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议案建议

关于按“大县”标准重新核定化隆县行政事业编制的建议

日期:2019-01-15
字体:【 打印本页

  化隆县辖17个乡镇2个管委会362个行政村,总人口30.05人,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81.14%,县域人口数量居全省第六位。目前,化隆县各类行政机关,群团组织核定行政编制907个,实有工作人员885人,核定行政工勤编制38个,实有工作人员33人。2002年党政机构改革时对公务员编制进行了缩减,2010年行政机构改革时只进行了机构的调整,而未增加编制。化隆县党政群行政编制是上世纪90年代按“小县”标准核定的,2002年机构改革时按比例进行了精简,当时全县总人口为22.9万人,2010年政府机构新一轮改革中,省上根据我县实际,在政府机构设置时虽按“大县”设置了机构,但是人员编制没有因为提升我县为“大县”而增加。事业编制虽然在2007年乡镇机构改革和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中调整增加过,但是由于化隆县条件艰苦,流动人员多,老龄化问题严重,全县服务人口较多,工作人员仍然十分紧缺,教育系统需要增加 88人,卫生系统需要增加125人,公安系统60人,工作人员不足已成为影响化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
  建议:省政府协调省编办按“大县”标准重新核定化隆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进行重新核编并逐年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