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7月18日至21日,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为组长,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韩晓武、滕佳材、程立峰、张永利、孟海、马乙四夫、孔庆菊、阿生青、夏吾卓玛为成员的专题调研组,专题调研了青海省循环经济特别是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情况。
一、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调研工作,从调研题目的选定、行程安排、活动组织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准备。一是准确选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对青海省发展循环经济给予充分肯定,并明确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由之路”。发展循环经济是青海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调研组紧盯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查找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研究补齐短板的方法路径。二是领导重视。省委书记王建军百忙之中专门抽出时间与部分代表交流情况。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亲自审定调研方案,并就代表联络、调研内容、行程安排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京代表韩晓武、程立峰认真履职,全程参加了调研活动。三是调研深入。调研组听取了省政府、海西州政府专题工作汇报,并深入一线、深入厂矿车间,实地察看了海西州格尔木、大柴旦、德令哈工业园区的10多个企业的运营管理情况,查阅相关资料,与基层干部群众、厂矿企业职工面对面进行交流,实地了解情况。调研内容涵盖循环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四是成效明显。调研组在认真研读相关资料、听取省政府及相关市州情况介绍的基础上,结合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对青海循环经济发展情况给予了积极评价,并梳理出一些重点问题和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二、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效
青海省各级政府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扎扎实实加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大要求,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四个扎扎实实”“四个转变”“四化同步”“四个更加”“四种本领”),坚持转变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发展向绿色低碳循环迈进,着力调结构、转方式,强基础、增后劲,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显现,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建设全面起步,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迈出了坚实步伐。两年来,省委、省政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及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协调领导,立足省情发挥特色优势,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健全规划政策体系,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有效推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一)战略地位日益凸显。省委、省政府立足青海特殊的生态地位,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欠发达地区、生态地区、资源型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转型发展以及治青理政的重要方略予以安排和部署,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的战略部署,省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加快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转变”,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若干意见”(即“一优两高”),以“一优两高”的战略部署,提升生态地位,明确发展理念和方向,统一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开创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二)支撑体系进一步健全。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青海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政策、体制机制、技术、人才等支撑体系日趋健全。2013年省委、省政府印发《青海省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此后每年都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提出工作要求,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取得成效。分别从特色产业、财政税收、基础设施等方面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结合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产业基础,优化了园区规划内容和产业布局,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并
强化了科技支撑,在清洁生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资源再生利用、再制造、垃圾资源化、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等领域,研发、推广和应用了一大批先进技术。
(三)绿色经济体系效益显现。在工业领域,初步形成了盐湖化工、金属冶金、油气化工、煤炭及新型煤化工、可再生能源、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循环型工业体系,能源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明显减少,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在农业领域,大力实施支柱产业提升行动、绿色农业发展行动,农作物秸秆、农田残膜、畜禽污粪等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快速推进。在服务业领域,通过绿色消费理念及模式的宣传和推广,全省服务业发展正在向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迈进,绿色交通、绿色出行、绿色装修等绿色消费逐渐成为主流,现代、绿色、高效、便捷和循环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形成。
(四)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加大循环经济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力度,尤其是随着对青海在生态上、发展上以及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等方面战略地位认识的不断深化,把循环经济理念转化到发展的重大战略,细化到了具体工作实践中,不仅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更是将这种理念拓展到了流通、消费及服务等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使得循环经济的理念深入到了广大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工作生活中,逐步形成共识。
(五)一批重点项目攻关突破,成效开始显现。以青海省特色优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延长产业链接技术为重点,充分利用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对资源综合开发、高效节约利用和循环利用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攻关力度。如盐湖化工产业已形成钾、钠、锂、镁、硼、溴等多元综合利用的格局,其中850万吨氯化钾、450万吨纯碱、10万吨金属镁、6.2万吨碳酸锂等;盐湖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建成试投产,盐湖化工与能源化工、有色冶金等产业融合发展。高纯电熔镁砂系列产品产能和品质达到世界前列,广受国内外市场认可。海西州新能源产业已建成并网发电项目178个,装机容量596.7万千瓦,今年新能源并网容量将突破1千万千瓦。高原特色生物产业正在建设藜麦、黑枸杞深加工、虫草籽实体培育等项目,这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都取得实质性突破,产业的集群效应日益显现。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受客观条件、科技人才支撑、政策落实等因素的制约,加之随着国家全面深化改革、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工作的调整跟进还不够及时。目前,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有:
