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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对药品采购“两票制”监督力度的建议

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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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由:“两票制”即:由药品生产企业到药品流通企业开具一次发票;由药品流通企业到公立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是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规范了药品采购行为,深化医改的重大举措,制定这个制度的初衷就是降低药价,使药价更加公开,更加透明,让老百姓用上安全、价廉、高效的基本药物。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青政办[2016]219号)文件要求,我县从2017年3月份开始实施“两票制”。但是在实施“两票制”工作中出现很多问题,一是临床常用药品采购不到或采购后不配送,尤其是价格较低的基本药物,多数企业以“无货或无两票”为理由拒绝配送;二是配送来的临床常用药比以往价格高,比如:

药品名称

生产企业

规格

制度实行前价格(元)

制度实行后价格(元)

消炎利胆片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100*1

8

16

柠檬稀胶囊

四川峨眉山制药有限公司

60*1

24

34.4

可待因桔梗片

青海制药厂

10*1

15

30.20

白带丸

药都制药有限公司

6g*10*1

6

15.4

壮腰健肾丸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制药有限公司

5.6g*10*1

9.2

19

芬必得胶囊

中美史克制药有限

0.3g*20*1

14.5

31


三是送药周期长,药品配送不及时,时有断货现象,比如计划网采5万元的药品,而配送企业只能配送几千元,计划100个品种,配送30个品种,药房无药,医生无计可施,中断治疗、变化治疗方案或者转院治疗现象时常发生。四是网上采购的药品与厂家配送的药品规格、厂家、价格不符,近期我县爆发流感,医院库存的口服抗流感药物用完后,采购药品不能及时送达,只能选择静脉输液治疗。五是治疗高血压等慢性病的进口药无法在网上采购,患者用药只能到省、州医院开药。总之,缺药、少药的现象严重影响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无法突显,供需矛盾日渐凸显,最终的受害者还是广大患者,舍近求远就医,廉价的首选药断货,无法及时有效治疗,迫使延长治疗周期,增加了治疗费用。
  建议: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在制定制度、政策的同时应该充分调查研究,制定一些让患者高兴、医院接受、医师用的舒心的指导价格,让老百姓不再抱怨住不起院,看不起病的历史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