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30日在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日期:2021-02-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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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0年是我省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省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省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关于优化调整2020年经济工作任务和“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目标的报告》,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省经济稳中求进、进中向好,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为顺利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疫情防控有力有效,率先实现清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第一时间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建立五级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和“四个集中”,整合优质医疗资源全力科学救治病患。一个月内18例确诊患者全部治愈出院,两个月内转入常态化防控,率先在全国实现疫病、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疫点消杀、重点防控区、非重点防控区“五个清零”,以低风险地区的责任担当为全国防控大局做出了贡献。最大限度保障防疫物资需求,累计生产口罩4894万只,投放消毒液、医用酒精近千吨。集中精干医疗力量和宝贵物资支援湖北抗疫,圆满完成医疗救治和护理任务,得到国家和湖北省的充分肯定。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推动应急防控向常态化防控转变,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紧盯中高风险地区,强化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防控,进一步压实秋冬季防控责任,进口冷链食品实现全程可追溯,确保了未出现新增本土确诊病例,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复工复产快速精准,走在全国前列。科学研判疫情走势,及早提出“六个两”目标,两线作战、两手发力,以超常规举措力求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在全国率先实现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复课,中办国办调研组给予“早全准透实快”的高度评价。坚持精准施策助企纾困,出台全力抓“六保”促“六稳”若干举措,制定复工复产27条政策措施和22条补充规定,及时配套财税、金融、扶贫、就业等一揽子政策,为市场主体减负85亿元。坚持靶向发力,针对市场主体防疫难、开门难、开了门更难的问题,开专线、建专网、通专号、组专车、设专码,迅速搭建“五专”服务体系,办理解决诉求1.3万件。创新构建“四个集中”服务模式,召开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会,举办重大项目集中审批签约活动,开通“融资贷款专列”,集中审批重大项目111项,集中签署44项信贷协议,签约金额达563亿元。在系列政策“组合拳”助推下,我省复工复产指数全国领先,各类市场主体逆势增长,累计达到49.8万户,增长11.6%。

  (三)产业发展逐步企稳,复苏步伐加快。针对疫情对不同产业造成的影响,坚持因业因时施策,以产业稳支撑了经济稳。农业基础地位稳固,增长4.5%。粮食总播种面积435万亩,总产连续13年保持在100万吨以上,地方储备粮规模达到52万吨,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菜篮子”生产供应稳定,蔬菜产量150.9万吨,牛羊出栏963万头只,生猪生产恢复步伐加快、出栏45万头。实施工业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行动,规上企业开工率达99.8%,上下游对接283.5亿元,产销率达97.9%。工业用电量、铁路货运量分别增长2.9%、7.2%,工业基本面平稳。新增长点加快形成,时代新能源动力及储能锂电池二期、比亚迪PACK生产线建成投产,中复神鹰碳纤维碳化生产线试车成功。服务业稳步恢复,降幅逐季收窄,全年增长0.1%,成功扭负为正。信息传输等营利性服务业高速增长,电信、邮政业务量分别增长29.9%、18.4%,交通客运量降幅持续收窄,货物周转量增长4.3%。乡村游、自驾游、生态游等新业态带动旅游业回升,东台吉乃尔湖等景点成为网红打卡地,阿咪东索旅游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刚察县入选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

  (四)新兴动能加速培育,引领作用明显。强化创新驱动,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竞争新优势加速形成。扎实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初步建成海西、海南两个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90.2%,成为全国新能源装机占比最高、集中式光伏发电量最大的省份。世界首条高比例清洁能源特高压输电大通道—青豫直流工程双极高端投运,全省净外送电量增长24%。“百日绿电三江源”、全省绿电31日再次刷新清洁能源供电世界纪录。部署重大科技专项,冷湖天文观测基地首架天文望远镜正式启用,高纯硅材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获批。全面创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减少40%、30%以上,青稞、牦牛、藏羊等“青字号”优势品牌效应显现。循环经济发展蹄疾步稳,甘河工业园通过国家循环化改造终期验收,三大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占比超过60%。数字经济加快发展,5G网络加速落地,西北首台根镜像服务器上线运行,西宁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启动建设,海南州大数据产业园投运。平台经济加速成长,直播带货等平台作用突出,青海青稞和牛羊肉交易中心交易额达到31.8亿元。

