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党占秀 李芳
事 由: 近年来,我国已进入老年化社会,人口老龄化趋势促进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与机构养老相比,社区居家养老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养老服务模式,但目前尚未形成机制。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单纯依靠家庭养老的方式满足不了时代的要求,但社会化养老体系尚未健全,因此亟需社区养老服务新形式对家庭养老进行辅助。目前社区是老年人晚年最主要、最理想的生活及活动场所,也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事业的发展不仅关系到老人的身心健康及家庭幸福,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议:1.加强准入条件审核,切实发挥作用。优先将60岁以上的贫困低保户,孤寡老人及子女长期不在身边、身体不佳、生活有困难的独居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完善服务对象条件审核机制,并逐步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加大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政策支持力度;2.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监督、评估机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低,服务水平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依法规范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加强从业人员资质的审查及业务能力的培训,从根本上提升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将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与当地实际结合形成养老服务制度规范;3.加强资金保障。坚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建立稳定的养老服务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优化各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出结构,更多用于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推动解决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设施、机构、人才、资金等瓶颈问题,引导地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补助贴息和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4.政府应在中老年人健康管理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拓宽社会工作介入中老年人健康管理层面工作,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人民的健康需求为导向发展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