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当前,幼儿养育过程中需投入大量时间成本,经济负担和照料等各类问题是家庭选择养育时需要面对的直接难题,其中0-3岁阶段婴幼儿的照料问题更成为双职场父母的难题。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对孩子早期教育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家庭希望3岁以下的孩子获得专业的保育和服务,而不再满足于将孩子留在家庭中由祖辈看护,社会各界对于建立公立托育机构及提升社会相关保障服务的呼吁也越来越强烈。
事据:一是家庭婴幼儿看护问题重重,生育“二孩”有心考虑无力承担。根据国家卫计委生育意愿调查,由于经济负担、无人看护而不愿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比例分别占到74.5%和60.5%。截止2022年11月30日,海南州全州出生人口5171人,其中:一孩出生2310人,二孩出生1833人,三孩出生846人,四孩及以上出生81人。“养不起”、“没人带”成为影响家庭生育的主要原因。据调查统计,74.2%的职工家庭希望孩子入托,“增进交往”、“培养习惯”、“家庭无人照护”成为当代父母希望孩子入托的主要原因。
二是婴幼儿托育机构资源不足,社会相关保障体系薄弱。当前仍存在0-3岁托育服务社会保育资源严重不足、托育供给服务结构失衡、托育服务性质存在争议、托育质量监管模糊不清等问题。
三是托育供给服务结构失衡,托育服务性质存在争议。一方面,海南州卫健委着力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在2021年建成的80个托位数的基础上,2022年3个县的3所幼儿园内新增设托位数200个。但现有的公办托育中心总体数量较少,且大部分针对2-3岁的儿童,难以满足0-3岁阶段的全部婴幼儿入托需求。另一方面,市场上绝大部分的早教机构都是独立经营的咨询或服务公司,均属商业性质,缺失教育部门监管,导致托育质量参差不齐,要么托费较高,要么规范难以保障。
建议:一是儿童托育是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的民生大事,建议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托育管理体系,加快推进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设立。同时将0-3岁托育纳入教育部门监管范围内,在教育系统内设立0-3岁托育服务专职部门,负责管理、监督、评估和指导日常工作,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量,第三方承接开展服务工作,并参照政府养老服务模式,统筹人社、民政、卫生、工商、财政等不同行政部门在0-3岁托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二是出台相关法律政策,保障婴幼儿的安全与权益,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托育机构、增设托育服务。同时考虑到0-3岁婴幼儿发展的特殊性,要严格规范托育服务行为,由政府主管部门对托育机构选址、功能设置、安全设施、班级规模、人员配置、服务管理等制定基本的设置指标和行业标准,从而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托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