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议案建议

关于适当提高中藏药报销比例的意见建议

省人大代表 周本加

日期:2023-05-24
字体:【 打印本页

事由:中藏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智慧结晶,是中国特色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中藏药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各族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海南州作为多民族地区,为全面传承推广民族医院,加快推进藏医药事业发展,海南州从藏医药文化、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积极推进藏医药事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州各藏医院均配备有中藏医药和人员,能开展常规的中藏医药诊疗服务,群众认可程度较高。但从总体看,全州中藏医药工作由于医保报销目录受限原因,藏药纳入报销范围的仅有10余种,中藏药只有部分可以进行医保报销,绝大部分药品未纳入报销范围,无法满足广大患者的治疗需求,导致群众在享受中藏医药服务时费用较高,负担较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海南州中藏药工作的发展。

事据:全州共有提供中藏医药服务的县级医院5家,各县级医院均配备有常用的中藏医药、中成药、以及常用的适宜技术开展的相关设备,结合对口帮扶、医共体医院定期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指导开展中藏医诊疗技术、定期培训中藏医药人员等,现各藏医院均能开展艾灸、按摩、针灸、放血疗法、足浴、油疗、熏蒸等常规的中藏医药适宜技术和诊疗服务,能够为患者提供“简、便、廉、优”的事宜技术和诊疗服务,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藏药服务。但由于民族医疗机构备案制剂均划分为“丙类”药品,取消了原先“乙类”药品报销政策,导致藏药制剂均需患者自费,加大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就医负担,也不利于基层藏医医院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矛盾再次凸显。

建议:将更多符合条件的藏医诊疗项目、藏药饮片(藏药颗粒剂、散剂、丸剂)、藏药自制制剂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提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水平,综合考虑有效性、经济性等因素,纳入省级医保甲类目录,并适当提高中藏药报销比例,降低自付比例,满足群众就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