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1月15日在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日期: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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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财政厅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面对外部环境错综复杂,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人大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支持做好“六稳”工作,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经济运行及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省执行情况。2019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1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3.4%。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333亿元,一般债务收入332.2亿元,上年结转98.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5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34.1亿元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176.8亿元,剔除发行的再融资一般债券106亿元,全省实际总财力2070.8亿元,较上年增加233.4亿元,增长12.7%。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3.7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5.9%,增长13.1%,债务还本支出106.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7亿元,调出资金0.2亿元,调出预算周转金1亿元,上解支出3.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1.4亿元。

  (2)省本级执行情况。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1亿元,增长5.8%。其中:税收收入58.7亿元,下降0.5%;非税收入30.4亿元,增长20.3%。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38.3亿元(中央补助我省收入1333亿元,扣除对市州补助994.7亿元),一般债务收入268.8亿元,上年结转27.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亿元,上解收入19.2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8.5亿元后,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19.6亿元,剔除发行的再融资一般债券89.3亿元,省本级实际总财力730.3亿元,较上年增加106.1亿元,增长17%。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6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0.6%,增长8.5%,债务还本支出89.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4亿元,调出预算周转金0.7亿元,上解支出3.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79.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16.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245.2亿元,增长79.2%,中央补助收入13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上年结转17.3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4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4.6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1.1%,调出资金25.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4.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2.6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1.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30.2亿元,增长7%,中央补助收入5.6亿元(中央补助我省收入13亿元,扣除对市州补助7.4亿元),上年结转12.3亿元,专项债务收入33.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1亿元,预算执行率为73.8%,调出资金7.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8.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4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5亿元,下降4%,上年结转0.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亿元,预算执行率为77.5%,调出资金0.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4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1亿元,下降15%,上年结转0.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亿元,预算执行率为77.9%,补助下级支出0.1亿元,调出资金0.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717.5亿元,其中,当年收入465.3亿元,增长26.2%,上年结余252.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5.7亿元,预算执行率为122.7%,年终累计结余261.8亿元(当年结余9.6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32亿元,其中,当年收入391.5亿元,增长30.8%,上年结余140.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3亿元,预算执行率为126.1%,年终累计结余129亿元(当年结余-11.5亿元)。

  具体情况详见《青海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以上各项收支数据待财政部批复决算后,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向省人大依法报告相关事项。

  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是关于地方收入短收的情况。2019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短收10.3亿元,其中省本级短收1亿元,主要是全国人代会后,明确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相比我省年初预算安排预计的力度更大,以及部分重点企业欠、缓缴税款所致。二是关于支出预算调整的情况。受中央专项补助和地方政府债券增加影响,全省支出调整预算较年初预算增加103.1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调整预算较年初预算减少108亿元,主要是在预算执行中,按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项目分配方案,将省本级预留资金下达到各地,相应减少省本级支出、增加市州支出。三是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的情况。2019年全省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326亿元(新增债券220亿元、再融资债券106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41亿元(新增债券125亿元、再融资债券16亿元),按规定分别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作了反映。截至2019年底,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02亿元,综合债务率65%,全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落实省人代会预算审查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根据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决议精神,我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坚决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落实减税降费积极有效。坚持把落实好国家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提高思想认识,既算“财务账”、更算“政治账”,统筹当前与长远,紧跟国家节奏,全面贯彻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社保费率、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等减税降费政策。在认真分析测算基础上和法定税政权限范围内,按国家授权最高幅度“顶格”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六税两费”,既符合中央要求,又结合省情实际,彰显了政策效力,体现了政治担当。充分运用各种平台和渠道,组织开展高强度、全覆盖的宣传解读,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到企业调研座谈等方式,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加强预期管理、坚定发展信心,通过专项审计、专题调研及督导检查等措施,及时发现并解决政策落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落地见效。全省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1.5亿元,其中新增减税47.5亿元,新增降低社保费14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和居民负担,稳定了市场预期,提振了企业信心,促进了实体经济加快发展。

  2.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坚持把开源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攻坚克难,多渠道集聚财政资源,全省总财力迈上2000亿元新台阶,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坚持依法治税。妥善处理好减税降费与依法征管的关系,督导征收部门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税种和非税收入的依法征管,确保应减尽减和应收尽收,实现财政收入的合理增长。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补助。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紧盯省领导拜会国家部委协商的重点事项,提前谋划项目储备和包装,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增强争取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争取中央各类补助资金1333亿元,增长8.3%,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额度352亿元,增长34.9%,债券规模再创新高,有效保障了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改革等资金需求。三是盘活闲置资产资金。将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和财政专户结余资金8.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回政府投资基金和原政府融资平台中闲置财政资金8亿元,落实对口援青资金18.1亿元。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全省一般性支出压减10%以上,调减取消一些低效无效支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和预算收支平衡。

