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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青海湖水位上涨淹没草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

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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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青海湖位于共和县北部,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素有青藏高原“加湿器”美誉,生态地位极端重要而脆弱。近年来,共和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三个最大”省情认识,扎扎实实推进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通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青海湖流域主要河流入湖径流量持续增加,湿地面积不断扩大,自2005年以来,青海湖平均水位已连续15年上涨,上涨幅度达3.11米。特别是2016年后,青海湖水位上涨趋势加快,仅2019年上涨幅度就达0.56米。但在生态环境恢复的同时,青海湖水位上涨淹没周边牧民草场等生产资料,造成当地群众经济损失和生产生活困难。

据初步统计,近年来青海湖水位上涨,共淹没共和县青海湖周边5个镇、16个村、2827户牧民的草场大约146075.46亩、网围栏351608米,畜棚34间,房屋24间,人畜饮水管道3100米。大量草场被淹没,导致青海湖周边可放牧草场减少,对当地群众稳定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建议:建议省上建立青海湖水位上涨淹没草场生态补偿机制,给被淹地牧民一定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