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格尔木自1954年建政以来,通过67年来的发展,已由偏远一隅的高原内陆驿站,逐步发展成为青海向西向南开放门户,被国家列为37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41个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之一。按照我省正在加快构建“两核一轴一地”区域发展新格局。格尔木既是“两核”中的一核,也是“一轴”的重要节点城市,与西宁形成东西呼应之势,可支撑青海向西向南发展,弥补东南发展差距。格尔木邻藏接疆,通甘连川是连接内地进入中亚、西亚、南亚的战略通道,是“丝绸之路经济带”青海节点的开放前沿。省政府省长信长星,省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訚柏,省政府副省长匡涌、杨逢春都明确指出“海西正处在转型的关键期,催生发展新动能是当务之急,要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进西部陆海贸易新通道,加快建设格尔木国际陆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近年来,格尔木市委、市政府“围绕谋思路、绘蓝图、做实顶层规划设计”这一思路,设立了国际陆港工作专班,成立国际陆港规划研究机构,完成了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陆港建设发展规划,陆港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国家陆港控制性详规等顶层规划,省级层面由省发改委牵头成立了格尔木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形成了省、州、市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并积极谋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5个项,计划总投资62亿,招商引资项目10个,总投资77亿元,项目涉及园区路网公铁联运、给排水、供热、铁路专用线、海关监管仓储,并签订成立了全国陆港型城市联盟,加强与西藏基隆口岸合作及霍尔果斯口岸的共同衔接,推动向南国际贸易通道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格尔木国际陆港建设规模大,涉及领域和资金需求多,市级财力支撑度严重不足,且与尽快显形象、上规模、投运行的工作要求相差甚远,工作管理机制尚未形成,资金、人才、建设平台等要素制约明显,对加快推进国际陆港建设带来诸多影响。
建议:从省级层面加快出台《关于推动格尔木市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实施意见》和《关于推动格尔木市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行动方案》。批准成立格尔木市国际陆港建设管理委员会,落实“三定”,进一步健全组织管理机构。设立格尔木国际陆港开发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劵,给予国际陆港项目重点倾斜。
建议代表: 赵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