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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学前教师工资待遇的建议

日期:2023-05-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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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代表王志香

: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要求。目前全州拥有正式编制的幼儿教师占比较少,但为了达到两教一保要求,全州幼儿园基本上是以政府购买服务及临聘方式来补充教师队伍。大部分专任教师是政府购买服务保教岗位,工资由每人每月省级补助750元、州级补助750元、县(市)级配套及园内经费补助四部分组成,扣除五险后,因个人学历、教龄、证件、出勤等情况不一,各项奖励工资不同,教师实发平均工资在2200元左右,工资较低,与在编教师工资相差很大,同工不同酬矛盾突出,队伍不稳定,专业性不强。

:幼儿教师同属教师范畴,建议省编办按国务院文件精神核定公办幼儿园的教师编制,逐年解决部分优秀幼儿教师的入编问题,稳定幼儿教师队伍,提高其职业吸引力。建议省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幼儿园教师特别是非编教师的财政支持和保障力度。继续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园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引导和监督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维护学前教师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