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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海北州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日期: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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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方案安排8月10日至12日,执法检查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黄元带领执法检查组,赴海北州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深入海北州门源县、祁连县,先后实地检查了东川镇却藏村和美乡村建设青海汇成生态养殖基地青海东筱生态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峨堡镇白石崖村仟户牧场、野牛沟乡海盛牦牛养殖基地、冰沟工业园区、青海金祁连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祁连藏羊产业发展研究院及小微企业孵化园,通过现场问询、查阅资料等方式,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乡村产业发展与农牧民增收情况、高原乡村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情况、乡村建设与城乡融合发展情况、法律责任落实与配套制度建设情况等重要内容,与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农牧民群众亲切交谈交流,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交换意见,全面了解掌握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张黄元强调,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根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一法一条例”为全省系统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制度遵循和行动指南,是护航青海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的重要法治支撑。各地区要紧扣“一法一条例”法定职责和制度要求,聚焦青海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精准发力。持续做强特色农牧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夯实乡村产业振兴根基;强化乡村人才引育、乡土人才培育,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深耕高原特色乡村文化建设,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坚守青海生态保护底线,统筹农牧业绿色发展与乡村生态治理,筑牢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供图:农牧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