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0年1月15日在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日期: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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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9年,面对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和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部署,落实省人大审查意见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站在更高起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省经济顶压前行,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进度符合预期,绝对贫困人口如期“清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农牧业丰产丰收,预计增长4.6%,粮食总产连续12年保持在100万吨以上,畜牧业成功克服雪灾疫情影响,生猪生产逐步恢复,牛羊出栏率创历史新高。工业大局平稳,预计增长7%,制造业较快增长。32个大类行业中18个保持增长,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贡献率达50%以上。服务业稳中提质,旅游总收入增长20.4%,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6%、0.9%,邮政、电信业务量分别增长13.4%、63.1%,民航旅客年吞吐量突破800万人次。“稳就业”成效明显,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13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物价水平基本平稳,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5%,控制在年度目标以内。

  (二)增长动能加快转换。盐湖提锂、单模光纤预制棒等一批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科技进步贡献率预计达54%。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6.5%和32.2%,光电子器件、锂离子电池等新产品产量高速增长。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达86.5%,外送清洁能源166亿千瓦时, “绿电15日”再次改写全清洁能源供电世界纪录。出台数字经济发展意见和规划,大数据产业“一核三辅”布局加快构建,青藏高原数据灾备中心等一批大数据项目相继建成。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创建“驶入”快车道,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试点面积达114万亩,化肥农药用量分别减少24.4%、21.3%,在10个县开展牦牛藏羊原产地可追溯体系试点,建设有机生态畜牧业生产基地63家。投资补短板力度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增长26%,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16.1%,民间投资增长8.2%。居民消费加快升级,“互联网+”推动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17%。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实现全覆盖。

  (三)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全面启动,成功举办首届国家公园论坛并形成《西宁共识》,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为我们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给予了巨大的鼓舞和鞭策。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持续深化,青海湖、昆仑山国家公园论证和规划编制正式启动。制定“中华水塔”保护行动纲要,编制保护地球“第三极”方案,协同开展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考。有序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完成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控试点任务。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二期等重点生态工程进展顺利,统筹实施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退牧还草等专项工程。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顺利收官,全年完成营造林430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3%。青海湖面积持续扩大,可可西里盐湖漫溢风险得到有效处置。全省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5%,主要城市空气优良天数达89%,湟水河出省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水质、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节能减排成效明显,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5%左右,主要污染物减排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四)民生福祉持续增进。扶贫攻坚取得重大成就,全省剩余17个贫困县、7.7万贫困人口脱贫摘帽,绝对贫困“清零”目标如期完成。十项民生实事工程全部兑现。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建、改扩建基础教育学校336所,学前教育、高中教育普及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均达90%,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受到国务院嘉奖,西宁大学筹建工作稳步推进,博士后流动站实现零突破。“健康青海2030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组建医联体115个,家庭医生签约居民310万人,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全面实现,标准化村卫生室实现全覆盖,人均预期寿命达73.12岁。社会保障提标扩面,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等多项保障标准,60岁以上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1万套,老旧小区综合整治3万套,农牧民危旧房改造1.5万户。全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组织培训城乡劳动力超过10万人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9%。“拉面经济”持续壮大,省内外拉面店达3.2万家,带动就业19.1万人。打造提升“青绣”品牌,设立6家省级“青绣”扶贫就业工坊。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持续高于经济增速,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98%。积极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出台《生猪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方案》,储备猪肉1940吨。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低收入群体发放补贴5000余万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成为第一个所有市州全部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的省份。

  在多年少有的困难挑战面前,省委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团结带领各地区、各部门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信心决心,聚焦目标、精准施策、落实责任、压茬推进,取得了殊为不易的成绩,确保了全年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力以赴稳增长。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处置13家“僵尸企业”,关闭退出60万吨煤炭产能,连续两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年均减少用户负担5.9亿元。大力实施“双百”工程,北捷动力及储能电池隔膜一期、比亚迪12GWH锂电池等项目投产,中复神鹰高性能碳纤维项目落地。打造全域全时全季旅游品牌,祁连县成功入选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新华联国际旅游城、茶卡天空壹号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建成。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启动实施西宁、格尔木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和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61.5亿元,25万户纳税人和94万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2.1亿元,增长3.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63.7亿元,增长13.1%。财政支持“六稳”力度不断加大,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农林水等领域的支出分别增长11%、16.3%、40.6%、17.3%。围绕解决融资难问题,出台《关于加强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签约项目400个,授信资金228亿元。引导企业多渠道融资,40户企业累计完成直接融资219.8亿元,绿色信贷覆盖率达30.2%,成功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和首笔双创债。黄河上游水电公司完成国内最大能源电力领域股权融资项目,有力提升了我省资本市场信心。
 
