫委员会根据监督法的相关规定,于4月上中旬组织对省政府有关部门、海东地区和海南、黄南两个民族自治州及所属8县发展职业教育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委托海北、海西、玉树、果洛4个民族自治州和西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本行政区域的职业教育情况开展了调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彭生、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伍国成、副主任委员周国建、委员王天才、高昭平、全国人大代表程苏参加了调查活动。调查组除听取专题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外,还实地察看了6所中等职业学校及设有职教班的民族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高级中学,倾听各方面的意见,比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全省职业教育发展情况。

一、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端正教育指导思想、促进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举措,使我省职业教育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一)职业教育发展规模不断扩大。2006年,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66所,其中国家级重点学校7所,省级重点学校4所,招生26059人,在校生36886人,当年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比2001年的3006人、12296人净增23053人、24590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5所,招生4128人,在校生9074人,当年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比2001年的1342人、3130人净增2786人、5944人;各类职工培训和农民文化技术培训机构949个,每年有20多万农牧民和职工接受各类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与“九五”末期、“十五”初期相比,多数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均已翻番。仅2006年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比上年增长了68%,创历史最高水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占高中阶段招生的比例由上年的29%上升到36%;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已占大学招生比例的50%,在校生数也从39%提高到41%

(二)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有了较大改善。2006年省政府下发了《青海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意见》,并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形成省职业教育联系会议制度,明确有关职能部门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职责。同时,将职业教育纳入 “十一五”规划纲要,编制上报的《青海省2005年—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已经国家批准正在全面实施。2006年省级财政安排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从每年200万元提高到2200万元,重点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等;争取到财政部、教育部500万元资助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资金。西宁市、黄南州等地相继召开职业教育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十一五”时期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并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职业教育。

(三)职业教育办学能力逐步增强。2002年以来,省内多所职业学校积极探索联合办学的新途径,联手与天津、北京、江苏、浙江等外省市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合作招生、异地就业,大大增强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2006年,省内职校与东部省份合作办学联合招生达3436人,比上年增长1365人,本省城乡职校联合办学招生达1832人。截止目前,有34所职业院校与358个省内外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在95%左右,高等职业学院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也超过了80%2005年全省各地中等职业学校培训回乡青年5000人,并将他们全部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其中60%到省外就业,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此外,海南州、黄南州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上突出了地方特色,开设了藏医、热贡艺术等课程;平安县职业学校十分注重实训基地建设,重视学生实用技能培养,毕业生就业率较高,为社会输送了成批的技能人才。

二、职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认识不足。近两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率虽然远远高于大学生就业率,但绝大多数家长、学生受传统和现实的各种因素影响,仍然把读高中、上大学作为首选,把进职业学校学习作为不得已的选择,这与经济社会对大批量的有技能的劳动者强烈需求形成明显的反差。社会各界“重学轻术”的思想根深蒂固,一些地方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存在着轻视职业教育的现象,对于发展职业教育持观望态度,政策和舆论引导不够,造成职业教育发展缓慢。

(二)职业教育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财政性教育投入比例偏低。近几年职业技术教育的财政性经费投入虽有所增加,但增长比例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的增长比例差距较大。校园建设投入、公用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远没有达到“职业高级中学的公用经费标准应高于普通高级中学”的目标和要求。我省规定的“城市教育费附加中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已实现‘普九’地区不低于30%,其他地区不低于20%”等政策尚未得到很好的落实。职业教育在社会资源中的弱势地位还表现在部分学生生活贫困,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我省职业院校学生70%以上来自农牧民家庭,其中多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欠费现象较为普遍。

(三)职业学校校舍紧缺,实训基地建设滞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校舍面积13.49平方米,而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校舍面积仅为10.6平方米,按国家生均校舍面积最低标准为16.15平方米计算,只能容纳在校生2.42万人。全国职业学校生均专用设备2.3千元,而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专用设备仅1.8千元,而且还在使用一些陈旧落后的设备。软硬件不足、设备老化,使学生在学校学不到应有的技能,影响家长送孩子上职业学校的积极性。

