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重大部署,全面落实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2025年4月中旬全面启动了《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4月15日上午,召开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检查组组长、常委会副主任张黄元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他指出,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成效更加显著,但高原河湖生态脆弱性、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仍需攻坚突破,要正视成绩形势,坚定法治护航河湖的信心决心。他强调,此次执法检查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是破解治理难题的关键抓手,是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契机,是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建设青海幸福河湖“七个更加注重”总体要求的具体行动,要聚焦河湖长责任落实、制度执行、生态修复等关键环节,直击痛点难点,以法治手段推动问题整改,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清障护航。他要求,检查组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行动,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为打造青海“幸福河湖”提供法治保障。要提高政治站位,紧扣核心条款,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开展监督,充分体现人大监督特点,确保检查方向不偏。要推进良法善治,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梳理问题不足,推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为今后完善修改条例打下基础。要坚持严实作风,既看成绩亮点,更查短板弱项,既听取政府汇报,也倾听群众呼声,确保检查深入实际。要凝聚工作合力,执法检查组、水利专家、人大代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级人大、新闻媒体要各司其职发挥作用,确保检查协同高效。
4月15日下午,执法检查组集中观看了《幸福河湖滋润幸福生活》专题节目,省河湖保护服务中心主任受邀对执法检查组成员开展了辅导培训,就条例制定情况、主要内容、配套政策以及检查重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4月16日至17日,张黄元副主任带领执法检查组,赴海东市开展首站实地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民和县上西川水电站、中川乡禹王峡、乐都区三河湿地公园、污水处理厂、雨润镇汉庄村、群科镇群科村黄河边、新区北山、乙沙尔水库等地,通过现场问询、查阅资料、与基层干部群众交流等方式,重点了解小水电清理整改及生态基流保障、“生态保护+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沿黄环境整治及排污、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实施等情况,全面掌握河湖长制责任落实、生态修复及民生保障现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按照工作方案,执法检查组将继续赴西宁市、黄南州进行实地检查,委托其他市州开展自查,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于7月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供图:农牧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