  (二)持续扩投资促消费。着力强化投资调度,压实责任,出台进一步抓项目稳投资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重点项目提速攻坚行动”和“项目生成年”活动,投资顶住巨大下行压力逆势增长,预计增长5%。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157.2亿元,增长16.4%,统筹用好省级预算内资金,保障了一批重大项目稳步实施。格敦铁路正式开通运营,格库铁路省内段具备通车条件,扎麻隆至倒淌河、克图至大通等8条高等级公路和连接甘青两省的川海大桥建成通车,两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加快建设,“青电入豫”工程青海段全线建成,玉树机场改扩建、久治至马尔康高速公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开工,西成铁路项目获批,引黄济宁前期取得阶段性成果。出台《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开展节假日促销、汽车展销等行动,成功举办西宁特色美食节、青海年·醉海东等主题活动,启动重点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苏宁小店、稳当生活等一批新型连锁便利店蓬勃发展,预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4%。

  (三)合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投入财政专项资金64.8亿元持续攻坚深度贫困人口,集中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完成2.11万贫困群众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622个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全部并网发电,“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5.2万户群众搬进新居。91.3%的行政村实现集体经济“破零”。深入实施省属企业“四个一批”措施,省投资集团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ST盐湖司法重整全面启动,西宁特钢30亿元债转股全部落地,省属出资企业负债总额同比下降6.3%。严格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落实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成功组建交控集团。加快不良贷款处置进度,累计完成111.4亿元,缓释风险360.1亿元。持续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第一轮52项问题已完成整改30项、销号备案12项,第二轮督察群众举报转办件总体办结率达87%。全面实施500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启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建成各类厕所7.5万座。

  (四)统筹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高位推进新型城镇化,出台《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纲要》,全面构建“一群两区多点”的城镇化发展新格局。现代高原美丽幸福“大西宁”建设稳步推进,湟中成功撤县建区,市民中心、中心广场北扩等重大项目建成投用,省会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城乡统筹“新海东”加快建设,城市功能不断完善,河湟新区建设进展明显,城市架构逐渐成型。海西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速形成,格尔木区域性重要交通枢纽、电力枢纽和资源加工转换中心地位明显提升。泛共和盆地城镇区建设拉开序幕,三江源地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功能进一步巩固。与住建部启动共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西宁成为国家第一批城市体检试点地区,首批6个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52个村(场)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在300个村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5807公里、便民桥梁152座。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建立省级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20家。

  (五)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先后两次取消下放调整57项审批事项,取消270项证明事项。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全省各类市场主体达44.6万户,增长6.7%。深入推进投资“审批破冰”工程,开展在线并联审批,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建立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启动格尔木市、乐都区营商环境建设试点。在全国率先建成全面覆盖法人单位、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累计归集信息1.12亿条。坚持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统领对外开放,加快同沿线国家、地区及周边省区建立经贸交流合作关系,引进外资总额、中方协议投资额分别增长6.8倍、5.8倍。西宁综合保税区、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获批,新增1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实现常态化开行,首次回运中欧班列顺利抵达。成功举办外交部青海全球推介会、“一带一路”青海展、清洁能源发展国际高峰论坛和绿色发展论坛,青洽会、民营企业500强峰会签约金额分别达到1457亿元和1101亿元,全年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07.2亿元。相继举办环湖赛、国际冰壶赛、藏毯展等赛事和展会,青海“名片”更加靓丽。对口援青取得新进展,第四批援青干部全部到位,落实资金20.8亿元,实施援建项目450余个。

