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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城市建设用地的建议

日期: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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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期间,乐都区坚持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并重,大力实施“拓展、改造、提质”城市发展战略,高水平、快节奏推进“海东首府”城市建设,核心区面积由7平方公里增加到22平方公里。目前,全区耕地保有量48.63万亩,基本农田39.12万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区域内建设用地规模14.9万亩,其中中心城区内9.9万亩,各乡镇农区内5万亩。

  “十四五”期间预计新增建设用地4463 亩,其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项目用地 2023亩(需配置“占补平衡”指标),经营性建设用地2440亩(需配置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即“增减挂”指标)。

  截止目前,我区已实施新增耕地项目3个,产生“占补平衡”指标609亩,通过异地购买方式购买“占补平衡”指标3000亩,共计3609亩已全部配置完。目前我区“占补平衡”指标缺口2023亩,其中“历史欠账”619亩,预计新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需求1404亩;我区已实施“增减挂”项目3个,产生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3050亩,目前已使用940亩,预计新建经营性项目指标需求1500亩,结余指标610亩,经营性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可以做到“自给自足”。

  建议:1.促进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合理增加城镇用地指标,将新建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数量适当向我区予以倾斜和照顾,占补平衡由省级层面调剂解决,便于我区实施项目时内部调节;2.拓展补充耕地途径,统筹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引进各类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多渠道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建议代表:李国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