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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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明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全省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服务保障“一优两高”战略实施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新青海建设

  全省法院受理案件97229件,办结87986件,同比分别上升12.02%和12.08%。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21%,同比提高1.47个百分点。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449件,办结1994件,同比分别上升28.08%和30.16%。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青海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845件,同比上升5.4%,判处罪犯5925人,同比下降10.84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厉打击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严惩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587件。审结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531件。对494名犯罪分子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29件,判处罪犯148人。其中,原为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4人。注重源头治理,审结行贿案件24件,判处罪犯30人。依法审结贪污扶贫款、农资补贴等犯罪案件16件,严惩发生在脱贫攻坚中的腐败。民和县法院依法审结该县转导乡三湾村原支部书记马某一、村委会主任韩某贪污粮食直补款案,对二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施细则,成立工作专班进行统筹指导,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审结案件6件,判处罪犯53人。西宁市城中区法院一审审结马某二等8人强行收取保护费的恶势力犯罪案,对主犯依法严惩,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其他成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保障人权。对87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依法宣告11人无罪,对3087名罪犯减刑假释。加强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完善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9484件,同比上升10.67%,案件标的额305.58亿元。依法维护民生权益。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13336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纠纷案件1265件,财产损害赔偿等物权纠纷案件1445件,道路交通事故、教育医疗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285件,土地承包、草场流转等涉农涉牧案件377件,促进社会和谐。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9181件,融资、证券、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289件,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3712件,倡导诚实守信。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审结环境资源案件817件,其中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28件。格尔木法院审结检察机关起诉的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都兰县巴隆乡布洛格村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开垦草原林地案,3名村干部获刑,责令村委会修复被毁坏林地,并在五年内恢复生态功能。签订长江经济带11+1省市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推进生态环境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审结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案件16件,依法清理“僵尸企业”。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意见,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0件。全力推进涉军停偿。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决策部署,坚持快立快审快执,135件案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结案,是全国第一批完成涉军停偿任务的省份。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格尔木法院顺利执结解放军93951部队诉马某三土地租赁合同案,妥善安置200余户1400余人,按期腾退土地交还部队,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审结一审行政案件692件,同比上升20.98%。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7件,同比上升16%。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审结规划、拆迁等城建类案件125件,占18%;审结涉乡政府行政行为案件119件,占17%;审结矿产、林木、风电等资源类案件117件,占16.91%;审结道路、治安等公安类案件101件,占14.6%。审结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189件,同比上升3.84%。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64.6%,同比上升21.3个百分点。海南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4.11%。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53件,败诉率28.81%,同比上升4.69个百分点。拓展行政审判职能。连续十年向社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公布典型案例,提出司法建议,通过司法审查支持放管服改革。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工伤认定标准等疑难复杂问题达成共识,统一执法司法尺度。

  二、决胜执行攻坚,努力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去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后一年,全省法院攻坚克难,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4212件,执结20797件,同比分别上升16.18%、16.97%,执行到位金额35.056亿元。

  构建执行工作大格局。省委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加强执行决定的落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执行攻坚作出重要批示,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坚强支持。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发改委等17家单位签订解决执行难合作备忘录,联合82家单位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各市(州)、县(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遍将解决执行难作为法治建设重点。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在全省全面形成。

  全面加大执行力度。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开通与银行、房产等部门的“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适时、全方位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共查询案件27195件次,冻结款项19.38亿元。惩治规避执行行为,与铁路、民航、银行、工商等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限制8229人次购买机票,限制7966人次乘坐动车和高铁;与报纸、电视等媒体合作,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240人次,向社会公布20起拒执罪典型案例。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公告,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共对1183名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罚款15.7万元,以拒执罪追究10人刑事责任。刚察县法院等9个法院还开展了悬赏执行。黄南中院等16个法院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申请人提供诉讼保全、执行悬赏保险。

