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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政府购买保教岗位服务标准和实行非在编教师学前教育同工同酬的建议

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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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是教育的开端,是人生的教育奠基礼,是基础教育的基础。玉树学前教育收到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原因影响,起步较晚。从2010年起开始正式起步,2016年起集中发力追赶。截止到2020年底,全州投运的独立幼儿园达到158所,在园幼儿到达23000余人,学前毛入园率提高到了82.7%。历经十年的艰苦卓绝的发展,全州学前教育已经实现以公办园为主要承载体的基本普及。

学前教育要发展特别是实现高质量的发展,实体资源是基础要素,教师是关键要素。由于学前教育举办体制的相对特殊性,学前教师队伍主体由非在编人员组成。以玉树州为例,全州幼儿园在编教职工总数为68人,而全州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总数为1680人。学前非在编教师的工资主要依靠按照省州县三级政府按1∶1∶2比例分担购买学前教育保教岗位形式解决。其中,2015年至2018年,省级购买标准为700元/月/个(岗位),全州学前非在编教师购买服务后的工资报酬维持在2800-3000元/月左右。2019年购买标准提高至750元/月/个(岗位)后为2850-3050元/月左右。无论是提标前还是提标后,学前非在编教师工资报酬均远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薪酬标准。同时,为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以公办园为主的玉树幼儿园,采取了不收费或是低收费政策,园所收入有限,无法提高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加之由于玉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地方GDP极低,收入主要靠国家转移支付资金,支撑学前教育的发展能力极为有限。县市保障购买服务资金已经捉襟见肘,再提高报酬标准更是难上加难。报酬低,工作量大,工作辛苦,海拔高、工作环境差,留不住人,吸引不了高素质教师成为学前非在编 教师真实现实。

学前教育要发展,核心在于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学前教师队伍。建设学前高质量教师队伍的关键在于有较高的工资保障。但是玉树地区刚刚脱贫,提高学前非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成为玉树州巩固学前教育普及成果,向全面高质量普及的关键前提。我提出如下两条建议:

一是提升政府购买学前教育保教岗位服务标准。建议根据民族地区发展学前教育的实际和面临的实际困难,大幅提升政府购买服务标准至1000元/月,中央财政支持将老少边穷民地区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将其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实行国家省州县四级购买机制。

 二是在十四五期间在学前非在编教师逐步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资金标准按照所在地区初入职中小学在编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执行,所需资金由国家省州县按照1∶4∶2∶3的比例分级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