  (五)投资消费协同发力,需求持续回暖。直面疫情对需求端造成的严重冲击,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不动摇,投资消费拉动作用充分发挥。多措并举稳投资,压实各方责任,促开工强督导,190项重点项目全部开复工,整体早于往年、好于往年,完成投资1191亿元。格库铁路全线开通运营,西成铁路、西宁机场三期、张汶高速同赛段等重大项目开工,那棱格勒水利枢纽、玉树机场改扩建等工程进展顺利。开展西茶城际铁路等项目前期研究,谋划“两新一重”重大项目422项、总投资8295亿元。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142.8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415亿元。创新举措复苏消费,开展惠民暖企健康消费行动,参与人次近1200万,累计让利4亿元,带动消费74亿元,探索出了立足省情提振消费的新路子。出台政策大力发展早间、夜间经济,相继开展美食季、节日畅购、油网便购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6.3%,住餐行业全面回暖,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增长38.2%,限上企业网络零售额增长1.7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降幅控制在7.5%。

  (六)生态治理力度加大,环境质量优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三个最大”省情认识,站在“国之大者”的高度谋划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持续筑牢。扎实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三江源、祁连山(青海片区)体制试点通过评估验收,全面启动三江源国家公园设园工作,在全国率先完成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编制《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开展“守护母亲河、推进大治理”专项行动,黄河上游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实验室挂牌成立。出台保护中华水塔行动纲要和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意见,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常态化开展排污权交易,碳汇交易实现零突破。统筹实施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等重点生态工程,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修复治理草原517万亩、完成营造林327万亩。平安区、河南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提高站位处置木里煤矿非法开采问题,从严从速全面启动木里矿区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11个矿井主体治理工程基本完成,两月见型打基础、当年建制强保障的目标总体实现。统筹推进两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第一轮80%以上的整改任务已完成或达到序时进度,第二轮48项整改任务扎实推进、群众举报办结率达95%。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启动三江源清洁供暖试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7%,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三大河流干流出省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及以上,青海湖等重点湖库水质优良稳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家考核优秀。

  (七)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活力不断释放。全面落实中央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部署,着力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调整37项行政审批,104项政务服务实现网上通办,75项实现“不见面”和“一次不用跑”,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项目审批缩短至30个工作日。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建立,“青信融”小微企业平台首贷上线试运行。稳妥进行盐湖、省投司法重整,“僵尸企业”出清率达92.7%,省属企业资产负债率下降10.7%。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任务全面完成。县域农信社股份制改革实现全覆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完成。西宁综保区和西宁、海东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开放平台建设加快,格尔木物流枢纽列入国家重点推进名单。开行7列铁海联运班列和2列中欧班列,合同利用外资增长25%。举办“青洽会”、 生态博览会、清洁能源论坛,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10亿元。组织开展援青十周年系列活动,援青机制进一步健全,落实援青资金19.6亿元,实施项目383项。

  (八)脱贫攻坚取得胜利,民生福祉增进。年初承诺的民生实事全部兑现,民生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保持在75%以上,在疫情冲击的困难情况下坚决兜牢了民生底线。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历史性解决,现行标准下全省42个贫困县(市、区、行委)、1622个贫困村全部“摘帽”,53.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安排专项扶贫资金59.4亿元实施“九大后续巩固行动”,村集体经济全部“破零”,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贫困县域全覆盖和基础金融服务村级全覆盖,拉面、青绣等扶贫产业初具规模,72.2万千瓦扶贫光伏全部建成。全面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高标准完成脱贫攻坚普查。就业形势稳定向好,开展稳就业“四送”活动,发放稳岗返还资金5.7亿元,兑现各类补贴6.1亿元,组织职业技能培训11.6万人次。城镇新增就业6.2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111.6万人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9.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1%,综合施策促进就业形势稳定向好等3项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社会事业持续进步,开工建设137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核酸检测实验室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包虫病等地方病流行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开工建设城镇棚户区1.1万套、老旧小区改造5万套、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3万户。社保兜底作用突出,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6.8亿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0.3%、11.6%,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3%。切实保障基层“三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6%,支出增长3.7%,市州县可用财力突破700亿元,所有县区运转平稳。保供稳价扎实有效,先后投放政府储备肉近4000吨,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6亿元,CPI涨幅连续回落,全年控制在2.6%。