  二、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主要目标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也是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打下更好基础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经济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省发展面临不少有利条件,一是我国经济运行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通过持续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稳定了社会预期、提振了市场信心,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为我省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国家在区域协调发展、“一带一路”、支持藏区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领域不断释放新的政策机遇,为我省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战略支撑。三是全省上下深入落实“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的方向更加明确、路径更加清晰,“五个示范省”建设、“四种经济形态”培育为“一优两高”战略的具体实施注入了新动力、拓展了新空间。四是“十三五”以来全省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内生动力有所增强,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积蓄了力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还应看到,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世界经济增长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持续增加。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的不确定性,给企业经营、进出口和市场预期带来扰动和冲击,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我省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外部冲击作用下进一步凸显。一是实体经济依然困难。工业用电量、铁路货运量、工业贷款余额和PPI等先行指标走低,传统行业持续低迷,支撑增长的基础较弱,工业积蓄力量、转型发展依然面临多重困境。金融业低位运行,新兴服务业发展不足。二是需求持续放缓。基础设施投融资成本上升、大项目接续不畅,民间投资信心动力不足,投资增长后劲乏力。消费带动力有限,旅游、教育等领域优质服务供给不足。对外贸易规模小、波动性较大,进出口商品结构仍处于较低层次。三是潜在风险不容忽视。省属企业扭亏脱困任务繁重,债务兑付风险仍处在较高水平。银行不良贷款率高于全国,全省信用环境不容乐观,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仍然存在。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加大。四是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弱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仍然不足,城乡居民增收渠道窄,保供稳价任务较重。

  根据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提档升级绿色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持续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

  一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6.5%。发展支撑类指标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一产增加值增长4.6%,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同步增长。

  二是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85%以上,主要城市达到82%以上,湟水河出省断面稳定保持Ⅳ类水质、Ⅲ类水质占比达到50%以上。同时,国控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率90%以上,三大江河水质优良率100%,青海湖、龙羊峡等重点湖库水质保持优良稳定,节能降碳减排控制在国家规定目标以内。

  三是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持续高于经济增速。着力促就业、稳物价,新增城镇就业6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0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

  四是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90%以上,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试点面积300万亩,再建10个美丽城镇和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全省60%的县(市、区)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大美青海特色进一步彰显。

  以上目标是省委在综合研判国内外发展形势,兼顾发展需要和可能的基础上,坚持稳中求进、顶压前行、承前启后研究确定的,既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十三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又充分贯彻“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指标设置,增加了“五个示范省”建设等相关特色指标,做到科学性、引领性和系统性相统一。在困难挑战不减、下行压力加大情况下,实现上述目标仍面临一定不确定因素,工作难度不小,需付出艰辛努力。

  三、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措施

  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必须统筹兼顾,既要稳固局面,切实把中央“六稳”要求落到实处,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又要抢抓机遇,推动“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取得新成效,加快“五个示范省”建设、“四种经济形态”培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提升实体经济发展质量

  夯实工业增长基础。巩固“三去一降”成果,做好关闭退出煤矿考核验收,加快推进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稳妥完成剩余 “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制定国家授权地方减征收费事项政策措施,调整完善收费清单,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持续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协调增加重点企业天然气合同气量,建成10个储气设施,形成不低于3天日均需求量的政府储气调峰能力,大力推进“公转铁”,协调下浮铁路运价。继续滚动实施“双百”工程,支持重点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强配套,促进传统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升级。全力推进60万吨煤制烯烃、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等重大项目,力争早日投产,形成新的增长点。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全力打造清洁能源示范省,扎实开展国家能源革命综合试点,提升光能、风能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打造“绿电特区”,投运300万千瓦光伏、20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成海南、海西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青海至河南特高压直流工程,开辟青鲁供电新通道,推动新能源电量输送江苏,加快核能供热项目落地和核能发电前期工作,有序开发利用干热岩、可燃冰等新型能源资源。加快构建锂电、金属合金、光电、新型化工、光伏制造及电子信息五大板块为主的新材料产业体系,推进盐湖产业向新材料领域拓展,加快北捷动力及储能电池隔膜材料、卓丰汽车用铝板材等一批新材料项目建设。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和合理开发力度,切实提高资源保障水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前瞻性、引领性、突破性技术研究,加快特色新材料、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高原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发展一批优强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专精特新”成长型中小企业,推动企业创新激励政策落地。加快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技术经纪人引进培养,促进科技型和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升”。

