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议代表
苏赟
二、事由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经济社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碳汇资源向信用资源、信贷资源转化,人行青海省分行协同省发改委和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依托“碳排放监测服务平台”为430余家企业建立了碳账户,实时动态监测企业碳排放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将碳账户相关数据纳入信贷审批流程,给与差异化贷款优惠,激发企业减污降碳转型动力。目前,已累计发放碳账户挂钩优惠贷款1.82亿元,为企业节约利息支持98.41万元。但我省企业碳账户体系仅包含“取数、核算”环节,碳评级、碳效码等评价体系仍不健全,碳账户数据目前仅在贷款审批有所应用,其他非金融领域应用有待探索,拓展碳账户应用缺乏相应的政策鼓励和市场化激励。因此,建议加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健全金融支持企业碳账户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战略合作,为金融资源深入支持碳账户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建议
一是建立完善碳账户评价体系。建议“青信融”平台以碳账户数据为主体,对比行业基准值对企业碳表现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探索建立综合评价指标,发展碳积分、碳效码、碳绩效等评价体系,参照省级标准出具不同类别碳标签。探索将企业碳标签、碳信用评分及其他绿色低碳评价信息纳入碳信用报告,建立企业碳信用报告标准和规范格式,出具统一规范的企业碳信用报告,在企业授权下供金融机构查询使用。(配合单位:省发改委、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二是强化碳账户体系建设的配套政策激励。统筹财政低碳转型资金安排,通过贴息、风险补偿、担保费率优惠等手段支持碳账户体系建设,增强企业低碳转型意愿。(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三是将碳账户信息纳入环境信息披露。积极探索基于“碳账户监测服务平台”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将企业碳账户信息纳入《青海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推动碳账户覆盖企业依法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扩大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成果应用。(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四是拓展企业碳账户在非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结合产业特点组织企业申请注册企业碳账户,支持“碳排放监测服务平台”向全省企业推广应用。探索将企业碳账户功能逐步拓展到税收征管、用电指标配额、绿色企业、绿色工厂评定等方面,引导企业重视碳账户的损益。(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