  二、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主要目标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启之年,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经过长期积累,我省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呈现出生态文明建设攻坚期、转型升级关键期、竞争优势重塑期、改革开放深化期“四期叠加”的特点,但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较低层次的基本省情没有变、经济社会发展上升的总体态势没有变,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少机遇和优势条件。一是我国发展仍处在战略机遇期,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超大规模市场做支撑,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为全省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国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给我们带来新的重大机遇。中央继续加大对四省涉藏工作支持力度、开展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援青、推动兰西城市群建设等,给我省注入了新的强劲动力。三是省委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共同守护好地球“第三极”,培育发展“四种经济形态”,创建“五个示范省”的总体布局,清晰描绘了新青海建设新蓝图,为我们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四是通过“十三五”时期的奋斗,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设取得重大成就,我省经济实力、生态质量、基础条件大大提升,发展的稳定性、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生态屏障优势、绿色发展优势、通联区位优势更加凸显,为乘势而上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了重要基石。

  但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长期来看发展不足仍是我省现实之困,区域差异仍是协调难题,转型缓慢仍是发展瓶颈,创新不足仍是最大制约,社会治理仍是压力所在,长期性、结构性、区域性矛盾难以在短期内解决。2021年在宏观经济难有明显改观的大环境下,经济社会发展还有不少困难制约。一是产业转型升级任重道远。传统产业规模大、产品附加值低、资源依赖度高,产业结构短粗重问题在疫情冲击下更加凸显。新兴产业企业少、规模小、竞争力弱,高技术制造业大幅下降。大部分产业原材料和产成品市场“两头在外”,传统比较优势在激烈竞争中不断削弱。二是实体经济困难较多。市场有效需求总体趋弱,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连续12个月走低。企业利润空间收窄,规上企业亏损近4成,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根本缓解。旅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仍处下降区间,服务业复苏缓慢。三是需求依旧偏弱。投资增长持续承压,大项目接续不畅,企业投资意愿不强,重点地区投资下降。消费回暖面临挑战,居民储蓄倾向有所增强,石油、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支撑不足。对外贸易低位徘徊,进出口商品结构仍处于较低层次,外贸企业应对外部压力、参与国际循环能力不足。四是保基本民生任务艰巨。就业占比较高的第三产业仍在恢复期,总体吸纳就业能力有限,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社会事业领域仍存在不少短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城乡居民增收动力不足。财政收入增长空间有限,基层“三保”刚性支出需求有增无减。此外,省属出资企业间“破圈解链”难度大,不良贷款率偏高,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较大。对这些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根据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科学精准落实宏观政策,推进“一优两高”,建设“五个示范省”,培育“四种经济形态”,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强化科技战略支撑,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力争增长6%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左右;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以上,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05万人次,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3.5%以内,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88%以上,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湟水河出省断面水质达到Ⅲ类,节能降碳减排控制在国家规定目标以内;粮食总产量保持在107万吨以上。

  以上目标通盘考虑了疫情走势、外部环境、内部经济恢复态势和市场预期,体现了底线思维,与“十四五”规划进行了较好的衔接,既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又积极进取、提振信心,兼顾了需要和可能。在形势更加错综复杂、不确定因素依然不少的情况下,实现上述目标需付出艰辛的努力。

  三、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措施

  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高、任务重、挑战多。要按照省委决策部署,既要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又要全力以赴抓“六保”促“六稳”,更要迈好构建新发展格局第一步、见到新气象。要着力做好九个方面工作:

  (一)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坚持把生态保护优先作为第一抉择,以建设“七个新高地”为引领,展现保护“地球第三极”的最大担当。

  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深入实施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争取尽快正式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扎实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设园,积极申报青海湖、昆仑山国家公园,办好第二届国家公园论坛。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支撑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探索搭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继续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落实有偿使用制度,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构建大数据平台,实现“一张图”管理。

  推进重大生态工程。依托第二次青藏科考推动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加紧编制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持续实施三江源、祁连山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推动建立区域省区合作机制。深入开展保护中华水塔行动,加大雪山冰川、江源流域、湖泊湿地、草原草甸、沙地荒漠等生态修复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国土绿化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加快建设湟水河规模化林场,完成国土绿化463.5万亩。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青海段十年禁捕,实施好青海湖第六轮封湖育鱼,执行好河长制、湖长制,全面推行林长制试点。办好“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研究建立碳汇、水权交易中心。深化率先实现碳达峰的研究论证,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抓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全线铺开生态环境修复,加快采坑覆土、边坡修复、种草复绿、围栏封育、水土保持等进度,推进企业和矿业权整合,确保两年见绿出形象。扎实推进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强化督查督办,巩固整改成果,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切的环保问题。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大气环境网络化监测监管体系,强化综合治理和联防联控。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和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抓好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全面启动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实施西宁等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落实国家“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扩大三江源地区清洁供暖改造试点范围。

