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要求青海省把坚持生态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部署落到实处,加快建设产业“四地”。2021年11月,为确保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新能源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省州县三级发改、自然资源、林草、环保等部门现场办公,采取“跟踪+问询式服务”“容缺+承诺+保姆式服务”工作方法,推行“24小时不间断”和“审批不过夜”工作机制,实行联审联批制度,及时协调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高效推进了新能源建设项目。但上述工作方法和机制属临时性质,没有持续沿用,目前项目报批过程仍存在程序环节多、审查时间长、审批材料多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快速推进。
事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建议:建议省级层面建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报批长效机制,围绕能源、交通、水利、环保、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审查设立绿色通道,继续推行“24小时不间断”和“审批不过夜”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查时间,减少申报材料,确保项目开工前取得用地手续,依法依规用地,减少违法用地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