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十三五”以来,全国各省市高度重视发展大数据和数字经济,通过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强化顶层设计等措施,全面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加速推进大数据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21个省市设立副厅级以上大数据(数字经济)管理机构(其中正厅(局)级单位9个、副厅(局)级12个)。管理体制机制的不断建立健全,为各省市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结合我省实际,目前涉及大数据和数字经济发展、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分散于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省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省政务服务监督局、省信息中心等多个部门,在推进“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优化服务等方面工作联系紧密,但由于各单位管理机制、业务领域等各不相同,客观存在着协调难度大、职能交叉、力量分散、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一是工作协调难度大。现有数字经济发展局为工信厅内设机构,人员力量严重不足,职责与权限不明晰,在统筹协调省级部门和单位落实相关工作难度较大。二是缺乏顶层设计。省级政务信息化工作长期由各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缺乏统一的顶层规划设计,部门政务信息化工作各自为政、自成体系,信息系统分散建设、多头管理,导致数字政府建设整体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三是人员力量分散。大部分省、市部门和单位均设有信息化管理机构,职责分工和设置形式各异,管理层级构成复杂,专业技术人员分散于各部门,无法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导致政务信息化管理运维成本相对较高;四是数据交换共享程度低。大多数部门自行建设的数据库、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复杂多样,导致政务数据“信息孤岛”“数据烟囱”众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不全面、不彻底问题突出。五是资金浪费问题突出。由于缺乏顶层统筹规划,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随意性、盲目性现象比较普遍,政务信息化投入大量资金建成的各类信息系统因运维、保障能力不足,导致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安全无保障等问题频发,部分信息系统成为僵尸系统,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严重、投资效益低下。尽快成立省级大数据管理机构已成为政府加强对大数据管理和应用、促进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和抓手。
建议:
建议成立省级大数据发展应用管理机构,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机制,细化明确职能,更好地指导各市州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字经济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大数据发展战略和数字经济建设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