  3.“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提高站位,深化认识,确保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开展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评估,坚持通报和约谈制度,强化地方和部门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认真落实全省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支持组建省交控集团,探索隐性债务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的新途径,政府隐性债务率降低。全力支持脱贫攻坚。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亿元,其中省级扶贫资金较上年增长30%,同时提前垫付补短板资金9.8亿元,全力支持实现全省绝对贫困人口如期“清零”。继续推进39个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达182亿元。继续向农牧业信贷担保机构、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基金注入资金,支持农牧业融资平台做大做强,助力农牧民通过发展产业实现脱贫。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9亿元,14.6万亩小麦制种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实现玉树、黄南、海北、果洛藏系羊、牦牛保险全覆盖。全力支持生态环保。强化财政投入保障体系,下达资金41亿元,保障三江源二期、国家公园试点、中小河流治理、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等生态工程建设,重点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重大战役。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下达资金24亿元,全面落实草原、森林、湿地等财政奖补政策。稳步推进三江源、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工作。

  4.经济发展质量持续提升。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一优两高”部署,全力支持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发挥政府有效投资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府公共投资规模,下达资金329.1亿元,做好西成铁路、“引黄济宁”、西宁大学等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实施西宁机场三期、玉树机场、东部城市群、重点公路、美丽城镇、高原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持续推进。认真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支持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力度、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积极推动清理整合现有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财政资金扶持产业发展的作用有效发挥。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坚持以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为方向,下达资金20亿元,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节能降耗、光伏运行维护、化解过剩产能和国企改革等方面的投入,促进传统产业焕发新活力。下达资金19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原特色旅游加快发展,实施现代物流、电信普遍服务、平台经济、优化航线布局等项目建设,多层次促进消费升级,加快形成支撑经济发展新动能。下达资金37亿元,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区,促进牦牛、青稞等高原现代特色农牧业加快发展,发挥高原特色农牧业新优势。加大重点科技项目研究投入力度,完善创新创业促进政策,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5.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保基本、兜底线,重点以保障政府承诺的10类39项民生实事工程为抓手,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优先保障就业创业。落实就业创业补助资金8亿元,支持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13万人次。发放稳岗补贴4.1亿元,助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下达资金64亿元,落实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统筹推进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健全完善从学前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受益学生达168万人次,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社会保障和专项救助标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213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提高82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580元/月和4300元/年。加强基本住房保障。落实资金25亿元,支持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1万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万套、农牧民危旧房改造1.5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3万户。全力支持抗灾救灾。下达资金4.5亿元,统筹做好青南地区雪灾、黄河上游洪峰、可可西里盐湖漫溢、果洛重大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救助防范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争取民心为主导,体现感恩党为工作出发点,积极支持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加大对司法权力运行、矛盾纠纷化解、政法部门能力提升、社会治理创新等投入力度,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建设。

  6.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统筹推进各项改革,着力破解工作中的难点、堵点,进一步激发主体活力,调动各方积极性。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快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应用新系统编制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工作顺利开展,有效实现项目支出与部门职责统一、财政数据全面贯通、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提高的目标。完善项目库管理、项目预算编制“1+3”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办公用房新建项目和电梯更换费用支出标准,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不断健全。开展存量资金清零行动,首次从市(州)县收回两年以上部分存量资金,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信息永久性公开。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结合省情实际,制定出台教育、科技、交通、外事等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稳步推进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省与市州收入划分改革,在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优化地方税收征缴方式,持续下移税收增量,充分调动市(州)县政府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增强自我保障能力。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落实中央关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制定《青海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方案》,加强契税、资源税等地方税种政策研究,为地方税体系不断健全奠定基础。

  7.财政管理基础不断夯实。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扎笼子、堵漏洞、强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步伐,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立重点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组织对36个重点项目和政策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4亿元,为预算安排提供了参考依据。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分析,健全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体系,规范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完善库款调度机制,支持基层做好“三保”、劳务工资发放、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工作平稳推进。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出台《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意见》,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集中统一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深化政府采购管理。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在全省上线“电子卖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加强政府会计管理。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不断夯实财政工作基础,促进会计工作规范管理和行业健康发展。

  以上工作成效,是省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与此同时,全省财政工作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传导和减税降费效应逐步释放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需求增速较快,预算紧平衡成为新常态,部分基层地区财政运行困难;随着退休人员逐年增加、养老金发放标准逐年提高,以及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部分社保基金当年收不抵支,历年滚存结余加速缩减,运行风险逐步显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还有薄弱环节,重分配、轻管理问题尚未完全解决,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地区和部门谋划项目的能力和水平不足,入库项目质量不高,存在小、碎、散的问题,尤其是债券项目储备前期工作还需加强;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压力较大,个别地方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这既是决胜期,也是攻坚期,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要适应新时代、聚焦新目标,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20年财政形势分析。

  2020年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中央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减税降费对实体经济的扶持效应逐步显现,做好“六稳”为经济平稳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技术创新促进新旧动能加快转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因素越来越多,税收增收的基础日趋牢固。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都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具体到我省来看,主要体现在:

