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为各类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让事业激励人才,让人才成就事业”。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和收入变化,为充分体现专家的劳动价值,财政部在2017年印发了《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的通知,将专家咨询费的标准进行全面提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文件第十七条提出“地方财政科研项目开支的专家咨询费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予以执行”的要求,自2018年以来,部分省市如上海市、江苏省等,西部地区如西藏自治区、甘肃省、云南省等周边省份的专家咨询费均已全面执行国家标准,河南省正高级专家咨询费的最低线更是高出国家标准30%。
人才是推动和实现发展的第一资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为保障我省科研项目实施,特别是科研活动中人才合作交流等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提升创新效能的若干措施》(青办发〔2021〕27号)文件,率先提升了院士、全国知名专家、省外专家咨询费标准,按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参照执行。但省内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和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并没有按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执行,存在省内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和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过低(目前我省执行600元/人日,税前)。从我省实际情况来看,目前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项目预算专家咨询费标准占比绝大多数在1%-3%之间,即使执行国家标准,也不会对整体预算带来影响。
建议:我省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标准全面对标国家标准执行。省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和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按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建议代表:王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