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发布 > 人大工作研究

加强上下联系联动 提升工作整体质效

——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基层人大工作联系和指导情况综述

日期:2019-11-07
字体:【 打印本页

  青人研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联系,在今年3月3日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党员负责同志会议上指出:“全国人大要密切同地方人大的联系,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全国人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制度的重要思想,通过一系列举措不断密切同地方人大之间的联系,形成了工作合力,带动了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近年来,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的精心指导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断强化与市州县人大的工作指导和上下联动机制建设,全省各级人大之间的联系更紧密,工作协同更有力,增强了人大工作整体质效,呈现出一些亮点特点,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统揽,加强学习交流和理论武装
  省人大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当前全省各级人大的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会、主任会、常委会的首要议题,健全完善各层级学习制度并认真落实考核,用制度推动深入学习。第一时间向全省各市州县人大印发全国人大河北交流会会议精神传达提纲,连续两年召开了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特别是今年专题召开并举办了全省人大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大制度重要思想交流会暨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有关省市人大相关同志到会交流授课,各市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围绕议题集中交流,取得良好效果。制定出台《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实施意见》(青人大常党字〔2019〕27号),对全省各级人大学习研究宣传贯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迅速学习传达,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学习方案和学习贯彻意见,共同推动学习贯彻入心入脑、走深走实。围绕加强人大系统党的领导,省人大常委会提请省委批转并实施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各级人大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办字〔2019〕92号),保持政治统领,紧跟党委决策,极大增强了各级人大学习贯彻落实的思想行动自觉性和整体联动性。
  二、以做好地方立法、监督工作为关键点,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协同
  在立法工作方面。完善立法联系机制。认真落实省委有关重要立法的指示,处理好对上与对下、对内与对外等各个层次的立法工作关系,在工作中形成了立法计划工作会、全省立法工作会、立法工作协调会“三会”为抓手的立法组织协调模式,坚持邀请各市州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立法会议,共同研究推进全省立法工作。各市州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支持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在立项、起草、论证、审议等各环节认真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提高法规条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组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智库,不断推进全省立法工作形成最大公约数。赋予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地方立法权。常委会按照“成熟一批、批准一批”的原则,依法作出决定,分两批落实了海东市和6个自治州的地方立法权,海东市和6个自治州相继制定了立法程序规定(立法条例),实现了全省市州立法程序规定(立法条例)全覆盖。积极适应立法改革新形势,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商有关部门支持市州人大常委会增设立法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帮助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坚持每年举办全省人大法制机构立法工作人员培训班,为省市州县立法业务骨干创造学习提升机会。加强立法工作指导和联系。召开了全省特色立法精细立法工作座谈会,制定并提请省委批转了《关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的意见》(青办字〔2019〕95号),积极探索特色立法精细立法的青海实践,增强了全省立法工作协同性。同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审查报批法规条例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全省立法工作。同时加强立法指导,针对部分市州立法质量不高、沟通协调不畅等问题,在立法的重要环节中,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坚持提前介入,与各市州县人大常委会加强沟通,反馈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从针对性、可操作性及立法技术规范等方面严格把关,及时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前。创新审查指导方式,今年在审查海北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首次通过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会诊把脉、外出学习考察、开展立法调研等,帮助有关市州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法规清理工作协同。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法规清理的要求,全面清理我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279件,重点清理涉及生态方面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86件,我省生态法规条例的清理实现了全省全覆盖,阶段性清理工作画上了圆满句号。
  在监督工作方面。不断建立完善制度。省人大常委会注重上下联动,着力推进监督制度建设,制定并报经省委批转了《中共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青发〔2019〕21号),指导和推动全省人大监督工作。同时,先后制定出台了专题询问办法、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关于实施预算审查前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若干规定、开展质询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今年还制定并报经省委转发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青办字〔2019〕115号),切实加强和改进全省人大监督工作。各市州县人大常委会也在健全工作制度机制上下功夫,果洛州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规定,海南州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质询办法和关于财经监督、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财政投资项目监督三个规范性文件等,全省人大监督的机制更加健全、质效进一步增强。聚焦生态保护上下联动监督。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省市州县四级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审议本级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同时,有关市州县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连续24年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了“江河源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今年还将宣传活动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相结合,将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将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跟踪问效统于一体,助推人大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围绕监督重点主动对接。省人大常委会在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时,对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加强与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的主动对接,提前介入、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及时汇总各方面意见,相关市州县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注重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座谈交流,今年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首次在执法检查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探索开展执法检查前摸底调研,提前了解问题、完善方案,同时充分调动各级人大的积极性,形成监督整体合力,除对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玉树州进行实地检查外,还委托其他4个自治州自行开展检查工作,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