  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加快推动旅游业向全域全时全季发展,抓好新华联国际旅游城二期、循化撒拉尔水镇、泽库和日景区、兴海唐蕃古道景区、同仁自驾车营地等项目建设,丰富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冬春季旅游、冰雪旅游产品,做好交通、住宿、餐饮等要素保障,确保旅游总收入增长20%左右。举办全省文化旅游产业大会,打造一批文化旅游会展、常态化演艺剧目等品牌,加快建设国家级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果洛格萨尔、玉树康巴藏族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抓好喇家遗址公园等25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提升物流商贸发展水平,抓好丝路国际物流城、国家电商示范基地二期等重点项目,加快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文化体育、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产业,增加更多高品质生活服务供给。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和设施建设,持续推动医养结合。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在中医药、养老、家政、餐饮住宿等领域开展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在物业管理、保安行业、检验检测等领域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全力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建设。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直至零使用行动,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19年再分别减少20%和10%。大力发展高品质牛羊肉、枸杞、藜麦、冷水鱼等特色农产品,打造20个“青字号”重点农牧特色品牌。加快建设农畜产品可追溯体系,率先在全国实现牦牛藏羊原产地可追溯,建设100个标准化养殖场。深入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大农田残膜回收力度,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推进农牧业绿色发展。全面完成牦牛产业园建设,加快青稞产业园建设,提升农牧业综合产值。

  (二)以“四种经济形态”引领转型升级

  发展壮大生态经济。依托独特的生态和气候优势,大力扶持发展生态畜牧业、生态旅游业和高原康养产业。深入实施“三品”专项行动,加快发展高原绿色食品、保健品等产业,加快推进青稞和牛羊肉深加工、中药饮片、枸杞鲜果高值化利用、黑枸杞酵素等50个生物医药项目建设,实现枸杞、沙棘、菊粉等特色产品深加工规模化生产。加强冬虫夏草资源采集管理,打造冬虫夏草等特色经济植物品牌,强化技术攻关,探索深加工产业链,提升综合经济效益。落实好推进藏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扩大中藏药材GAP种植规模,加快研制中藏药新产品、新剂型。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大力推广林药、林菌、林麝、白唇鹿等林下特色种植养殖。以国家公园、自然公园和国有林场为依托,加快建设森林康养基地。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绿色能源产业规模,提升全产业链绿色生产管理水平。启动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及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项目。

  优化提升循环经济。强化顶层设计,加快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立法。全面完成甘河、东川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任务。完善以盐湖资源开发为核心,融合油气化工、有色金属等产业的循环型产业体系,力推柴达木等循环经济试验区向国家级示范区迈进。优化煤化工、光伏、特色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等12条循环经济产业链,持续推进电子级多晶硅工艺系统优化改进、锌渣处理及有色金属综合回收等技术改造,加快碳纤维、高纯氧化镁、变形镁合金、钛合金等补链、延链、强链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园区废物交换机制,畅通循环利用信息渠道,推进园区资源循环利用市场化建设。

  着力做强数字经济。落实《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数字政府”创新应用为引领,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打造“一核三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布局。加快建设“云上青海”,组建数字经济发展集团,启动建设大数据产业园、软件园、数字经济展示运营中心,加快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根镜像服务器建设。着力构建“1119”数字经济体系,强化云计算在工业制造、交通物流等行业的融合运用,加快实施数字产业培育壮大、数字服务创新突破、数字工业试点示范等重大项目。依托大数据中心和数据平台,促进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现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

  协调推进飞地经济。落实发展“飞地经济”助推藏区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在西宁、海东、海西设立“三江源”飞地产业园,推进藏青工业园区建设,打造“飞地经济”合作示范区。利用各种平台开展针对性招商,以共建共享“飞地经济”模式吸引企业西进,在锂高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承接引进一批带动性强的重点项目。全力争取对口援建省市、央企输入与帮扶地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资源禀赋相适应的产业及项目,实现援青从“输血”向“造血”的功能转变。加大园区、地区企业对接力度,发挥好园区基础设施、政策服务等优势,做好“飞入地”产业转移承接事项,确保项目平稳落地、发挥效益。稳步开拓省内外飞地,利用对口援青和东西部扶贫协作等平台,发挥注册地优势,主打高原绿色有机品牌,助力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走出去”。

