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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日期: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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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地处青、甘、川交界区,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总人口27万人,有藏、蒙古、汉、回、土等17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3%。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地理位置,黄南成为境外分裂势力渗透、破坏民族团结的重点地区,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近年来,黄南州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自觉从政治和大局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用心用情用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助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和谐黄南”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坚定方向,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政治担当。面对复杂的州情,黄南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站在维护全州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坚决贯彻执行省州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省州委的决策意图作为人大工作的方向,与省州委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联系代表、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深入基层,及时把中央和省、州委的声音传达到基层干部群众当中。在维稳关键时期,发出《致全州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号召各级人大代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反对分裂、带头弘扬正气。针对我州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中存在的不会讲、不愿讲、不敢讲问题,州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州“两会”期间和民族宗教人士培训班上,以《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为题,用藏汉双语讲解,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相适应,在各族干部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中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主导立法,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坚持问题导向,自觉将地方立法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去谋划,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目前,黄南州颁布实施的条例法规有《藏语文工作条例》《义务教育条例》《藏传佛教事务管理条例》等10部。2013年颁布实施的《黄南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为保障和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2015年,根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立法规划,将民族团结进步立法列入主要内容,于2016年颁布实施了《黄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同年12月,制定了《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这些立法成果对自治州行使自治权,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培养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立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始终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主导立法选项、指导法规起草、立法决策、立法协商,加强立法工作力量,增设法制工作委员会,配备了人员,制定出台了《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工作规范》《立法协商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州立法工作的意见》等。设立了四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气”。为推进精细化立法,现初步考虑设立州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团。常委会扎实履行法定职能,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联防工作的要求,作出《加强人民联防工作的决定》《全面依法治州的决议》《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建设平安黄南、法治黄南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三)聚焦重点,监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更加精准有效。习总书记强调:“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坚持以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保障稳定作为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五个黄南”建设主题、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事关民族事业发展的问题实施监督,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稳中有进、协调发展。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专题视察和调研,将调研与精准扶贫政策宣讲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督促扶贫政策落实,推动全州脱贫攻坚工作。围绕州委中心工作,落实十九大精神,开展全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题调研,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开展全州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调研,推动全州文化旅游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积极参与全州社会稳定、重点项目建设等调研督导任务,结合黄南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相关工作。
  重视条例实施监督,对《黄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管理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对全州宣传贯彻《黄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推动条例在全州贯彻落实,同时,为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要求政府制定实施细则,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藏医药传承保护及创新等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推动了党的民族政策的有效实施和落实。