  三、以落实“两个办法”、开展“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为突破口,不断密切同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推动“两个办法”全覆盖。去年以来,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改进理念,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立了规矩、建了流程、提了要求,特别是对请假、发言、述职、联系、约谈、劝辞等作出严格具体的规定,实施成效明显,委员和代表的参会率、出勤率显著提高,栗战书委员长对此作出批示并向全国推介,王建军书记就贯彻栗战书委员长批示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对“两个办法”落实情况进行自评,召开“两个办法”评估问效座谈会,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对各市州县贯彻“两个办法”情况开展督查调研,目前已实现各市州县全覆盖,正逐步向乡镇推进。
  扎实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建设年”活动。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全国人大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的决策部署,主动跟进、积极谋划,针对全省乡镇人大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并开展了全省“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制发实施方案,提出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和举措,常委会各副主任分片各市州联点督导,既强化工作指导和联系,压实责任、压茬推进,又加强沟通协调,聚焦重点、同向发力。各市州县人大积极响应,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召开主任会议或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会议和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召开动员部署会层层部署,纷纷建立联点责任制,市州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联系1-2个县或乡,分片包干,调研指导,帮助乡镇解决实际问题,研究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形成了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浓厚氛围和整体合力。
  充分发挥“两室一平台”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全省“两室”(代表工作室、联络室)建设实现全覆盖,制定了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各市州人大门户网站全部建成运行,县级人大门户网站全面推进,并向乡镇街道(社区)延伸。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小组运用“两室一平台”,围绕改革发展和立法、监督工作积极开展活动,特别是今年常委会以“人大代表在群众身边”为主题,开展了“人大代表进乡村”“健康扶贫、爱心奉献”等活动,省州市县乡四级人大联动,形式新颖、成效明显。
  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性走访联系代表,形成到基层调研必访人大代表的联系机制。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和监督活动,扩大各市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省人代会会议的人员范围,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更加接地气、有民意。
  四、以建立健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着眼点,不断协同联合联动、增强工作实效
  拓宽听取意见渠道机制。坚持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邀请各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省人大专门委员会会议邀请有关基层人大对口专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的制度,今年首次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围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做好新时代人大代表畅所欲言、建言献策。支持并派员参加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重要会议,交流工作、作出指导。坚持常委会工作情况和起草工作报告等征求各级人大、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的制度,年底由常委会办公厅组成调研组,深入部分市州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帮助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工作。
  建立工作交流和学习培训机制。坚持定期交流通报工作制度,连续两年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半年工作总结交流会,总结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上半年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增进互学互鉴,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完善学习培训机制,坚持每年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或常委会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各级人大干部、人大代表等进行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全省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的工作水平。今年上半年组织培训省人大代表102人、省市州县人大干部253人。
  建立理论研究、新闻宣传交流机制。加强理论研究交流,省人大常委会定期通过《人大信息》通报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动态,在《青海人大》《人大工作研究》《情况通报》及时宣传推广各级人大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各级人大常委会也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的各类刊物报送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工作信息,形成了交流推动工作的良性互动。加强新闻宣传联系,制定了《关于新时期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办法(试行)》,首次围绕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常委会会议通过的法规条例召开了三次新闻发布会,有关市州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就相关的法规条例的制定修改情况进行解读,努力形成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整体合力。
  总结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各级人大之间的联系联动和工作协同中的一些做法经验,我们形成以下共识:一要始终坚定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以着力加强与各级人大的思想政治建设和重大工作的互动联动为重要抓手,共同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共同推动“四个自信”“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具体化实践化,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工作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二要有保证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必须以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作为重要职责,不断增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的联动性,有力地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全省的贯彻落实,促进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三要切实增进各级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必须将增强工作整体实效作为新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更高要求,不断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密切联系,不断在加强立法、监督等方面密切协同,不断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发展上形成合力,共同促进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四要不断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必须将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着力推进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和联系制度建设,强化代表履职培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改进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建议督办、组织活动、履职考评等形式,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不断使人大的工作更好体现社会实践的发展,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五要着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上下级人大的联系的重要保障,以制度建设强化工作协同,密切工作联系,认真总结、规范、推广已有的联系形式和途径,进一步明确上下级人大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指导、法律监督的关系,规范上下级人大的联系方式、内容及工作措施,不断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对这些好的经验做法我们将一以贯之,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自觉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引、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人大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与全国人大的联系沟通,密切与基层人大的协同交流,在建立健全联系机制、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上下功夫,共同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执笔:李刚峰  李世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