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卫生工作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有效的学校卫生工作的关键在于有成熟的工作机制,健全的管理机制,优质的卫生服务保障机制。当前,各类中小学的卫生工作基本组织形态为就近聘用医疗保健机构的有关人员充任卫生副校长指导卫生工作的管理指导机制(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玉树州中小学还建立了临时性的卫生防疫指导员制度),和就近卫生机构定点提供医疗支持服务的工作机制。
但是,这种行政管理和服务指导机制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不足,主要表现为:受到服务时间所限,不能满足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24小时医疗服务与紧急医疗服务需要,在一些偏远乡镇,医疗服务机构本身的卫生服务人员数量、技术设备等级和医疗服务技术能力有限,加之距离学校动辄上百公里,紧急情况下无法提供学校师生所需的有效医疗服务或是应急性医疗服务,成为一块“好看不好吃的蛋糕”。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区域性或是全球性的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2020年全球暴发新冠肺炎疫情,各地区各级各类学校零星暴发的卫生事件,使得加强学校自身有效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的建设显得极为迫切。
学校(幼儿园)是人员密集聚集区,单位时间和空间内人员密度大,流动性小,是预防和控制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点场所。其中,寄宿制中小学更是重点中的重点,难点中的难点。
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后期,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中普遍设有校医岗位。这种保障工作机制曾为保障学校卫生工作和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与健康做出了贡献。后由于学校编制改革,取消校医岗位和相应的编制。实践证明,在学校设立校医,是有效保障学校卫生工作需要和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机制。因此,我们建议根据学校卫生工作需要,在全省800人以上的中大型寄宿制学校恢复设立校医岗位,并在教师编制之外增加教学辅助岗位编制用于校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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