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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监管口腔医疗服务的建议

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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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李 芳

事  由:2005年国家卫生部下发了《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要求,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质量纳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中,预防和控制因口腔诊疗器械消毒问题导致的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其次,口腔医疗的费用偏高,直接涉及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 随着患者的价格意识、消费意识、维权意识的逐渐增强, 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而随着老龄社会的逐渐到来,口腔医疗服务将会需求更大,但对口腔专业性强的医疗服务行业建设,大都在二级医疗机构及以上设置科室或口腔个人门诊中,导致相关医疗监督覆盖不全面;其次口腔特殊性,个别医疗机构及个人口腔门诊许多收费项目无督查,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无监管,使老百姓深感困惑。

建议:1.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规范行医;对医疗机构及个人口腔诊所应公布口腔诊疗价格,增加透明度,杜绝暴利现象;2.卫生健康局等监管部门建立举报制度、畅通举报通道,对违法行医、违规操作的医疗机构和个人严肃处理,规范医疗服务市场;3.各医疗机构及口腔门诊要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对医务人员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对违规操作严惩不贷;4.成立由各口腔专业、医疗物资采购部门人员组成的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小组或委员会,在卫生健康委或医疗机构设立专职物价员,各医疗科室设立兼职物价监督员,分层管理,各负其责,有组织地进行价格管理业务培训,树立医疗市场观念和效益意识,使各医疗机构或个人门诊做到不错收、不漏收,有效地减少违规收费;5.杜决“打包”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