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议案建议

​关于动态调整冬季供暖期的建议

日期:2021-03-01
字体:【 打印本页


冬季取暖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暖心工程。目前,我省的供暖期基本上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即从上年度10月15日开始到次年度4月15日结束,集中供暖时间为6个月。这种方式虽然保障了基本的民生需求,但与广大居民对高品质生活的向往还有距离。由于青海独有的高原地形及天气特点,采暖期跨越秋冬春三季,在供暖期前后经常出现气象学意义上的冬季和倒“春寒”现象,是呼吸道等疾病的高发期,特别是今年天气忽冷忽热、气温剧烈起伏,容易造成供暖期前后医院人满为患,危害居民的身心健康,同时不利于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

为此建议:根据天气情况,适当提前和延长供暖时间,确保居民温暖过冬,减少疾病的发生的可能性,为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