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温丽蕴
《青海日报》记者 乔欣
法院执行工作是推动生效裁判落实的关键环节,事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诚信基础,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解决“执行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明确表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近年来,为进一步促进“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省人大常委会注重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寓支持于监督,通过出台全面加强法院执行工作决定、深入各地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等措施,助力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
构建执行工作大格局
多年来,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认识不充分,力量整合不到位,致使执行问题渐成“顽疾”。为破解这一难题,省委常委会多次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汇报,省委政法委成立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省人大常委会适时作出全面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依法支持法院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着力助推执行工作。在党委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全省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从而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良好基础。
推进联合惩戒体系建设
提高执行强制性和威慑力
如何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是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点和难点。为推动联合惩戒见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在出台的决定中明确规定要全方位拓展联合信用惩戒范围,多层面构筑失信惩戒机制。省法院与省发展改革委等17家成员单位签署了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并联合82家单位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全省多地也相继出台了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
三年来,全省三级法院对1.6万名失信被执行人在市场准入、投融资、从业资格等方面进行联合惩戒,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3.8万人次、乘坐火车1.1万人次,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凸显了执行的强制性与威慑力,有效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加快信息化建设
促进执行工作规范高效
信息化是提高执行成效的前提,是规范执行工作的重要手段。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注重推动信息化建设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在调研过程中针对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不畅,个别具有协助义务的部门还存在配合法院开展信息化建设不到位、不积极等问题,要求法院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确保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省法院和相关部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采纳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意见,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完善网络查控系统,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执行工作更趋透明、规范。三年来,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财产案件近5万件,冻结金额24.41亿元,有效破解了查人找物难问题,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推动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三年来,省法院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精心部署,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执行工作成效明显,成绩来之不易。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今后进一步做好执行工作提出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加强联合惩戒力度、健全执行长效机制、强化执行队伍建设等审议意见。省法院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立足实际,精准发力,强力推进,切实巩固执行成果,继续破解执行难题,不断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削减执行案件存量,遏制增量,为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和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执行的过程是司法活动中各种矛盾剧烈冲突、对抗性最强的过程。三年来,在省委有力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全省各级法院广大干警特别是执行干警夜以继日、竭尽全力的顽强拼博下,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4万件,执结5.3万件,执结率达93%,实现了最高人民法院“三个90%和一个80%”四项核心指标要求,顺利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评估,我省法院执行工作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强监督,督促省法院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地、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等方面继续下功夫,在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后,努力在更高层次推动执行工作发展,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