  (四)突出主体,发挥人大代表模范带头作用。坚持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工作,邀请少数民族代表参与相关立法、监督等活动。挂牌设立了“代表接待室”,建立了人大门户网站,进一步拓宽了代表参政议政渠道。人代会上推选藏、回、蒙古族农牧民代表为主席团成员,着民族服装在主席台前排就坐,展示和体现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地位。注重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组织州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全国、省、州人大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在提升履职能力的同时,安排民族政策学习培训内容和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延安红色文化教育,引导人大代表坚定理想信念,在促进全州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确保代表建议有效办理落实,制定出台《黄南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及办理办法》和《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结果考核办法》,实行“三见面”(建议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与代表见面),“三通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在人代会期间向全体代表进行书面通报、在常委会例会上向全体委员通报、在黄南报等媒体上向全社会通报)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代表建议提出及办理工作机制,发挥了代表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针对代表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省州县人大代表深入到四县边远贫困地区,就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精准扶贫、“十三五”规划、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运营情况及学前双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开展集中视察活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州政府“照单全收”,制定方案,并对依法管理宗教场所、优化教育布局、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规范使用街面“双语”文字、加大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文化村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五)强基固本,人大工作始终充满生机活力。把学习型机关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结合起来,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民族宗教形势教育宣传活动,在机关楼道张贴悬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民族团结意识,机关民族团结工作取得新成效。2018年,州人大机关被州委列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单位。高度重视机关年轻干部和民族干部的培养交流,积极向州委、组织部门推荐,一批从人大法制环境里锻炼成长起来的干部走向新的岗位,又有一批年轻干部充实到人大机关工作,做到机关工作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重视机关联点村尖扎县上李家村帮扶工作。常委会主任会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联村帮扶工作,主要领导亲赴联点村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问题,落实项目,先后为联点村协调落实危房改造、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500多万元。由常委会副主任夏日仓牵线搭桥,爱心企业为我州各族贫困群众捐赠羽绒服4000套,折合人民币835万元。更登桑布活佛成立黄南州更登桑布慈善协会,佛家的善缘与现代公益理念相结合,十余年来一步一个脚印,致力民族公益事业,助学济困,截止目前,为贫困地区各族群众捐款捐物累计达人民币1.2亿元。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2017年度扶贫帮扶先进单位。
  加强州、县、乡人大工作,中央18号文件、省委14号和州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意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全部配备到位,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委员比例达到50%以上,县乡人大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全州人大系统整体监督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成效亮点
  (一)民族关系更加团结和睦。各民族包容互助、团结友爱的历史传统不断深化,在同仁隆务老街和谐共存“四教一条街”(藏传佛教隆务寺、伊斯兰教清真寺、汉传佛教圆通寺、道教二郎庙),堪称民族文化互融和宗教包容的典范;更登桑布活佛向隆务清真大寺捐赠10万元修缮款,为进一步巩固、发展、维护各族群众大团结树立了榜样和典型;在春节、藏历年、开斋节等民族传统节日各民族相互走动祝贺;在主要街道和楼顶悬挂、放置民族团结为主题的藏汉双语宣传标语,营造出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干部群众藏汉双语互学成为常态,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二)民族团结更加深入人心。各族干部群众“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入人心,农牧区家家户户主动张贴悬挂领袖画像,表达对党的感恩之情、对领袖的拥护爱戴。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演讲的“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的内容,在微信等媒体上广泛传播,被黄南广大干部群众点赞。2017年,在黄南州第三届“民族团结杯”民族传统射箭邀请赛开幕式上,各族运动员手挥国旗高举“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藏汉双语大型标牌的场面,激动人心,得到观众雷鸣般的掌声,这充分表明黄南各族群众爱戴领袖、团结一心跟党走的立场和决心。近期,隆务清真大寺首次隆重举行升国旗仪式,以在宗教场所悬挂国旗的方式表明了宗教人士和穆斯林群众的爱国情感。
  (三)党的基层基础更加牢固。更加丰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内涵,注重夯实创建基础、思想引导、典型培育、民生改善和依法治理,自2013年以来,召开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隆重表彰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战线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面对全国和周边地区复杂的民族宗教形势,我州各族干部群众坚定不移地维护“团结、发展、稳定”大局,自觉抵制各类民族分裂思想的侵蚀和民族分裂势力的渗透,守护了各民族团结和睦、安居乐业的良好态势。2016年,州县乡换届选举中组织推荐的候选人均以高票或满票当选,新当选的261个村“两委”班子成员用本民族语言重温入党誓词、向宪法进行庄严宣誓,从内心深处表达对党的忠诚和宪法信仰,体现了各族人民团结一心、爱党爱国、中华民族一家亲的信心,黄南的政治生态、民族团结氛围达到有史以来最好的时期。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取得突破。在宗教界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热潮,组织活佛、阿訇及伊协委员召开“学习十九大、贯彻十九大、黄南怎么办”座谈会,旗帜鲜明地向宗教人士讲清楚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没有法外寺院更没有特殊公民,有序实施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工程,有效解决了一批宗教领域的民生问题。成功举办以“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佛教论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广大僧尼“五个认同”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维护寺院和谐稳定的基础更加牢固。通过开展“我为精准扶贫献爱心”、扶贫“百僧联百户”等活动,掀起了广大僧众帮扶济困、团结互助的热潮,传递了正能量,营造了好氛围。
  (五)民生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民生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支撑,全州固定资产投资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泽库县“拉格日”现代畜牧业经营模式得到国家农业农村部的肯定;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成为青南地区首个脱贫“摘帽”县,特别是引进的天津瀞度矿泉水企业从2016年起,每年给河南县1440户、5400名贫困人口,每人无偿补助扶贫资金500元,并逐年递增,大力助推了河南县提前脱贫。我州被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农牧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标升级,不断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了各族群众精神相依、人心凝聚,形成了各民族大团结、全社会共同进步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