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总结

日期:2021-12-06 来源:青海省人大农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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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人大农牧委员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重心发生历史性转移的系列新指示、新要求,突出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题融合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常委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成效“回头看”等相关工作,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赴海北州海晏县、黄南州同仁市开展“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有序

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趁势而上、持续发力,扎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良好开局。

(一)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脱贫攻坚成果。围绕“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组织开展全省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经逐村逐户排查,全省39个脱贫县均未发现脱贫户适龄儿童因贫、因灾辍学的情况;脱贫人口稳定享受基本医疗政策,健康脱贫成果稳定扎实。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省乡村振兴局精准锁定3912户、14238人监测对象,制定出台了《关于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做好常态化监测和针对性帮扶,目前全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率已超过96%。深入盘点扶贫资金资产。对“十三五”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投入的257亿元资金,采取“一对一”的形式,逐县进行盘点,建立了扶贫资产明细,做到“帐帐相符、账实相符”。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全面完成3.17万建档立卡搬迁户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安排专项衔接资金5400万元,以全省297个集中搬迁安置区为重点,集中支持搬迁人口较多的安置区产业就业、基础设施配套提升。持续促进脱贫人口就业。通过公益岗位安置、帮扶车间等企业吸纳、有组织劳务输出、自发外出务工、参与小型项目建设等方式,全省脱贫、边缘易致贫人口就业规模已达到19.9万人,已提前完成国家乡村振兴局下达的年度17.9万人的目标任务。完善小额信贷政策支持。结合实际,按照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放贷、财政给予全额贴息的政策,支持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通过小额信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今年上半年近1万多户脱贫和边缘易致贫户得到信贷支持。

(二)积极谋划乡村振兴工作。科学构建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构建组织领导、规划目标、工作责任、社会动员、资金投入、监督考核、监测帮扶等7大保障体系,制定5个专项行动计划,省直行业部门配套N个政策,形成1+7+5+N”的乡村振兴政策制度顶层设计。计划在全省43个乡镇、225个村开展示范创建,积极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乡村振兴方法途径。保持财政投入稳定。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财政投入保持稳定的要求,下达各地年度有效衔接资金61.78亿元,制定《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半月汇总、每月调度、双月通报、每季督导工作机制,规范各地资金管理使用,加快年度项目实施。审慎确定帮扶重点按照中央要求,把原来全省15个深度贫困县申报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同时,综合考虑地域条件、自然环境、经济发展基础、社会事业发展等因素,确定了10个省级重点帮扶县。理顺工作职责关系。调整加强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继续以省委书记和省长“双组长”制推动工作落实,压实五级书记一起抓的政治责任。农业农村部门与乡村振兴部门对接协商,划定职能权限,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乡村振兴部门的挂牌工作,做到机构平稳转型、工作有序转段。创新完善协作模式。认真贯彻全国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推进会精神,主动对接对口援助省市,就协作模式、内容等达成共识,协力完成年度工作要点、五年协作框架协议制定等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深化苏青东西协作。启动新一轮苏青东西部协作,争取年度协作资金8.588亿元计划统筹用于共建产业园、乡村振兴示范村,干部培训及协作相关领域项目建设。签署两省协作框架协议,为下一步全面推进东西部协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2020年“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细化任务措施,集中力量,统筹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较好实效

(一)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各地己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部纳入全额预算管理单位。下放农牧系统“双定向”职称副高级评审权,西宁、海东增加高级岗位比例3%、增加中级岗位比例5%,六州增加高级岗位比例7%至8%、增加中级岗位比例10%至15%。计划从2022年起省财政每年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7000余万元,按年人均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补助。多元化、多渠道、多层级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省科技、农业农村等部门累计投入资金1245万元,支持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青海大学等科研单位开展针对我省动物疫病实际的小课题研究。加强可追溯体系建设和管理,近3万户养殖户、合作社、家庭牧场的近200万余头(只)牦牛藏羊追溯数据已上传到省级平台,逐步实现我省县域内牛羊养殖环节追溯体系全覆盖。把动物防疫纳入全省公共卫生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各级政府逐级签定了2021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督促养殖场户严格执行动物免疫、检疫申报等制度,建立畜禽贩运户备案管理台账。依法关停、取缔、撤销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养殖场34家。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青海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按期成立,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8名;8个市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组建完成,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6名;40个县(市、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30名,执法力量和执法重心逐步向基层倾斜。省市(州)县培训执法人员1100人次。