  (三)深挖有效需求潜力

  持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交通,开工建设西成铁路,实现格库铁路全面通车,开展西昌铁路、格成铁路、西宁至青海湖城湖轨道交通等前期工作;实施以高速公路网和国省干线为重点的32项公路项目,加快扁都口至门源段等高速项目建设,新建同仁至赛尔隆高速、德令哈至拉湖西等省道公路;全面开工西宁机场三期、共和机场,加快推进玉树机场改扩建项目。能源,加快拉西瓦扩机、玛尔挡水电站建设;推进新能源并网,完成海南特高压基地配套电源、集中式风电等工程;实施海南750千伏输变电,330千伏沙柳输变电等项目,扩大电力外送区域和规模。水利,开工“引黄济宁”,提升水资源综合保障能力;建成李家峡、公伯峡等水库灌区工程;加快实施引大济湟西干渠、湟水北干渠二期、蓄集峡、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等工程,继续做好水土保持、山洪沟道治理、工业园区防洪、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项目;积极推进共和盆地及其外围水资源配置等一批水利项目前期。城镇基础设施,围绕提升重点城市功能品质,加快西宁、海东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实施西宁城市交通、海东市核心区基础设施、藏区城镇基础设施等项目。

  强化项目调度谋划。实施重点项目提速攻坚行动,强化要素保障,推进工作关口前移,建立健全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机制,夯实部门主体责任、属地服务责任,力争油砂山叉口至茫崖石棉矿公路等一批成熟度高的新项目提前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项目5月前全面开工。落实好项目投资奖惩办法,对前期工作推进快、年度投资任务完成好的地区和部门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国家资金随到随转,统筹安排好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预算内资金,发挥好政府性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紧扣高等级公路、民用机场、重大水利、能源运输通道、城镇老旧小区及配套设施等国家投向,抓紧谋划申报项目,为投资平稳增长夯实项目基础。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快研究一批起点高、带动作用强的重点投资板块,形成重大项目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梯次结构。落实好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推动消费提档升级。落实好《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促消费升级增效行动。推进高品位步行街试点建设,加快水井巷等商贸街区提升改造。积极发展夜间经济和假日经济,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引导石油及其制品等行业深挖销售潜力,推动重点批发企业销售额持续增长。继续办好“地方特色小吃大赛暨西宁美食节”,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月”“购物节”等系列活动。优化购置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出台促进二手车流通措施,鼓励车企品牌多样化销售,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扩大智能产品和绿色产品供给,完善便利店、社区菜市场等便民消费设施。开展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推进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发展。推进5G网络布局,加快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消费发展。进一步释放农村网购和乡村旅游消费潜力,深化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围绕二手车交易、农贸市场、农村电商、青绣等领域加快培育平台经济,打造新的消费增长点。

  (四)坚决守住防风险底线

  持续推进重点企业脱困。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出台《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实施意见》等措施。做实做稳负债企业重整后续工作,保持电解铝等托管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探索与央企合作事宜。依法依规推进司法重整,化解债务风险,确保重整工作平稳有序。跟踪巩固债转股成效,继续引导发挥企业债委会和主办行作用,稳妥化解银行不良贷款,开展内部市场化改革试点。全面排查省属企业风险点,引导企业通过出售部分优良资产、培育主业板块、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途径,推进企业资产、债务整合重组。

  加强政府性债务和社保基金管理。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的要求,加强政府债务规模预算和限额管理。严格依法限定举债途径和资金用途,坚决遏制地区和部门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厘清政府部门和企业偿债责任,盘活用好存量资金,优先利用年度财政结余资金和项目结转资金偿还部分债务,妥善化解债务存量。完成交控集团资产移交和人员划转,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创新融资模式,增强交通项目资金保障能力。健全和完善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制度,配合做好养老金全国统筹,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基本完成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加大养老保险收缴和扩面力度,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深入开展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保持对非法集资、违法P2P网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态势,做好输入性金融风险应对处理,全力堵塞监管漏洞。完善担保、小贷等7类机构的监管办法和配套制度,切实做好市场准入、退出管理和日常监管。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以新发展理念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构建新型城镇化发展新格局。落实好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一群两区多点”新型城镇化建设战略部署。加快打造现代高原美丽幸福“大西宁”,实现轴带辐射、组团发展,拓展发展空间,提高作为全省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建设城乡统筹“新海东”,依托有利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强化产业支撑,加快河湟新区建设,提高承载能力。加快海西转型发展,完善格尔木等区域性城市功能,建设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试验区。推进环湖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支持青南地区保护和建设绿色“江河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高水平建设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落实好省部共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合作框架协议,系统推动城乡建设发展方式转变,制定《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筹办美丽城市建设国际论坛,建立“高原美丽城镇”指标体系,支持西宁先行开展“高原美丽城市”试点工作,打造生态宜居、多元包容的高原美丽城镇样板。加快西宁、海东、格尔木创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持续推进特色小镇创建,形成在全省范围内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完成“城市双修”试点任务,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加大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造重点拥堵节点,缓解“停车难”问题。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左右。

