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钱国庆
案 由:2015年,本着“依法协商、互惠互利”原则,由乌兰县、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盐业公司和州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青海茶卡盐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依规、独立自主承担景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其中,西部矿业集团公司占40%,乌兰县占24%,青海省盐业公司占24%,州发投公司占10%,青海旅发集团占2%。景区公司注册资金2亿元。
2016年6月1日景区如期开园。2016年茶卡盐湖年接待游客195万人次,日接待游客峰值达到4.2万人次,跃居为全省第二大景区,被评为全国唯一的盐湖类4A级旅游景区。同年10月,茶卡镇入围首批中国特色小镇。2017年启动5A级景区创建工作。2017年游客接待量达到276.79万人次,增长41.94%,创全省景区单日入园人数最高纪录,呈现“井喷式”发展。加快推进茶卡盐湖景区和镇区“产城融合、文旅聚合、景镇一体”发展,增强镇区的承载功能,发挥景区的带动作用,避免因管理机构缺失造成负面影响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建 议:省旅发委协调省编办,尽快设立茶卡景区管理局(景区管委会)机构,探索构建大茶卡大景区管理体制,建立“管理局(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打破部门、条块和区划分割,形成“多方联动、政出一门”的工作机制,政府拥有所有权,管理局(管委会)作为政府派出机构行使管理权,经营权由公司企业化运作,实现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强化对茶卡旅游资源的统筹管理,提高运营管理效能,加快形成以国家级特色小镇为载体,以茶卡游客集散中心为重要节点、“天空之镜” “天空壹号”两大景区为支撑、德都蒙古风情园等文旅配套设施为基础的“大茶卡”旅游核心景区格局,辐射带动全州全省旅游业发展。
关于理顺茶卡盐湖景区管理体制的建议
日期:2019-01-15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