  开展执行积案清扫行动。在全面清理执行积案的基础上,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三级法院联动,在全省集中开展了长达两年的“高原意志”执行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共出动警力7417人次、车次4791次,执结案件8098件,执行金额10.84亿元。与此同时,还重点开展涉民生案件、涉党政机关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专项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151件,执行到位金额4513.77万元,对220起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金236.95万元;执结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11件。在清扫执行积案会战中,案件较多的西宁、海东等中院全员动员、全员参战,案件相对较少的青南地区则由中院统筹,集中各基层法院的案件和执行人员统一执行。

  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坚决贯彻执行工作“十个严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挂牌督办,全力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等违法违规问题。出台严格审查终本案件、规范执行案款管理等24条举措,对执行案款实行“一案一账号”、限期发放,财产处置分配全公开,对内严格管理,对外接受监督。全面推行执行财产网络司法拍卖,共网络拍卖1235次,成交金额2.69亿元,溢价率23.27%,为当事人节省佣金806.58万元,实现了司法拍卖违法违规零投诉。与金融机构开展执行案件涉案不动产“网拍贷”合作试点,提高财产处置的变现率。

  经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在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中,全省法院“三个90%和一个80%”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与全国法院一道按期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

  三、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的司法需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拓宽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渠道,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诉讼服务。

  方便群众诉讼。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6%。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诉讼服务大厅,完善全员导诉、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便民服务功能。推行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假日立案,依托网上法院、手机APP、微信等信息化手段,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结合、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在农牧区大力开展“马背法庭”“车载法庭”巡回审判,广大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草场林区就地化解纠纷,及时送法下乡。各级法院普遍设立律师阅卷室、休息室,上线运行律师服务网络平台,方便律师参与诉讼。

  推进司法公开。除有法定事由以外,所有案件全部公开审判。全省法院统一建立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向当事人推送案件流程信息240万余条,公开案件11.36万余件,直播庭审2万余场,公布裁判文书8.7万份,公开比例和及时率均列全国法院前列。在执行案件中,将财产查控、评估、处置、分配等全流程信息全部向当事人公开,全方位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开通法院微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推送法院工作信息9360条,通过报刊媒体、网络媒体及法院门户网站公开报道7700余篇。

  化解信访积案。开展集中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活动,排查出涉诉信访历史积案44件,集中三个月时间,三级联动,多措并举,全部化解。以化解进京访、集体访为重点,抓好日常涉诉信访工作,实现了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零进京”“零滞留”。坚持依法纠错,加强申请再审和申诉审查工作,审查申请再审781件,审结再审案件211件,因原判确有错误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判的68件,占32.23%。

  加大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087.07万元。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196个案件中290名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13万元。争取执行司法救助专项资金400万元,救助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76件,救助金额306万元。

  四、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点加强审判管理监督和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成立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出台《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关于推行静默式监管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办案情况实行全面、全员、全流程从严监管。出台案件评查办法、标准等规定,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庭审活动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和结案审核机制。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重点评查,评查案件692件;对裁判文书进行随机抽查,共评查裁判文书2100余份;对庭审活动进行定期评查,评查庭审890余场;对所有案件进行结案网上审核,督促纠错整改2698件。把评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改判与发回重审案件进行定期通报。对经评查确定为不合格案件,启动办案责任追究程序。建立院庭长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院庭长审结案件28080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42%。

  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完成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动态调整法官员额比例,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根据案件数量、案件类型、难易程度和人员结构等因素,完善审判团队内部分工,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赋予法官对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的分配权、奖惩建议权,提高团队工作质效。推行案件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健全专业法官会议与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衔接机制,提高办理复杂和新类型案件质量。

