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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法治工作做好环境保护的建议

马宏

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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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由

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要实现"减污降碳",以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要发展,生态环境要保护,两者就必须相协调、相平衡。平衡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的最大公约数是法治。2020年青海木里煤矿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全社会要重视并做好治理。

二、建议

一是要加快生态环境立法,提高排污企业的违法成本,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损害生态环境的责任追究力度。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对排污企业进行24小时的环境监测,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

二是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是企业要优化产业布局、整合能源资源,形成绿色服务产业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投入。坚持技术引领,加强重点环节技术改造创新,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要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五是加大社会层面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让更多公众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减少日常生活中的污染,减少对资源的浪费,让绿色行动、低碳生活成为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