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王剑锋
事 由:近年来,海西州新能源产业发展迅猛,新能源发电已成为海西的主要发电模式,装机容量占比达到90%以上,达到千万千瓦级规模。目前,受制于电网架构和外销困难,弃风弃光率较高,既浪费风光资源,又降低企业效益,缺乏大容量、高负荷、远距离输配电能力是制约当前海西州新能源发展的最大因素。国家优先启动海南州“青豫直流”特高压输配外送工程,为海南州水光互补清洁能源工程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基础保障,但对风光资源更优的海西州电力外送助力不足。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碳达峰”“碳中和”的“30”“60”目标,在已建成的“青豫直流”特高压外送通道的基础上,规划建设青海省第二条以海西为起点的特高压外送通道,但海西缺乏大型水电、火电等基荷调峰电源,无法保证州内新能源电力平滑送出,为加强新能源电力调峰和调频,确保电力稳定输出,州内继续建设调峰电源。燃气电站具有调峰响应快、建设周期短、环境友好等特性,是优秀的基荷电源。
建议:1.青海油田公司加快格尔木30万千瓦燃气机组利旧启用工作,抓紧投入资金实施设备维检改造,争取上半年实现投产运行;2.将格尔木30万千瓦燃气机组列为“青豫直流”一期配置电源工程的基荷调峰电源,参与调峰和享受电价;3.青海油田公司启动“十四五”期间天然气调峰电站项目,尽早制定规划和方案,列入中石油公司“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盘子,力争在“十四五”“碳达峰”的窗口期,建成不低于500万千瓦的天然气调峰电站;4.从省级层面加快制定气电调峰电站的特殊电价政策,实现气站调峰电站的收益平衡,提高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5.制定气电调峰电站的新能源资源配置政策,给气电调峰电站同步配置适当比例新能源项目容量,以新能源收益平衡气电调峰电站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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