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提出“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人口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健全生育服务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据了解,目前我省孕产期妇女一个生育期,所做的产前检查为4-6次不等,单次检查项目纷繁复杂,类别众多。按照四次产前检查计,平均累计花费达到10000元左右。同时,部分医疗机构还存在产前检查项目只能使用现金支付,不能使用医保卡支付的现象,提高了许多家庭的生育成本,增加了就医负担。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制定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病种诊疗规范,实行单病种路径管理和病种最高限额收费。在此基础上,医保部门将将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统一同级别医院产前检查项目和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规范医疗服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