  (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用足用好5年过渡期政策,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全面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提档升级扶贫产业,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推进消费扶贫,建成北京、上海、浙江等省外扶贫专馆和省内消费扶贫专区,加大扶贫专柜投放。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国家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促进农牧业增产增收。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再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30万亩,确保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426万亩以上。建好“菜篮子”,实施旧棚改造5000栋、露地蔬菜补贴项目12万亩。抓好畜牧业生产,稳定牛羊肉产能,恢复提升生猪产能,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力促好品质卖出好价格。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严防耕地“非粮化”。加强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抓好杂交油菜、马铃薯等新品种培育,强化良种良法良技配套。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创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由重数量向求质量转变,面积稳定在300万亩以上,加快农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家庭农场、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

  统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百乡千村”示范工程,抓好新增25个村场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建设295个高原美丽乡村,培育20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建立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管护机制,完善乡村水、电、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农房建筑质量。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启动“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加快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开展科技进乡村、送戏下乡、青年回农村行动和乡风文明培育行动。

  (三)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把发展重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走实走稳“四种经济形态”发展新路径。

  突出创新核心地位。继续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加快建设先进储能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集成电路硅材料、藏药新药等创新平台,积极创建全国储能实验先行区,支持海南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海东河湟新区国家科技资源支撑型双创特色载体建设。开展高新技术企业“量质双升”行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5家。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实施重点科研项目“揭榜挂帅”、经费“包干制”,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急需紧缺人才集聚工程,推进“青海学者”计划和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培养一批“青海高原工匠”。开展“创响青海”系列活动。

  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启动海南、海西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第二轮建设,力争开工建设青豫二期配套电源,加快推动青电外送第二通道前期工作。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构建“四区一带”农牧业发展布局,实施高品质牛羊肉、枸杞等扩能增产项目,持续培育“青”字号品牌,推动消费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稳步构建镁钠资源综合利用、盐湖卤水深度加工、大宗废弃物循环利用等产业链,推进盐湖化工向锂电、特种合金、储热、耐火阻燃等新材料领域拓展,推进重点园区循环化改造。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加快完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生态游、民俗游、乡村游、低空旅游等新业态,构建“一环六区两廊多点”生态旅游发展新格局,推动旅游总收入恢复性增长。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瞄准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关键领域,实施一批强链、补链、延链产业项目。配套发展光伏制造、风电装备,推进亚洲硅业多晶硅、晶科能源多晶铸锭切片项目落地建设。以新型合金、碳纤维、电子信息、光电材料等为主攻方向,加快中复神鹰碳纤维、泰丰先行高能密度锂电材料、诺德电解铜箔二期等项目建设,力争早日投产。提升沙棘、藜麦等特色资源精深加工程度,加快研制中藏药新产品、新剂型,推动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发展。建设关键大型铸锻生产基地,巩固发展专用机床等高端产品。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降低用能成本,扶持数据潜力开发应用等后续高附加值产业,形成“储、算、用”全链条发展格局。

  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培育壮大研发设计、试验(实验)验证、质量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大对平台经济的支持力度,搭建生态产业国际平台,加快拉面产业数字化平台、物流货运信息交易平台上线,做大做强青稞和青海牛羊肉交易中心,优化建设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企业上云三年行动,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智慧物流发展,建设城乡高效配送体系,打造快递电商融合示范基地,加强应急物流能力建设,实施“快递下乡进村”工程。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推动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标准化、品牌化。

  (四)积极有效扩大内需。注重需求侧管理,切实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和消费的基础作用,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领域,推动省内需求稳步扩大。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坚持“项目为王”,建立重大项目前期和建设两张清单,构建全周期调度推进机制,形成更多的投资量和实物量。新基建方面,加快西宁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海南州大数据产业园二期等项目建设,建成数字经济展示运营中心,推动青藏高原数据青海分中心、地理空间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前期。

