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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我省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查询诉讼当事人户籍登记信息工作的建议

日期: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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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2015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提出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措施,着力解决当前律师权利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16年,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司法厅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实施细则》,在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司法公正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中发现因诉讼当事人信息不全、不清楚,给代理案件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同时也为法院立案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为切实保障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权利,解决立案难问题,我省出台相关政策已迫在眉睫。

  建议:一、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政策,保障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规章,建议省司法厅、省公安厅尽快研究并制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查询诉讼当事人户籍登记信息工作方案,保障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权利。

  二、全省办理户籍业务公安派出所(含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安机关户籍业务窗口)负责受理律师查询公民户籍信息申请,为律师提供查询公民户籍信息服务。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出具查询结果。

  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查询结果承担保密义务。

  建议代表:汪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