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紧紧围绕“生态强省”和“旅游名省”战略目标,将创建生态旅游示范省作为“十三五”期间全省旅游业发展的重点和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独特高原风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生态旅游发展的各个环节, 着力构建生态旅游产品体系和提升生态旅游服务水平,将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期间,刚察县牢固树立全域旅游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全省生态文明旅游先行区和高原旅游名镇建设目标,按照“鱼鸟天堂·藏城刚察”的旅游发展定位,依托青海湖北岸独特的自然环境与民俗文化优势,着力加强与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间的深度合作,形成了“一核、五极、一环、一带”的生态旅游发展总体布局。但在2015年12月29日,经国家批复的《青海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25年)》中,将东自环湖东路,南自109国道、西自环湖西路,北自青藏铁路以南区域划定为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缓冲区内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实验区内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为此,建议上级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前提下,按照生态旅游发展方向,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促进环青海湖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构建具有区位优势的特色旅游产业带,推动环湖生态旅游可持续及健康稳定发展,有效提高环湖周边地区群众收入水平,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双赢”。
建议代表:董富奎 陶尕勇
关于加快促进环青海湖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建议
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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