  交通方面,加快西成铁路建设,开工西茶城际铁路,继续深化青藏铁路西格段提质工程等重大铁路项目前期研究。推进西宁机场三期和玉树机场改扩建工程,加快黄南等支线机场项目前期工作。抓好同仁至赛尔龙、扁都口至门源、格尔木至老茫崖等公路建设,开工大河家至清水、茶卡至察汗诺、贵德至大武等公路项目。水利方面,加快引黄济宁等项目前期进度,建成拉西瓦灌溉工程,推进引大济湟西干渠、湟水北干渠二期、蓄集峡、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等重大工程。能源方面,推进拉西瓦、李家峡水电站扩机,重启玛尔挡水电站建设,启动黄河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可行性研究。扩建鱼卡750千伏开关站,新建郭隆至武胜750千伏第三回线路,建成乐都、格尔木二期储气站。

  增强投资增长后劲。实施“万千百亿”储备工程,建立“省级万亿、市州千亿、县区百亿”三级项目库,加快概念项目向前期项目转化、前期项目向实施项目转化。继续充实“两新一重”重大项目,谋划一批铁路、公路、民航、能源、水利、信息、物流、新型城镇化等基础设施项目,争取更多纳入国家盘子。加快储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盐湖资源、集成电路等关键领域的产业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充分发挥省级预算内资金的撬动作用,运行好重大项目融资贷款专列。做好用地、用工、用能、用材等要素保障,确保新建项目具备条件就开工、续建项目气候适宜就复工。落实好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疫情应对、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节能环保等产业,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全力提振居民消费。拓展惠民暖企健康消费行动成效,鼓励银行强化对居民大额消费信贷支持力度,采取多种方式举办惠民让利促销活动。推动传统消费改造升级,加快传统百货、购物中心、商业步行街提升改造,打造新型商业综合体、进口商品直销平台,引导传统商贸实体跨界融合、线上线下融合经营。挖掘新兴消费潜力,培育壮大智慧商圈、数字生活等新业态、新模式。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农贸市场、准公益性市场升级改造,鼓励发展生鲜超市,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商圈”。拓展夜间经济和假日消费,建设一批知名度高的夜间示范项目。打造规模化、系列化、多层次文化节庆活动品牌。

  (五)推进协同协调发展。准确把握青海在国家发展战略全局中的定位,落实“两核一轴一高地”区域协调发展总体布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积极融入国家战略。落实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抓好源头保护,展现干流担当,加快推进黄河干流防洪工程二期,综合整治河湟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积极构建“两屏护水、三区联治、一群驱动、一廊融通”发展格局。深入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中央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涉藏工作的意见,实施“十四五”涉藏州县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建设方案,建设一批基础设施、生态保护、民生服务、特色产业等领域补短强弱项目。围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切实抓好大保护大开发高质量发展,谋划创建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主动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体系,打造向西向南开放的经贸共同体。深化合作推进兰西城市群高质量发展,落实“1+3+10”行动计划,推动民和—红古创新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快兰新客专提质工程,打造西宁—海东现代化都市圈。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建设现代高原美丽幸福绿色“大西宁”和城乡统筹“新海东”,高水平推进河湟新区建设,开展G6国家高速公路繁忙路段扩容改造前期研究,提高1小时通勤圈协同发展水平。打造开放“柴达木”,推进格尔木西部开放型城市建设,巩固提升全国钾肥生产基地地位。打造特色“环湖圈”,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绿色农畜产品、生态旅游产业,推动泛共和盆地绿色崛起。打造绿色人文三江源,积极开展洁净三江源行动,保护好国家重要生态产品供给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抓好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5+1”试点建设,筹办好高原美丽城镇国际高峰论坛,继续打造10个美丽城镇。实施好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政策,再扶持一批省级特色小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增强县城综合承载力,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配套设施提级扩能,加强停车场、无障碍设施等建设。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城市郊区、中心镇和乡村延伸,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培育同仁等新兴城市,稳妥推进共和县等重点县撤县设市。提高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六)强化财政金融支撑。处理好恢复经济和防风险关系,把握好政策的时效度,不急转弯、不放松风险管控,确保经济行稳致远。

