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议案建议

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建议

省人大代表 马家芬

日期:2023-05-18
字体:【 打印本页

事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大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力度,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提高基础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乡村医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保障服务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农牧区群众提供了基础医疗保障,为全民健康保障做出了重大贡献。近年来,农村卫生服务条件逐步改善,乡村医生队伍持续加强,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但长期以来,村医的基本待遇及养老保险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村医队伍日趋不稳, 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逐渐减弱,部分地区年轻乡村医生开始出现外流、转行等现象,乡村医生后继乏人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农牧区卫生工作发展的瓶颈。

事据:目前,政府临聘人员年工资48000元,并参照企业缴纳养老金、失业金和工伤保险,享受年终考核奖励,而乡村医生每人每年补助13500元,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中专以上学历的另外补助1000元,加上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应补助平均年总收入2万元左右,每年政府给与补助500元养老金,工作收入和退休后的养老金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导致乡村医生队伍不稳定,服务质量不高。

建议:建议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每年增加工作补助3.5万元,养老金和医疗保险按照政府临聘人员予以缴增加,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给与配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