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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措施和投资标准的建议

日期: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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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由:近十年来,尤其在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实施以来,贵南县林草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2014年至2021年内,全县林业建设面积154.35万亩,其中荒山荒坡新造林36.54万亩,沙漠新造林69万亩,补植补栽21.8万亩(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精准提升、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23万亩,封沙育草4万亩;草地生态修复面积1493.3万亩,其中围栏建设192万亩,退化草原改良28万亩,黑土滩治理36.5万亩,人工种草6万亩,鼠害防治1069万亩,虫害防治136.8万亩,毒草防治25万亩。

  事据:“十四五”期间,省上根据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印发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发改农经〔2021〕1812号),计划争取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这对于海南的生态保护工作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如何利用好这次机会,对于海南干部,尤其各县干部是一种考验。我县经多层面征求意见,专题讨论分析发现,按照国家既定的措施和标准规划项目,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地块落实难度大。根据项目申报通知中“在项目地块落实时,2014年以前已实施但治理效果不明显或仍然退化严重及围栏已超过设计年限的项目区域可列入今后项目实施区域”的相关规定,我县在2014年以后实施过的项目区内不能重复实施该项目。自2014年以来,在木格滩沙漠、荒山荒坡以及退化草原上实施了大量三江源二期生态保护修复和其它林草项目,全县造林工程覆盖面已达90%以上,治理退化草原面积达85%以上,加之三调数据库中取消宜林地、禁止耕地造林等政策的出台,新的造林地无法落实。二是项目措施无法满足生态修复实际需求。三江源二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中确定的措施,除了因无法落实新地块而难以落实以外,其余一些急需采取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的子项目未列入到三江源二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的实施范围。经统计,全县急需采取的且符合当地实际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黑土滩治理、鼠害防治、虫害防治、毒杂草治理、飞播区设置沙障、沙区土壤改良、林区道路建设、项目区灌溉设施建设、城镇村庄造林)投资需求超过7.4亿元的项目,但因不符合该“规划”中确定的项目措施和投资标准而无法申报。三是项目投资标准过低。2020年三江源二期防沙治沙(复合治沙)工程投资标准为1000元/亩,现降为550元/亩。按目前的市场行情计算,设置沙障所需稻草及人工费用已达945元/亩,项目投资标准无法满足项目实施的实际费用。近几年,贵南实施了大量沙漠和荒山荒坡造林,灌木造林已趋于饱和,但在村庄绿化、集镇绿化等方面的乔木造林需求还很大,但这些造林投资高达4000元/亩左右,按目前的投资标准无法实施。

  建议:请求省级相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项目规划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结合各地区实际争取调整项目措施和投资标准,确保重大生态保护项目能顺利落地实施,为高质量推进青藏高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建设,打造全省生态文明高地打牢基础。一是争取将本次项目资金参照乡村振兴资金切块下达,由县上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可行性强、能落地、能见效的高质量实施方案,并经省州组织专家审查后批准实施。二是委托资深机构对2014年以后实施过的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区进行综合评估,在投资标准小,成效不明显的区域再安排新项目。三是争取补齐近几年国土绿化中水利交通设施滞后的短板。随着防沙治沙项目的纵深推进,也随之出现了因项目无作业道路和灌溉跟不上而导致项目无法有效推进的困境。为此建议,配套建设造林灌溉设施和沙漠简易造林作业公路。四是争取在项目措施中增加鼠虫害防治项目。五是提高部分造林种草等生态修复项目的投资标准。

  建议代表:乔万玛才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