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2020年1月15日在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日期:2020-02-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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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光荣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也是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定位、政治使命和政治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为有效的实现形式。加强理论武装。举办全省人大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培训班,召开交流会,制定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创新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人大代表在群众身边”等富有特色的活动。召开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出席并讲话,对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组成员带头学,机关干部压茬学,推动学习入脑入心,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围绕中心大局。健全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修订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一年来向省委请示汇报58件次。主任会议成员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打好三大攻坚战、“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活动、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次深入基层和联点地区调研督导,形成调研报告,助推解决问题。注重高位推进。紧扣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积极跟进省委“一优两高”战略实施,认真对标对表,各项工作总体谋划、一体推进、全力落实。报请省委批转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加强新时代各级人大党的建设、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等意见,召开了全省人大系统党建、立法、监督工作等会议,如期完成人大领域改革和依法治省工作任务,人大工作和建设在创新中发展。

  二、突出立法质量,彰显特色精细

  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足务实管用,注重提高质量效率,着力推进特色立法精细立法的青海实践。我省立法工作得到全国人大肯定,栗战书委员长对此作出批示,王建军书记就贯彻落实批示精神提出要求,在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召开的全国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上作了大会发言。一年来,共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5件、打包修改7件,审查批准各市州、自治县法规条例24件,其中打包废止4件,努力以高质量立法推动保障“一优两高”战略实施。推进特色精细立法。首次组织召开特色立法精细立法工作座谈会。立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致力于解决机场安全运行和服务质量等突出问题,从实从细从严规范机场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推动民航事业快速发展。强化权责分明、管监分离,及时修订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明确监管措施,压实法律责任。着眼于服务发展、安全畅通、便捷出行,结合国家高速公路收费体制改革和交通运输部门机构整合要求,制定高速公路条例。积极与国家相关法规修订有效衔接,推进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立法“三审”,推动用严格的标准织密“舌尖上的安全网”。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初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深入落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工作的意见,着力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尊重政府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统筹协调,注重实效,制定了重要地方立法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规范,积极回应新时代立法工作新要求。坚持开门立法,邀请省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通过人大网站公开征求对法规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积极发挥立法智库、立法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多次就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草案)、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开展立法协商,凝聚立法共识,地方立法更加民主开放包容。建立立法新闻发布机制,推动立法与普法、释法相衔接。创新立法培训、立法调研等方式,加强立法队伍和地方立法能力建设,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面完成生态环保方面地方性法规条例专项清理,同时对涉及医疗卫生、证明事项、机构改革、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开展专项清理,有效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年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71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成并通过验收,实现与全国人大互联互通,形成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监督一张网。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以合法性审查为重点,以提升报批法规条例质量为目标,坚持提前介入,审查批准了一批涉及地区发展、生态保护、文化教育、遗产保护、城乡建设、资源利用、绿色产业,体现新时代特征、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法规条例,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和探索性功能。海北州义务教育条例从52条精简为29条,玉树州石刻文化保护管理条例、果洛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突出文化和生态地域特色,社会反响良好。

  三、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质效

  常委会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依法开展监督。坚持于法有据、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推动整改,增强监督刚性,体现理解支持,努力做到既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又助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7个,开展执法检查2项、专题询问1次、专题调研14项,受理来信来访173人次,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全国人大将青海监督工作以《内部情况交流》形式向全国推介。明确监督重点。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促进了财政资金规范使用,有效防范了政府债务风险。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持续开展脱贫攻坚调研督导暨“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结合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落实力度,得到省委肯定。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相结合,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促进了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听取审议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推进情况、2018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持续开展“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着力推动环境质量稳定向好。拓展监督范围。密切关注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审议计划、财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及调整部分指标建议的报告,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绿色产业发展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聚力破解发展绿色产业的难题。加强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制定出台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开展预算执行实时监督。首次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向全省人民报告国有资产“家底”,为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加上了一道“安全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推动新能源建设。认真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为下步开展询问奠定基础。开展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切实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和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及专题询问应询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跟踪督办,推进落实。听取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听取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公益代表”职责。面对监督工作的新情况新任务,开展了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保障监督质效。进一步探索建立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总体要求、监督重点、创新举措。落实“谁牵头谁报告”的责任要求,放大监督功效。首次在执法检查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将执法检查问题清单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和地区限期整改,并听取整改情况报告,切实增强监督权威和实效。着力改进监督方式,运用“监督+立法”的形式,将专题调研、听取审议报告,与制定相关条例同谋划、同开展,使监督和立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四、依照法定职责,做好决定任免

  常委会始终坚持依照法定职责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确保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一年来,共作出决议决定32个,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3人次,保障促进地方国家机关运行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紧跟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省机构改革方案,作出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省级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推进人大机构改革,作出关于增设和调整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完善地方税制,作出关于批准青海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方案的决定。扎实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把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修改拟任人选任职前发言的暂行规定,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和任前发言,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始终服从服务大局,以事业为重,坚持公道正派,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实现了中央和省委各项人事安排意图。

