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卫生监督队伍是执行国家卫生健康系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健康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推进健康青海建设的重要保证。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依法履职,及时督导医疗卫生机构、重点疫情防控场所落实疫情防控职责,强化公共卫生安全、严把消毒产品质量关,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依法落实相应的应急救治工作及防控措施,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案据:多年来,我省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对照国家要求和工作所需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短缺。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53个,现有卫生监督员413人,其中5人及以下的卫生监督机构有14家,仅有2人的卫生监督机构有3家。但按“每万名常住人口配置1-1.5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要求,我省应配备600—900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其中省级不得少于70人;市州级不少于30人;县级不得于10人,全省需要卫生监督员约800人,缺口400人。二是办公用房达不到要求。全省各级监督机构中现租用办公场所的监督机构有5家:省级和海东市、平安区、互助县、都兰县监督所。业务用房面积不足200平米的卫生监督所有7家。三是执法设备配备不足。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仍然缺少相应的公共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放射防护、职业卫生健康监测等的各类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设备,无法满足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现场处置的需要。四是信息平台建设滞后。以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和青海省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平台为基础,我省“十四五”期间需建设的核心平台及配套系统有:省级“智慧卫监”大数据平台、智慧管理应用系统、智慧卫监执法业务应用、公众卫生健康监督服务系统、智慧监测监控业务应用系统。
建议: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这支队伍在助推健康青海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群益中的重要作用,建议各级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高度关注,进一步加大对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强化人员配置、业务用房配备、监督执法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执法经费保障等工作,全面加强我省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资源配置及规范化建设。
建议代表:马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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