  推进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在促进科技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调节收入分配上主动作为。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用好产业投资、中小企业发展等基金,加大社会保障、生态建设、“两新一重”等方面投入。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提高财力均衡水平。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支出平均压减15%,“三公”经费再压减5%。妥善处理好减税降费与依法征管的关系,坚持以支促收,强化财税、工业运行、企业三方对接,完善涉税信息共享和税收保障机制。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实施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化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绿色发展等支持力度,深入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充分发挥续贷资金池作用,增加对小微企业的金融资源配给,推进小微信贷增量扩面、提质降本。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实施企业上市挂牌“破零提速”计划,推动亚洲硅业、创鑫咨询等重点企业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做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台,建好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平台。

  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严禁以任何形式新增隐性债务。严格执行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实施方案,引导省属出资企业适度举债、合法合规融资。健全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及早制定应对预案。落实好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中小微企业还贷政策,最大限度避免形成新的不良贷款。持续做好“七类”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准入、退出管理和日常监管,加强金融联合执法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地方主体责任,积极化解商业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坚持以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在一些关键点上发力见效,推动改革和开放相互促进。

  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加快“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建立行政许可事项动态清单模式,打造“无证明省份”。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面推行“告知承诺”等模式,实现一体化办理、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深化投资“审批破冰”工程,完善投资审批平台功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出台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提升企业开办、纳税、获得电力、产权登记等营商便利度,加速复制推广成功经验。落实好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减免社保费等阶段性救助政策稳妥退出,继续实施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建立民营企业账款清欠长效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统筹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三大“国字号”改革。推进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成“三供一业”企业分离移交收尾工作。稳妥推进有关省属企业司法重整,统筹推动企业脱困、节能环保改造和旧址城市建设,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平稳、职工队伍稳定。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类推进土地、数据、资本、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设规范高效的要素交易平台。深化能源、资源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执行好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拓展对外开放空间。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青海自贸试验区申报,推动西宁综保区封关运营,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和格尔木国际陆港建设。提升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质量,扩大综合性进口商品直销平台规模,增加中欧班列、铁海联运班列开行数量,促进外贸进出口提质增效,力争再培育10家外贸企业。办好“青洽会”、国际生态博览会、环湖赛等展会赛事,确保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不低于上年。充分发挥对口支援帮扶机制和平台作用,编制实施“十四五”援青规划,落实“6+2”政府协议,力促支援帮扶开新局。

  (八)持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加优质公共资源和服务供给,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着力稳就业促增收。深入开展稳就业“四送”活动,综合运用社保补贴、援企稳岗等措施,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确保登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农牧区贫困劳动力就业17万人次。优先帮扶就业困难人员,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20所职业院校打造特色优势专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等多种分配形式。持续培育壮大拉面产业、青绣产业等特色品牌,广泛开展东西部及涉外劳务合作,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加强社保基金监管。

  不断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编制“十四五”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合理增加公共消费,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支出效率,办好民生实事工程。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试点,新改扩建21所幼儿园和60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工建设西宁大学,加快省卫职院新校区建设。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加快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着力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加快在建公租房建设进度,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5.15万套、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4万户。优化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推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拓宽全民健身活动普及面,提档升级基层全民健身设施,完善城镇10分钟健身圈。

  扎实做好保供稳价。建立健全各层级、多品种的地方储备体系,确保冻猪肉、牛羊肉一定的储备规模,把握投放时机、力度、节奏。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切实做好粮油肉蛋菜等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强化重点时段调控,防止价格大幅波动。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效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深度融合发展行动,构建共创共建共享的大创建格局,率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多网合一”。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五张网”,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常态化转变。强化食药品安全监管,健全完善追溯体系,着力整治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强化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及时果断处置突发事件。

  (九)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严格落实“四早”要求,织密筑牢疫情监测、防控、处置“三道防线”,统筹做好“人、物、环境”同查同防,坚决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及时动态掌握中高风险地区变化,坚持关口前移,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管理,做好排查登记、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日常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院感防控,细化防控措施,规范“三区两通道”设置,严格实行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一体化闭环管理。强化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生鲜电商等常态监管和应急处置,对入境物资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进行全面检测、预防性消毒和全链条管理。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疫情防控,优化“信康码”管理使用,完善应急预案和全流程监管。做好交通工具和场站通风、消毒,落实宾馆酒店体温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加快推进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强化医疗应急救治资源统筹。有序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各位代表,砥砺奋进铸华章,历史伟业启新程。让我们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奋勇拼搏,确保“十四五”开好局,推动新青海建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取得新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