  深化审判体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标准,完善庭前会议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和法庭调查程序,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家事审判冷静期、心理测评服务机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互助县法院在社区开办“幸福家庭课堂”的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完善小额诉讼制度,及时高效处理简单民事案件。会同省检察院制定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规定,助推检察体制改革。传承创新“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促进民间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出台办案协同办法,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合力。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完成全省法院专网建设,三级法院和绝大多数人民法庭全部接入专网,实现“一张网”办公办案,全程留痕、全程接受监督。完善网上办案系统,出台推进网上办案的制度措施,立案、送达、审理、执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所有证据材料和诉讼文书实时同步上网,实行电子卷宗网上同步生成,电子卷宗覆盖率达97.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个百分点以上。化隆县法院近37%的案件文书通过短信、微信等电子方式送达。统一办公系统,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公文流转、后勤保障、政务管理全方位网上运行。全省法院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全覆盖,数字法庭建设全面推进,集办案与管理于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全面建成。推进全方位办案智能服务,借助人工智能辅助裁判,为法官提供类案参照、文书纠错等审判支持。与省检察院、司法厅、监狱局共同推进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

  五、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公正司法的人才保障

  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等错误思潮的侵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贯彻省委的决策部署,制定《为“一优两高”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省高级人民法院全年就重大工作、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18件(次)。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组织庆祝“七一”、改革开放40周年等主题活动,开展失联离退休老党员清理,更好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广泛开展干警读书会、青年法官论坛、学术征文等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委党校等举办的各类培训班112期,参训干警335人次。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举办各类培训班19期,培训干警2453人次。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举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各级法院符合条件人员全部参训。173名参考干警中取得A证40名,取得其他类型证书58名,通过率为56.6%。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司法巡查、审务督察、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等制度,持之以恒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对8个中级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和“回头看”,对41个中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进行明察暗访,有效整治“冷硬横推”等司法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根据省委第三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认真进行巡视整改,能立即整改的16项任务全部完成,需要长期改进的10项任务持续整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预防和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全省法院函询12人次,约谈提醒34人次,诫勉谈话12人次,党纪政务处分12人次,追究刑事责任1人。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

  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规范和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执行工作情况,配合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调研。根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归纳梳理为9个方面57条,明确责任和时限,办理情况于11月中旬向代表进行了反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30余人次。认真办理2件省人大代表建议案,8件省人大交办信访件全部办结。

  主动接受政协监督。主动加强与政协的联系,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日常联络,认真听取意见,广泛凝聚共识。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件省政协委员提案均已办结。

  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建立法检两院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协调配合的会议纪要,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省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就两起检察建议案件发表意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审结抗诉案件42件,办理再审检察建议10件,启动再审7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作用,共参审案件9477件,参审率达70.75%。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举办新闻发布会8次,及时向社会公布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依法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大力支持,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看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的法律适用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能力不强,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的需要;少数法官司法作风不正,个别干警甚至徇私枉法。二是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案难度和压力增大,部分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状况堪忧。三是司法责任制的配套改革还不同步,司法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还需增强。四是基层法院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突出,特别是青南地区基层法院法官断层、审判辅助人员不稳定等十分紧迫。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全省法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深入实施“五四战略”,继续坚持“维稳要主动,案件要精审,改革要落地,队伍要过硬,保障要智能”的工作思路,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责,奋力推进“一优两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法院工作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密联系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全省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依法服务保障“一优两高”战略实施。坚决打击分裂势力,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官民纠纷。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形成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三是精益求精审理好每一件案件。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公正的司法理念,着力在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多出精品案例,提供高水平高质量司法服务。突出青海特色,抓好生态、环境、资源等案件的审判,力争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

  四是持之以恒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健全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质效。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完善法官员额退出、逐级遴选、业绩考核等机制,提升改革效能。

  五是着力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切实抓好信息化应用,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在破解人案矛盾、完善执行长效机制、确保裁判尺度统一等方面探索创新,实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现代科技应用的融合发展。

  六是奋力打造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加强基层建设,着力解决基层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关心关爱干警,保护法官依法履职。严格执行“五个严禁”、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大力弘扬“新青海精神”,厉行法治、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