  五、尊重代表权力,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注重把握代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倡导并推动落实“代表是荣誉和信任,更是职务和责任”的理念,建机制、促履职、增活力。着力创新工作机制。“两个办法”四级人大全面覆盖并有效实施,在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中开展述职评议,向常委会、各选举单位通报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常委会会议出席率、发言率显著提升,增强了代表的履职自觉和效能。创新代表培训方式,集中培训代表102人次,有效提升代表履职尽责能力。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建立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机制,共同管好人民的“钱袋子”。海南州在确定民生实事项目时充分尊重代表意见。密切同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持续推进“三联系”制度,主任会议成员走访慰问代表、每位代表至少联系3名群众已形成制度。邀请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专题询问等工作120人次,拓展了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注重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内容,以“人大代表在群众身边”为主题,创新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形式,积极发挥“两室一平台”作用,通过走访调研、日常联络、解决问题,做到与群众经常联系、深度交流。西宁、海西建立街道人大工委,推动代表工作向社区延伸。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召开代表建议工作座谈会,制定出台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的意见、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首次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增强办理效果,接受公众监督。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11件重点建议,带动提高办理质量。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401件意见建议全部办结,满意率98%。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首次提出制定高原地区绿色发展促进法的议案,被全国人大接受办理;关于支持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三期规划编制、青海藏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口支援青海工作等3件代表团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

  六、持续从严务实,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依法、科学、规范、从严理念,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促工作,切实加强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聚焦主题、紧扣主线,全面把握总要求和根本任务,及时召开动员会,制定细化方案,坚持以上率下、学用结合,强化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提高了真信笃行、知行合一的能力,增强了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针对梳理查摆出的思想政治、履职尽责、为民服务、自身建设等4个方面30个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书香支部”“送法进村”等创新做法被评为省直机关优秀案例。深入开展“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立足新时代新要求和地方人大工作实际,从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夯实人大发展根基出发,推动开展了全省“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明确“一年打基础、两年抓规范、三年促提升”的目标要求,推动乡镇人大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质效。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合力推动,地方人大联合联动、协调推进、主动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各副主任分片督战、调研指导,确保建设年活动有力有效开展。召开全省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观摩交流会,实地观摩与交流研讨相结合,促进乡镇人大互学互鉴、共同提高。海东市加强乡镇人大基础性建设,有效发挥了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作用。黄南州着力推进基层人大干部双向交流,激发了人大干部队伍活力。一年来,围绕机构、人员、制度、作风等方面,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全省乡镇人大基础建设、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大代表履职活力进一步激发,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进一步发挥。切实加强能力建设。结合人大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建设,厘清各委员会和各工作机构职责,制定修订各类制度20余项,以制度促规范强服务。各专工委尽职尽责,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更加富有成效。关心支持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落实职务职级并行政策,加大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和使用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经常性学习培训,增强工作本领,注重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的全面提升。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推进“书香人大”和“智慧人大”建设。注重形成整体合力。坚持人大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与全国人大的汇报沟通,密切与基层人大的协同交流,人大工作和建设整体推进。我省加强上下联动机制建设的经验做法,被全国人大《人大工作研究》《联络动态》宣传推介,并在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工作交流会上作了大会发言。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青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调研视察等活动做好服务保障。通过邀请基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统一协调开展法规清理完善、举办地方人大主任培训班、及时调研推介和交流推广基层人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密切上下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省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省“一府一委两院”和省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得益于全体人大代表的履职担当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全省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和充分信任。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致以崇高敬意!

  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监督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活动及作用发挥还不够经常、有效和充分;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机关及基层人大的基本能力、基础建设需要不断加强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要求,紧扣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扎实开展“人大工作落实年”活动,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建设对党忠诚的政治机关。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人大制度的重要思想为主题主线,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表率作用,引领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把人大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履行好法定职权,做好人大改革与依法治省工作,推动法治青海建设。

  二是始终围绕职责定位,着力建设全面依法履职的权力机关。立法工作要突出特色,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彰显地方特色,致力精细管用,坚持立改废释、审议审查并重,完善重要立法事项第三方评估机制,确保立一件成一件。今年重点制定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三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禁毒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做好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出台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工作规定,对与上位法不协调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开展专项清理。监督工作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遵循依法原则,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严格立项程序,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今年重点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就业促进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我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健康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六稳”工作推进、藏族聚居区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西宁市垃圾处理及垃圾分类试点、全省学前教育教师同工同酬情况专题调研。做好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跟踪监督。结合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决定和任免工作要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以具体的、实际的行动体现讲政治要求。今年重点对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决定,建立决定和任命后的跟进监督机制。

  三是始终坚守人民立场,着力建设践行宗旨的代表机关。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召开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制定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健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联系制度,深化“三联系”制度并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坚持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机制,推动领导干部中的省人大代表进联络室,不断拓展代表工作空间。持续推动“两个办法”落实,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各级代表述职全覆盖,加强代表履职监督。认真落实提高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的意见,建立健全代表建议评议评估机制,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工作质量。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和内容,将代表活动融入立法、监督等工作,持续开展“人大代表进乡村”活动,创新开展攻坚“十三五”、谋划“十四五”的代表主题活动。注重分层次、分领域、有重点地开展代表专题培训,持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和“两室一平台”建设提质升级,探索深化社区代表工作。扎实做好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四是始终坚持固本强基,着力建设务实担当的模范机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转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改进作风。组织开展“人大工作落实年”活动,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推动重点工作、重要制度落实。开展人大机关作风能力提升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严管厚爱,培养斗争精神,加大干部培养交流和监督管理力度,着力锻造模范机关、过硬队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定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规定,进一步提升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成效和水平。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出台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继续加强与全国人大及各方面的联系沟通,重视对外学习交流交往,强化对基层人大的工作指导,推进“智慧人大”建设。

  各位代表,使命催人奋进,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协力,扎实工作,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奋力谱写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设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