(二)农业机械化“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到2025年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将农机化发展纳入省政府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00万亩,其中宜机化改造农田50万亩,建设农机装备库棚2.5万平方米,为农业机械化发展创造条件。2021年全省共投入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198万元。积极鼓励和支持开发适宜高海拔、低气压环境的特色农作物种植、收获、农机配套装备及农机具关键部件。省财政投入300万元实施丘陵山区马铃薯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研究与示范应用。省农业农村厅与农科院生物研究所、甘肃兆河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联合研制马铃薯捡拾机。提高绿色高效机械装备补贴标准,加快扶持绿色高效机械装备推广应用。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农机化经营组织,采取“产业化联合体”方式,带动农户加入规模化生产经营、构建利益联结体,带动农户发展。将农机技术培训、驾驶员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纳入“十四五”全省农牧民培训计划,全面提升农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农机部门依法加大道路外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检查,纠正农机违章载人、违规操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农牧民群众及其拖拉机驾驶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明确省级农机执法职能,进一步理顺省市州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之间体制,加强农机监理和农机安全执法人员配备,指导全省农机执法工作。

)2020年度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情况。

“关于加大乡镇农牧业服务中心建设力度的建议”和“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农技队伍服务水平的建议”,是2020年委员会和常委会委员重点督办的两件代表建议。在去年取得办理初步实效的基础上,农牧委今年继续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省政府2021年已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重建农区乡镇兽医站68个,占农区乡镇站总数的43.3%海北、黄南、果洛三州多方筹措资金,新建改造乡镇兽医站办公用房31个,建设化尸窖等简易处理设施76处。2022年起省财政每年支付7000余万元,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资报酬从年人均3500元提高到10000元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对农村牧区乡镇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和乡镇站所在深入调研、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加强研究,制定全省乡镇为农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十四五”时期依次推进。

)2021年度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2021年,农牧委将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海晏纳入农牧区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试点的建议”(215024号)委员会分管领导和委员会共同重点督办建议进行调研督办。8月份召开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座谈会,听取了省农业农村厅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省农业农村厅同省发展改革委成功争取国家立项,拟在海晏县建成全省第一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专业厂,该项目已取得国家立项审批并下达补助资金200万元。海晏县政府积极进行招商引资,目前与引进企业达成投资2900万元的合作协议,计划年底开始开工建设,2022年正式投运。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目前,全省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了解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良好开局,但在工作协调机制、乡村发展规划、村集体经济发展、农牧区全域无垃圾治理、有机农畜产品、金融支持、畜牧法实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乡村振兴协调机制和顶层规划研究有待进一步健全提升实现乡村全面振兴需要各部门协同发力,形成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和保障体系。乡村振兴专职机构虽已挂牌,但三定方案尚未下达,其综合性协调、管理、监督的职能没有完全到位,条块分割、职能交叉等体制机制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各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明确,工作衔接不顺畅,行动不协调,项目难衔接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乡村振兴工作的整体合力受到影响。相关部门在编制乡村振兴规划时,没有完全从乡村全面发展实际需要出发,集体发力、统筹推进的配合意识有待增强,规划缺乏针对性、协同性。对县域范围内村庄布局规划重视不够,如对村庄宅院重整,提高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缺乏深入研究,致使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不够科学合理,乡村发展特色产业项目缺少建设用地。

乡村发展缺乏人才支撑。乡村要振兴,人才是关键。从调研的情况看,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启动以来,各地发展产业带动型、资产经营型、服务创收型、乡村旅游型等村集体经济,实现村集体经济从无到有的跨越,因受环境条件、服务水平和政策激活等因素影响,农村轻壮劳动力、大学生不愿回乡,一些懂技术、善经营的本土人才也选择外出发展,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乡村振兴缺乏人才支撑,内生智力、动力和能力明显不足,乡村发展缺少活力和后劲。如海晏县多个村干部反映最紧缺的就是懂技术、会经营的人才太少,金滩乡东达村“海晏东达富民特色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菌类种植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成为东达村的主导产业,专业技术人才目前仅有一名引进人才,缺少本土人才,产业持续发展堪忧。另外,一些基层干部对农村经济管理业务不熟悉,村两委经济管理能力相对较弱,对乡村产业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缺少培训和指导。

农牧区全域无垃圾创建任重道远。2019年我省启动全域无垃圾省创建行动,在果洛州先行试点,试点工作已于2020年12月结束,尚没有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创建活动。2020年初,省上又选择三江源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平安区、贵德县、共和县、德令哈市开展农牧区全域无垃圾试点。从调研情况看,我省人居环境整治和农牧区全域无垃圾创建还存在体制机制不顺,部门分割,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不够完善,农牧民群众参与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等问题。垃圾治理经费总体不足与垃圾治理资金多头投入、重复投入的问题同时存在。

(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绿色有机优质农畜产品价值体现不充分。农畜产品加工链条不完整,精深加工能力欠缺,具有地域特点的优质品牌不多,尚未建立优质优价的价格形成机制。农畜产品生产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同质化生产经营的问题,品牌竞争力不强,缺少示范带动型的加工龙头企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够有力。检验监测设施落后,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部门协调机制不完善,信息共享不畅通、不及时,质量监管没有真正形成合力,入品、畜禽屠宰检疫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时效难以保障。

