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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梯次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支持湟中重点发展的建议

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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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提出:“举全省之力加快省会发展,加快省会隆起,省会好、全省好,省会强、全省强,省会隆起、全省受益,应当成为我们的共识。”“要有选择有重点的梯次推进城镇化,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先行一步、加快发展,带动促进其他地区城镇稳步发展。”湟中作为西宁这个省会城市、中心城市所属的新晋区,地理位置上三面环围西宁,条件得天独厚、优势无与伦比,在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必将担负起省会西宁隆起带动全省的战略重任,这也是省委赋予湟中的神圣使命。省委制定印发的《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纲要(2019—2035年)》,涉及到湟中撤县设区重大战略机遇、多巴新城作为西宁城市副中心的开发建设、河湟文化西宁产业园定位布局,这都把湟中推到了全省新型城镇化首战的主战场、最前沿。

湟中虽已撤县设区,但作为全省的经济大县、农业大县、人口大县的实际没有变、战略地位没有变,且区域内有南川、甘河两个省级工业园区,以及多巴新城西宁城市副中心,园博园、西堡生态森林公园、河湟文化西宁产业园等市级重点项目,撤县设区后湟中已成为西宁主城区功能外溢的主要承接地,承担着增强省会城市服务功能的新使命,“十四五”期间,大西宁建设重点在湟中、生产要素集聚湟中,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湟中有优渥的区位优势,良好的资源禀赋,坚实的发展基础。但优势还远没有转化成胜势,推进新型城镇化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耕地保护指标压力大。湟中区承担了国家和省级重点交通、水利、军事项目和辖区内工业园区、多巴新城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保障任务,涉及占用的土地面积约22.68万亩,还要承担90.59万亩耕地和72.7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任务,工作难度很大。二是土地管理存在制约。由于工业园区和新城管委会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困难等因素影响,导致区内存在3.64万亩“批而未供”用地,不仅挤占了湟中区建设用地指标,也造成“增存挂钩”消化存量建设用地压力巨大,致使支持区域内自主发展的重点项目所需用地指标紧缺。三是政府财力水平有限。受宏观经济形势和外部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开源增收的渠道有限,且债务还本付息导致刚性支出增多,政府财政收入增长困难。2020年,湟中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仅为3.8亿元,预算支出达46.3亿元,财政收支极不平衡,缺乏支持湟中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雄厚财力。

建议:

1.在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修编时核减或调剂湟中辖区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满足湟中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用地需求。

2.理顺湟中区与甘河、南川工业园区土地管理事权,单独核算湟中区本级报经国家和省上批准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地率。

3.加大省级财政对湟中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缓解我区财政刚性支出压力;省级层面向湟中区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湟中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区域均衡发展短板,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