  财政收入增收困难。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税制改革的配套政策,减税降费将贯穿当前与未来一段时期,预计2020年政策力度不会低于2019年水平,加之我省工业经济运行困难,部分重点工业企业税收大幅下滑,新兴产业还在起步壮大阶段,难以在短期内支撑起财政收入增长,收入组织依然艰难。另外,在减税降费政策下,中央财政收入受到影响,2020年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增幅将明显降低,特别是专项转移支付大幅下降,争取中央补助的难度前所未有。

  财政支出压力倍增。2020年财政支出面临四方面的巨大压力:一是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压力。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西成铁路、引黄济宁、西宁大学、西宁机场三期等一批关系青海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将于2020年陆续启动实施,资金需求量大。二是财政“三保”支出压力。除全力保障好全省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福利发放及机构运转支出外,还需投入大量涉及教育、社保、医疗、住房等领域的基本民生支出。三是社保财政兜底压力。为应对社保基金运行风险,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助逐年增加,兜底压力加速向预算传导。四是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全省政府性债务规模有增无减,化解隐性债务也将迎来小高峰,各级财政需安排大量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和化债。

  总体来看,由于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基数小,中央转移支付增量有限,地方财政可自由支配的财力不多,开源增收的渠道不广。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需求越来越大,虽然各级政府全力过紧日子,但节流的资金远远无法满足新增的支出需求,财政面临的形势比以往任何时期更加困难,预算紧平衡将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持续,财政可持续受到严峻挑战。

  (二)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我们根据“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支出预算要严格控制、量入为出;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的要求,从聚焦、优化、巩固、提升四方面提出了2020年收支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

  一是聚焦财力办大事。按与地区生产总值同步增长安排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理预计中央转移支付安排的预算。将提前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纳入年初预算盘子。把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摆在首位,支持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地实施。二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根据财力可能,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保“三保”、保重大项目、保社会稳定的优先安排顺序。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和提前下达比例,增强基层财政统筹安排预算的能力。全面落实零基预算要求,实行工作量预算法,彻底打破基数加增长的固化格局。三是巩固预算管理改革成果。认真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2020年预算,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2020年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再压减15%和3%以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改善民生,严控新增普惠性提标扩面政策。加强支出政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严控出台影响财政可持续的支出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四是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严格区分预算管理级次,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发挥项目库的基础支撑作用,建立项目全周期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存量资金清零,完善台账制度。加快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财政核心业务的闭环管理,促进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2020年收入和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和原则,全省及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省情况。全省年初总收入1916.3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99.1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6%,中央补助收入1257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5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5亿元,调入资金5.3亿元,上年结转101.4亿元。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912.4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上解支出3.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4亿元。

  (2)省本级情况。省本级年初总收入761.1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4.5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6%。中央补助收入360.5亿元(中央补助我省1257亿元,扣除对市州补助896.5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52亿元,调入资金5.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亿元,市州上解4亿元,上年结转79.8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57.2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8%,上解支出3.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4亿元。

  (3)省对下补助情况。省对市(州)补助896.5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89.1亿元,增长11%。其中:返还性补助39.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60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52.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87.3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06.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7.2亿元,上年结转32.6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4.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3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57.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6.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2亿元,上年结转18.8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2.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1.2亿元,其中,当年收入0.8亿元,上年结转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9亿元,调出资金0.3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0.9亿元,其中,当年收入0.6亿元,上年结转0.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1亿元,调出资金0.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699.4亿元,其中,当年收入437.6亿元,上年结余261.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13.1亿元,年终结余286.3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488.1亿元,其中,当年收入359.1亿元,上年结余12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56.2亿元,年终结余131.9亿元。

  (四)2020年重点支出情况。

  1.支持绿色发展方面,安排资金73.1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23.9亿元,省对下补助49.2亿元。

  (1)建设生态宜居新家园,安排资金57.6亿元,主要用于发放新一轮退耕还林、天保工程区管护人员、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以及草原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支持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2)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资金5.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实施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和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3)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安排资金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正式建园,以及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等。

  (4)聚力打造旅游支柱产业,安排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打造一批精品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奖励业绩突出、示范性和带动性较强的优秀旅游企业,支持新建改造旅游厕所。

  2.支持协调发展方面,安排资金77.7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6.7亿元,省对下补助61亿元。

  (1)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资金55.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打造全域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巩固完善农牧区基本经营制度,落实优质粮食工作项目补助资金,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支持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2)提升城镇发展品质,安排资金8.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推进城乡住房建设和民生改善、美丽城镇、特色小(城)镇建设,支持保障城市市政运营发展。

  (3)打造便捷出行方式,安排资金10.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西成铁路、西宁机场三期、玉树机场、青海湖机场等建设及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落实民航铁路运输补贴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助,支持城市公交车更新,改善群众出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