(五)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机制不够健全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跨部门、跨领域的沟通交流、信息共享、政策协同等机制尚不健全。全省土地经营权、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等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后,配套的抵押登记、价值评估、交易流转等机制、设施尚不完备,“流动难、变现难、抵押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参与乡村振兴活动。因省农牧业受自然条件影响大,产业化程度低,尤其是农牧合作组织在应对市场变化和抵抗自然灾害方面的能力较弱,其信贷风险相对较高,乡村振兴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农信贷产品多数存在期限短、额度低的问题,涉农资产抵押贷款较少,乡村振兴金融产品服务匹配度有待提升。

(六)畜牧法实施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有待加强。我省地方品种资源丰富,但尚未被充分挖掘,生物多样性体现不充分,随意杂交乱配常常出现,使地方畜禽品种面临生物基因污染风险科研人才短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研究工作缺乏持续稳定的经费支持。全省草原面临的生产力不高、草料供给不足和草原退化等问题还没有根本扭转,草原保护和建设的任务仍然艰巨。全省各地缺乏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设施,开展无害化处理工作难度大。扶持畜牧业发展政策落实力度不够,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作用发挥也有待加强。

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顶层制度设计理顺工作机制。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短板和弱项,加快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对标对表乡村振兴要求,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一是加快理顺乡村振兴部门和其他涉农部门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能,基层政府要结合实际,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所需的体制机制、资源整合等多方面加强改革和创新二是进一步加强规划设计,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个性,合理定位村庄主题特色,高度重视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优化村庄用地布局,尽量编制实用性强、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重点对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农户房屋及环境进行规划。三是将有偿退出的宅基地与闲置校舍、工矿废弃地等统筹整治,盘活有限的土地资源,有效利用乡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以满足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

夯实乡村人才基础,激发振兴活力。一是鼓励知农爱农的人才扎根乡村,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到农牧区干事创业,动员乡村急需人才下乡服务。二是加快建立农牧区实用人才挖掘和培育政策,培育一批农牧业职业经理人、乡村工匠、田秀才、土专家等乡土人才。总结推广海晏县金滩乡能人议事会的经验,着力解决产业发展的瓶颈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注重发挥能人的引领带动效应三是持续加大对农牧民群众的培训,加强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知识与技能、经营管理能力、组织合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培养,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素质与能力。

  (三)以全域无垃圾创建为抓手,从根源上改善人居环境。一是提高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深入总结果洛州全域无垃圾创建试点经验,适时在全省整体推进,督促市(州)、县健全制度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切实提高工作成效。二是把全域无垃圾创建工作与转变观念相结合,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三是建立全域无垃圾创建长效机制。通过村规民约、规章制度等机制约束和激励农牧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治理。把村庄清洁行动与村庄道路建设、厕所改革、污水治理等统筹推进,开展村与村、村与镇、镇与镇之间路网、管网、垃圾处理网、污水治理网等一体化规划和建设。

(四)加快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一是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农畜产品质量监管,严查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行为。健全畜牧业加工流通体系。深入推进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畜产品加工储运、电子商务、休闲体验等二三产业发展。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充分利用“青洽会”“农民丰收节”等省内外营销促销平台,强化农牧业品牌对外宣传,着力打造“高原牌”“有机牌”“绿色牌”。三是健全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力度,鼓励液体粪肥机械化施用。制定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地方标准并形成主推技术。农区大力推进种养结合,促进腐熟粪肥还田。探索畜牧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推广绿色发展配套技术。

(五)强化统筹协调,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支持保障。一是从省级层面建立涉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的组织协调机构。建立农牧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将分散在各部门的涉农数据归集整理,建立涉农专属数据库。二是建立统一的农村资产流转平台,完善农村资产评估体系,拓宽“三农”融资渠道。三是建立乡村振兴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扩大风险补偿范围,增加乡村振兴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规模。四是引导各金融机构探索开发适合农牧区不同领域、不同主体的乡村振兴信贷产品,为乡村振兴中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优势产业、能人大户等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大力推广“乡村振兴活畜贷”等我省特色生态绿色养殖金融信贷产品,着力解决养殖业融资成本高、贷款抵押物管理难等问题。

   (六)严格实施畜牧法。一是加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落实畜牧法关于保障畜禽遗传资源经费、开展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建立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畜禽品种选育、种畜禽进出口等规定,对畜禽遗传资源进行全面保护,加快畜禽品种选育和推广,提高核心种源保障能力。二是大力发展饲草业,加快改进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加大草原生态修复力度。三是改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加强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四是贯彻落实好畜牧法关于扶持畜牧业发展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法律规定,依法依规扶持畜牧业发展,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