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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退耕还林新管护政策的建议

省人大代表 彭毛卓么

日期: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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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1999年,四川、陕西、甘肃3省率先开展了退耕还林试点工作,揭开了我国退耕还林的序幕。2002年12月6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退耕还林条例》,并于2003年1月开始施行。国家共安排退耕还林任务1916.55万公顷,目前全国各地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了任务。该工程是迄今为止我国政策性最强、投资量最大、涉及面最广、群众参与度最高的一项生态建设工程,也是最大的强农惠农项目,仅中央投资工程资金就超过4300多亿元,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生态项目。贵南县从2002年12月开始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近48万亩(其中属省三江集团的贵南草业公司19万亩),从2019年开始退耕还林补助款陆续停发,目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只发放森林抚育资金每亩20元

事据:退耕还林地在还林前是农牧民群众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还林成生态林后,对于青藏高原生态恢复和建设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但是我们高海拔地区的退耕还林地不像内地的退耕还林地,内地在退耕地上种的大部分为经济林,补助款停发后,仍然有收益。我们在退耕地上种的都是生态林,补助停发后,无任何经济收入。据测算,补助停发后,全县群众年减收6720万元,人均年减收约840元,极大地影响着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和提升。这方面群众复耕复垦的愿望和要求越来越强烈,退耕地中违规放牧的现象屡禁不止,增加了地方政府管护的难度。

建议:省上根据三调数据认定,制定新的退耕还林地管理政策,对已成林(覆盖度达到40%以上)的退耕地按照林地进行管理,并继续发放补助。对未成林(覆盖度不足40%)的退耕按照牧草地或耕地进行管理,允许群众放牧、耕种,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