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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中藏医适宜技术报销比例和增加中藏医诊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建议

省人大代表 马家芬

日期: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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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目前,全县1所中医院、14所乡镇卫生院、妇计中心均设置了中藏医馆,每个医疗机构配备中藏医药和人员,能开展常规中藏医药诊疗服务,群众认可程度较高。但由于医保目录受限,中藏医诊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有限,部分医疗服务没有收费价格或收费标准较低,给群众就医带来较重负担,同时,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由于没有收费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藏医药事业的发展。

事据: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能开展针灸、按摩、艾灸、热疗、推拿、放血疗法、足浴、油疗、熏蒸、理疗治疗等常规的中藏医适宜技术和诊疗服务。截至目前,纳入报销目录中藏医适宜技术10余类404项 ,其中甲类15项 ,占比 3.7%;乙类203项,占比50.2%,丙类186项,占比46.1%。纳入报销范围的甲类数量少,乙类和丙类较多,但报销比例较低,加大了患者就医负担,制约了中藏医适宜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建议:建议省级医保部门进一步提高中藏医适宜技术报销比例和增加中藏医诊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同时,提高甲类报销比例,将符合条件的乙类列入甲类,丙类列入乙类,增加报销比例,减轻群众看病就医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