(一)产业间耦合发展和产业链条延伸不够。工业结构初级化明显,循环经济发展所依赖的环保产业发展比较缓慢,而原料工业和初加工工业的产值比重大,工业增长主要依靠资源的初级开发和粗放经营。全省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对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低,产业关联度不高,产品附加值不高,大量副产物和废弃物无法利用,企业负担大、负债重,既不利于推行清洁生产,又不利于以行业或企业群为单元,实现资源在企业之间的循环。
(二)创新能力严重不足。这是青海很大的短板,发展循环经济最关键的开采技术、环保产品技术、节能技术和综合利用技术水平不高,要素利用率低,产品质量普遍不高,效益低。青海省矿产资源具有共生矿、伴生矿多的特点,分离技术、工艺要求高,缺乏在国家级层面的研发机构的技术支持。总体上看,资源的利用率不高。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虽然保持了持续较快增长的态势,但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实力的龙头骨干高新技术企业仍然偏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普遍不强,关键技术、设备主要靠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少。
(三)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机制不健全。企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力军,作为市场主体,企业是以效益最大化为目的的,发展循环经济如果科技攻关上不去,势必会一定程度影响到企业的利益。因此,由于内在动力缺失,再加上国家层面帮助支持不够,“十二五”期间安排各类支持资金8.98 亿元,“十三五”至今仅投入1.95亿元,再加上缺乏在市场价格方面的扶持,一些企业缺乏对循环经济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同时,由于青海大中型企业经济实力普遍不强,导致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缺乏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资金投入,严重制约循环经济的发展和提升。
(四)人才要素支撑不强。这可以说是青海最大的短板,青海人才数量不足,结构也不合理,大部分企业既缺乏科技研发人才,又缺乏技能型人才,员工整体素质不高。人才难以留得住,且分布不够均衡。人才资源与产业结构匹配性不强,在循环经济产业链条上的各环节经常出现人才断链的现象,复合型人才短缺问题更加突出。人才队伍整体创新能力不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较少。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不足,特别是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本土化率偏低,企业与院校之间在人才培训的结合和对接方面做得还不够,人才发展环境还需不断优化。
此外,循环经济促进法已经实施近10年,青海省相应的配套实施办法至今还没有出台;全社会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宣传力度还需持续加大。
四、几点建议
青海省循环经济的发展,一方面需要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社会各界协调推动,共同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同时,也迫切需要国家层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一)建议国家层面研究推进《循环经济促进法》修法工作,由于《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已近10年,与新时代发展要求不完全相适应,要按照保护生态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决策部署,增强法律的导向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明确有关各方职责,建立覆盖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处理者、监督者的法律责任体系,进一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市场推进、社会鼓励、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法治保障,提升循环经济法治化水平。
(二)建议从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实验区是国家纳入“十一五”规划的重点项目。发展循环经济也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重要思想,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的重要举措。国家层面应进一步探索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积极创新体制机制,从青海特殊的省情和生态地位出发,研究出台促进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中央层面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努力形成国家、地方共同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的良好格局。
(三)研究建立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省部际协调机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进一步突出青海盐湖资源的全国战略性地位,在有效保护好生态的前提下,统筹协调青海及周边地区优势资源开发,推动资源优势互补,着力解决煤炭及天然气资源配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国内外合作等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问题。
(四)建议国家制定金属镁发展的技术标准和镁产业发展的节能、减排等市场准入条件。将青海盐湖镁、钠、锂、硼等共伴生资源利用列入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在国家层面研究出台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差别化税收优惠政策,依据行业类型设置和技术工艺水平,分级确定税费征收标准。
(五)建议国家建立国内钾肥储备制度。青海柴达木盆地的钾肥资源占全国的97%,是全国最大的钾肥生产基地。建议国家建立储备制度,并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完善产品进口管理,以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市场供应。
(六)建议国家设立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盐湖资源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研究,发展具有我国特色的盐湖科学技术支撑体系。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科技攻关,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加快盐湖资源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支持建设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新材料开发重点实验室。支持高科技大型装备、成套生产线等设备研发。
(七)建议国家支持盐湖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盐湖新材料、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生态和环保投入,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建立健全盐湖资源及其周边环境变化监测网络体系,在盐湖周边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加大地质勘查投入,重点针对盐湖及深部盐卤、黑色和有色金属、石油和天然气、油页岩、黄金等重要矿产资源强化勘查力度,增强循环经济发展的资源保障。
(八)建议国家加大青海及周边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通道。同时,尽早开展格尔木至成都铁路建设前期工作,在“十四五”时期开工建设。
(九)打造以青海为起点的“一带一路盐化走廊”,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在国家层面支持和引导青海盐湖企业与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盐湖资源开发、进出口贸易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从投资、税收、信贷、进出口等政策上支持企业到国外成矿条件较好的重点资源区勘探开发钾等盐湖资源。
(十)建议国家积极推进“智力援青工程”。在全国范围营造到西部建功立业光荣的氛围,建立人才保障工程专项基金,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大幅提高高原地区工资待遇,为当地和援青人才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和安心创业条件。
关于青海省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 循环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组
日期: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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