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青海省2019年 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 的审查结果报告

日期:20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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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新平

  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青海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预算草案。会前,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审意见,省财政厅根据初审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大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财政经济委员会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经济下行以及减收增支压力加大的实际,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严格执行预算法及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统筹做好财政收支平衡和重点保障,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和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有力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财政紧平衡成为常态;财政支出结构需进一步优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有待增强;部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绩效评价及应用仍需加强;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压力较大,个别地方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财政政策持续加力,收入预算安排体现积极作为,支出预算安排紧扣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安排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中央、省委重大政策、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需求。预算草案编制更趋规范,各项收支内容较为完整,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我省实际,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青海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省级预算草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完善政策和预算安排,保障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政策成效,促进实体经济释放发展潜能。坚持过紧日子,压控并举、强化统筹,优化结构、保障重点。坚持增收节支和挖潜提效并重,统筹采取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压减一般性支出、争取中央补助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等方式,确保减税降费后的预算收支平衡和财力保障。以绩效为导向优化支出结构,削减低效无效和长期沉淀资金,提高财政支出精准度和有效性。重点增加三大攻坚战、结构调整、教育科技、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民生等领域投入,支持“五个示范省”建设和“四种经济形态”引领发展。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切实保障在财政政策制定和实施中、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将党中央重大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
  二、改进预算编制,不断提高预算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扎实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预算编制,克服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中的基数依赖,实行工作量预算法,进一步打破基数加增长的固化格局。完善项目库建设,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预算评审,加大重大支出政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完善预算编制,建立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报省人大审查制度,逐步提高年初投资预算编列到具体项目到位率。进一步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做好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持续开展存量资金“清零”工作。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规模和预告力度,提高市(州)县年初预算编制完整性和到位率,增强基层财政统筹安排预算的能力。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升级。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从严控制调整调剂事项,及时批复下达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建立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挂钩机制。提升财政信息化监管能力,将支出不符合进度要求的预算资金统筹调整用于其他亟需支出的领域,促进财政资金尽快发挥作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做优绩效目标、做实绩效监控、做真绩效自评、做深外部评价。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挂钩,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的决策、编制、执行、决算、监督全过程,覆盖四本预算所有财政资金。推动建立重大政策、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问责机制,推进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继续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调整优化省以下财政体制,健全专项转移支付评估和退出机制,推动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落实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积极跟进国家深化增值税改革和实施消费税部分品目征收环节后移并列入地方收入等政策,加快制定我省资源税征收品目、税率以及优惠政策,拓宽地方收入来源,健全地方税体系。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债券资金与项目建设需求之间的有机衔接。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好2020年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含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