  落实好重大区域政策。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加快开展规划编制,充分挖掘流域资源禀赋,着力构建省域黄河、湟水河生态经济产业体系。聚焦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加紧开展流域生态状况评估,落实流域功能分区,推动建立流域多元化横向补偿机制,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凸显青海分量。落实好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广泛汇聚发展要素,推进抓好大保护、深化大开放、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具体项目和创新举措。加快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加快打造“两核一轴一高地”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做优谷地、做强盆地、做活流域、做美高地。加快推动兰西城市群发展,编制《融入兰西城市群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健全区域市场一体化、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创新资源高效配置等机制。

  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抓好新增25个村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建设。深入推进“百乡千村”示范工程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农村生态系统和人居环境监测平台,打好村庄清洁行动“季度战役”。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工作,建设高标准农田20万亩,稳定百万吨粮食产能,全面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进一步改善农村供电、道路、信息、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新改建农村公路2000公里,改造危桥15座。

  (六)扎实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

  正式设立国家公园。实施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为国家批准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创造条件,努力做好设立祁连山国家公园相关工作,编制好青海湖、昆仑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家公园集群。组织筹备第二届国家公园论坛,推动论坛机制性落地,办好“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构建自然保护地统一分级管理体制,优化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分区,基本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管理体系。开展自然保护地立法,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稳步有序推进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试行生态保护区项目化、公司化、市场化运作。

  实施好生态保护工程。积极推动地球“第三极”保护,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响应等国际合作,推动建立区域生态保护联盟,建设中国气象大数据青海分中心,积极申办世界气象组织高山峰会。落实好《保护中华水塔行动纲要》,实施水资源涵养功能稳固等五大领域25项重大工程,持续推进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和成果转化,加强江河正源保护,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全力构建“锥形三环”保护层级。纵深推进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湟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青海湖和年保玉则生态保护等重点生态项目,加紧编制三江源三期、祁连山二期规划。稳步实施好湟水流域规模化国有林场建设试点,完成营造林37万亩。启动“地球卫士奖”申报工作,办好首届国际生态博览会。

  全面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统筹推进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跟踪督办群众举报办理情况,确保整改成效。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国Ⅲ及以下运营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深化青海湖、湟水河等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加强涉水企业和市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防渗改造,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加快历史遗留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和三江源地区煤炭减量化工程,抓好“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进电力企业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化推进收运处置能力建设。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工程,力争早日发挥效益。开展农牧区全域无垃圾创建试点,推动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试点。

  (七)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市场活力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省级和地方层面行政许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全面实施“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加快完善“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审批模式和多层多级联动协同服务机制。深入推进投资“审批破冰”工程,精简项目审批和报建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复制推广京沪经验,搭建省市县三级营商环境评价分析系统。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破除各类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性障碍,建立健全精简高效的招商引资协调服务机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大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力度,完善长效机制,防止边清边欠。加快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立法,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统筹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国企改革,制定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探索开展总会计师委派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深化财政金融改革,科学合理确定省以下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推进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省建设,支持省信保集团增资扩股,加快农信社股份制改革,探索组建消费金融公司和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细化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具体政策措施。完善村集体土地、林地流转管理办法,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深化煤电、水电、输配电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重点领域公用事业、公益服务价格改革。继续做好户籍、林业、供销社等改革。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将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市州级政府。

