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议案建议

关于青海省残疾人康复训练机构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

日期:2022-03-01
字体:【 打印本页

  内容:截至2020年底,全省5.8万持证残疾人及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全省共有残疾人康复机构59个,其中残联系统康复机构12个,其他为事业单位、企业民办或民办非企业等性质,康复机构在岗人员达2161人。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和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对我省32家康复机构中136名青年教师(18至35 岁)收入情况进行综合调研,并从青年教师的工作单位性质、年龄、从业年限收入稳定性等方面,深入分析我省残疾人事业从业青年教师的收入差异及满意度。

  通过调研发现,当前我省康复机构在服务的规范性、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方面,公办机构无论是管理还是服务,都比较规范有效,但是不能实现对所有残疾人的普遍覆盖;民办机构或社会组织作为残疾人事业服务的有效补充,虽然弥补了公办机构覆盖的不足,但因享受的政策有限,加之受限市场环境影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都不及公办机构。无论公办还是民办机构,总体来讲,从业人员的数量均有所欠缺,加之服务对象特殊、服务风险较高、机构经费有限或创收不足等原因,为从业人员提供的薪资待遇普遍不高。

  建议:(一)加强政策扶持,逐步提高青年教师工作收入。财政、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加大对康复机构的政策保障和扶持力度,一方面通过财政资金扶持,减轻民办机构的运营负担,让民办机构有更多资金用于员工招聘、教育培训、待遇提升、康复训练设备更新等方面,不断提升康复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鼓励康复机构通过多元化方式进行体制创新、项目创新和服务创新,引导康复机构积极拓展增收渠道,逐步提高青年教师的工资待遇,不断提升他们的幸福指数。民政、残联部门要加强对康复机构的监管,推动康复机构有序高效运转,切实发挥作用。

  (二)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青年教师专业素养。教育、卫健等部门,要科学规划全省特殊专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切实加强特殊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引导青年人才积极投身残疾人事业。教育、卫健、残联等部门,要加强与高校的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升青年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应对职业技能发展需要,建议由残联或协会牵头,经常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定期对康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化考核,逐步建立起行业内部职业资格考核制度,如同教师、心理咨询师一样,形成相应的规范,从而不断提升青年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自信心。

  (三)健全激励机制,促进青年教师队伍稳定发展。扩大康复机构中等收入者比例,很大程度上会降低员工跳槽的可能性,从而促使更多掌握专业技能的青年人才流向残疾人事业。教育、卫健、残联等部门,要联合推动康复机构科学制订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导青年教师科学规划职业生涯,按照职业规划不断向前发展。人社、财政、残联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从业人员职称评聘、职级普升等制度,确保职称、职级与工资待遇相匹配,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人社、残联等部门,要通过举办残疾人事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大赛、技能比武等活动,加强青年教师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不断提升青年教师的整体工作水平。

  (四)强化住房保障,切实减轻青年教师生活负担。多数青年教师租房或住房离单位都较远,不仅上班不方便,同时也给子女入学入托带来实际困难。康复机构的青年教师虽然不是最低收人群,部分也不符合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规定的申请条件,但建议民政、住建等部门,要充分考虑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特殊性,在住房保障方面给予青年教师一定的倾斜,或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房源供残疾康复机构从业青年教师申请入住,从而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缓解住房压力,使其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

  建议代表:索朗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