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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我省农牧区住房抗震设防能力的建议

日期: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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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张 文

建议内容:

事  由: 我省地处青蔵构造块体东北部,由于印度板块对欧亚板块的挤压作用,境内构造运动强烈,活动断裂规模巨大,形成青海地区地震活动强烈的构造背景。青海也是我国地震活动的主体地区之一。全省97.3%以上的地区处于7度(VII)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域,全省有34个县(市、区、行委)发生过5级以上地震,地震活动分布广、强度大、频度高,据统计,自1900年以来,省内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230多次,平均每年2次。2000年至今,全省发生6级以上地震10次,其中2001年昆仑山口西8.1级地震,是60多年来我国大陆地区发生的最大震级地震。2010年玉树7.1级地震更是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2023年12月18日甘肃临夏积石县6.2级地震,致使我省多人死亡。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这些地震中,绝大多数人员伤亡事件都是发生在农牧区。

当前青海省农牧区住房相较于城市建筑而言,主要以土(砖、石)墙承重木顶架平房、土(砖、石)墙木构架承重平房、砖混结构住房、土窑等几种形式为主,住宅的抗震能力与现实要求之间仍有很大差距。随着小城镇建设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我省农牧区住房的抗震能力。如,2016年青海门源6.4级地震未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损失和房屋倒塌现象,这充分说明新农村建设中提高住房抗震能力,能够有效地减轻地震造成的灾害。但目前建成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民房依旧较少,大多数仍不具备抗震能力。

建  议:

1.加强农村住房实用抗震技术研究。地震、建设等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了解、掌据西部农牧区住房的抗震能力,针对各地农村民房建筑文化和建筑材料的特点,充分考虑农牧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大力开展农牧区住房实用抗震技术研究开发,制定农牧区住房建设技术标准,编制适合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需求的住房抗震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并向建房农牧民免费提供。县级地震、住建部门应组织开展实施行政村地震环境和建筑条件勘察活动,发布相关技术报告,提供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为农村住房建设选址、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提供依据。

2.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农村建房抗震管理。结合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尊重风俗、传承文化、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农牧区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把抗震设防作为农牧区住房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使农牧民建房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良场地和滑坡、泥石流、塌陷、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对统一建设和改造的住房,要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明确施工和验收要求,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抗震质量对村自行建设和改造的房屋,要积极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自建房抗震设防质量管理机制和办法。要注重指导农牧民对现有房屋进行加固,提高农居抗震能力。组织实施抗震住房示范工程发挥以点带面和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农居工程的全面实施。

3.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开展老旧住房改造。对各农牧区住房情况进行全面统计,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按照国家支持+地方补助+个人自筹,募集资金实施农牧区住房改造工作。消除老旧不具有抗争能力的危房。    

4.提高依法行政效能,落实基层政府责任。落实好《青海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牧区公共设施、农牧民住宅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牧区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并在技术指导、工匠培训、信息服务、资金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落实基层政府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