(四)管理体制不顺,难以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从职业教育管理部门看,由于教育、劳动、发改委、经贸委等部门分别承担着职业教育培养、考证、使用、培训等职能,实行分口管理,尽管各个部门配合密切,但在信息资源共享、发展规划、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整体统筹协调性不强,办学效益不高。从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看,就业准入制度尚未健全,一些用人单位继续聘用未经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低素质劳动力,这不仅占用了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毕业生的就业机会,也给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隐患。在企业有一技之长的职校学生与未经专业培训的社会人员待遇上没有多大区别,导致职业学校的吸引力不强。从职业教育的内部机制看,部分职业学校的教学管理还没有完全脱离普通高中的办学模式,存在“职教普教化、教学理论化、模式单一化”的问题,仍以学历教育为主,忽视了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农村牧区职业学校目前设置的专业大多以第三产业为主,一、二产业的专业较少,尤其缺乏培养高级技能型劳动者的职教设施。

 (五)教师队伍建设途径较窄,专业师资力量薄弱。基层职业学校教师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有不少教师是“半路出家”,专业教学水平难以保证。因历史和体制原因,学校急需的人才引不进来,一些不能适应职业教育工作的人员又不能流动,文化课教师偏多,专业课教师明显不足,尤其是“双师型”教师严重缺乏。如海东地区现有在校生7590人,专任教师247人,师生比达1:30.7,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仅50,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师生比远远高于全国1:23的平均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地方法制建设,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制定《青海省职业教育条例》几年前省人大代表就作为议案提出,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也列入立法计划,但由于相关部门调研、起草工作行动迟缓,至今未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督促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抓紧调研、起草工作,早日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各级人大应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执法检查,督促政府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新闻媒体、各类职业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等,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和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消除“重学轻术”思想,转变就业观念,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重视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落实职业教育法关于经费的相关规定,完善多渠道筹集资金机制。一是加大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适度提高生均经费标准,安排建设性专项经费,建立项目库,支持职业学校搞好基本建设。二是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中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已实现“普九”地区不低于30%,其他地区不低于20%等政策。三是统筹使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技术培训、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四是通过政策引导,吸引社会投入资金,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经费。

(三)强化政府统筹责任,创造发展职教的良好环境。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把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合理规模。集中力量办好一批省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搞好省级、西宁、海东、海西等人口较集中地区的职业学校,六个自治州原则上集中力量各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实训设施和生活设施,尤其是要注重实训基地建设,切实提高学生实训技能。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并将支持项目设备集中起来,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应加快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有关劳动用工技术标准和培训、认定、发证、使用、待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提高实用型技术人才的待遇和社会地位。严格考核用人制度,已列入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或工种,应聘用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事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培训使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辞退,以规范劳动用工市场。各级政府要积极研究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政策和措施,对接收实习合作协议的企业在税收上予以优惠,对支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接纳职业学校毕业生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职业学校要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着力深化教学改革。各级职业学校要大力发展技能含量高的专业,重点加强数控技术、电子技术、焊接、建筑、民族制药、物流、盐湖化工、藏地毯加工、旅游等专业。要紧贴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形成办学特色,打造职校品牌。探索建立校企联系会议制度,寻求校企紧密联系、长期合作的关系,实现“订单式”培训。探索校企结合实训的新途径,有条件的职业学校与企业可建立集生产、实习、培训于一体的实训中心,逐步做到消耗性实训与生产性实训相结合,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各级职业学校要主动承担农村牧区劳动力培训转移任务,重点做好回乡初高中青年的培训工作,适当延长培训期限,增加实训时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培养更多的实用型人才。省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省内高职院校在生源、专业、学制、师资培训等方面与农村牧区职业学校相互补充、相互衔接,对基层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对口帮扶。

(五)加强职教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人事部门要根据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确定职业学校编制,由职业学校自主聘用教师。各级政府要通过政策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要设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专项基金,专项用于补助师资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快专业骨干教师培养、培训,有计划地安排职校教师进修或参加各类技术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合格的职教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