  拓展开放广度和深度。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消费需求,支持光伏、有色金属、盐湖化工等产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落实好国务院新20条稳外贸政策和开拓多元化市场政策,制定出台我省落实措施。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促进磷酸铁锂、沙棘枸杞等特色产品出口。引进1—2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升外贸代理服务能力,增加贸易额,进出口总额增长6%左右。申请开放西宁、格尔木铁路口岸,推进格尔木国际陆港、海东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力争西宁综合保税区年内封关运行,积极研究申报青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继续开辟国际航线。做好青洽会、环湖赛、藏毯展、文化旅游节组织筹备工作,推动展会和赛事活动提档升级,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不低于上年。落实与援青省市战略合作协议,推动支援帮扶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取得新成果,开展援青10周年宣传活动。

  (八)强化财金服务支撑

  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妥善处理好减税降费与依法征管的关系,做好税收征管,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做到应收尽收。跟进资源税、消费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培育地方主体税种,提供稳定的税收来源。准确把握国家重大政策机遇,有的放矢、积极争取,努力实现中央各类支持资金较快增长。强化预算统筹,扎实推进财政存量资金“一年一清零”,实现当年财政资金“零结转”。打破“基数+增长”的资金安排模式,增加对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投入。落实零基预算要求,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压缩一般性支出15%以上,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兜牢“三保”底线。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实施资本市场“高原红”行动,协调驻青银行积极向总行争取规模,按照与经济增长相匹配要求,加大贷款投入、加快放贷速度。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推广“银税互动”“投贷联动”等模式,加大循环经济、环境污染治理、环保技术改造和清洁能源创新项目信贷投放。更好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落实续贷、尽职免责、差别化不良容忍度等监管政策,对骨干企业和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实行展期或无还本续贷。力争引入中国进出口银行,引导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等商业银行优化布局、扩充网点、扩大规模。发挥好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引导更多企业进场挂牌、改制和融资。

  (九)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深入开展“补针点睛”专项行动,坚持联点帮扶不变、驻村帮扶不变、协作帮扶不变,实施“九大脱贫后续巩固行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回头看”,确保脱贫攻坚“清零达标”,高质量通过国家验收。建立完善“防贫保”、贫困监测预警等长效机制,增强脱贫稳定性,提升致贫返贫风险防控能力。坚持“富脑袋”与“富口袋”并重,全面推广“精神脱贫”试点成功做法,加大扶志扶智力度,持续开展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使用,确保发挥最大效益。

  积极促进就业增收。坚持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三业联动”,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社保补贴、援企稳岗等措施,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实施职业技能提升、高职院校扩招提质“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共享共建力度,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培训10万人次。更好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优化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机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快研究财产性、转移性、经营性收入增长措施。持续培育壮大拉面经济、青绣等青海特色产业品牌,广泛开展东西部及涉外劳务合作,增加农牧民收入。全力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全力办好民生实事。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教育强基工程,新建、改扩建15所幼儿园,开工建设90所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消除大班额,助力20所职业院校打造特色优势专业。开工建设西宁大学,有序推进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改迁建。持续推进“健康青海2030”行动计划,加强慢性病管理、重大传染病防治和急救体系建设,提升紧密型医共体和健共体建设水平,构建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继续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降低医保住院个人自付比例,实施地方病专项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兜住兜牢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全面推进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提高10%。持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青海域内建设。拓宽全民健身活动普及面,为100个乡镇、村、社区配备、更新全民健身器材,积极发展冰雪体育运动。实施棚户区改造1.13万套、老旧小区综合整治5万套、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3万户。全面完成“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完成6.3万座年度建设任务。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合理安排重要产品关键节点的储备投放,扶持生猪高标准规模养殖,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快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拓展深化“五同”工程和“十进”活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深度融合发展行动,总结推广“班玛经验”“玉树村寺并联治理”经验,加强民族团结进步领域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平安与振兴”工程,促进各民族交流交融。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专项斗争由深挖整治向长效常治转变,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各类灾害防范和应急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开展城市运行专项治理,拉网式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强化食药品安全监管,健全完善追溯体系,着力整治突出问题。开展玉树地震10周年纪念活动,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

  各位代表,完成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指导监督,积极听取省政协意见建议,坚定信心、统一思想、顶压向前、真抓实干,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新青海现代化建设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