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法制委、法工委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通过统一审议和审查法规案、召开立法专题会议、编制立法规划计划、组建立法智库、制定工作制度、落实改革任务等,打出了一套环环相扣、步步推进的立法“组合拳”,以新的担当、新的作为、新的成效实现了新一届立法工作良好开局。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保证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和党组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伟立足全省工作大局,超前谋划、提早部署,接连组织召开了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全省立法计划暨组建立法智库会议、委员会全体干部会议,认真总结以往工作,深入查找影响立法质量、提升立法效率的困难和问题,强谋划、抓布局、明思路、提要求,为新一届立法工作规划了蓝图、明确了任务、提振了信心、指明了方向。委员会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常委会和党组关于加强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的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党的领导,重大问题主动请示汇报,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发挥统审职能,增强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在统审过程中,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点,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正确处理“专审”和“统审”关系,正确处理与其他委员会、办公厅之间的关系,创新工作方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建立打包修改统审制,发挥智库专家作用,强化沟通协调,实施精细化立法,立法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半年来,委员会共召开5次全体会议,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共完成38部地方性法规的统审工作,其中,修改省级地方性法规1部、打包修改10部、打包废止2部;审查报请批准的市州法规条例25部(制定6部、打包修改14部、打包废止5部)。委员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坚持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在统审打包修改生态保护和“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法规条例中,强化责任担当,紧盯法规草案中与上位法抵触、降低标准等问题,对法规案中行政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与“放管服”要求不符合、调整对象概念不清等30多个问题,通过召开立法协调会、座谈论证会等形式,及时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常委会会议审议之前,提升了立法质量和效率,保证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与改革要求得以贯彻落实。完成了海东市及海西、海北、海南、玉树、果洛等州立法条例和立法程序规定的指导和审查工作,实现了八个市州立法程序规定全覆盖,为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奠定了基础。
三是落实改革要求,推进立法工作创新发展。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质询工作制度的改革任务,探索开展立法评估工作,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先后到海南省、广东省学习考察开展质询、立法评估、代表约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工作和相关制度建设的经验与做法。委员会结合我省人大工作实际和开展质询工作的重点问题,认真借鉴,反复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起草了《青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质询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草案)》,已经主任会议同意提请省委深改小组会议审议。同时,委员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多篇调研报告,提出了开展立法评估、探索适时建立立法研究基地、建立法规审议责任制等工作建议,加强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促进立法工作创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意见,草拟了《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任务分工方案》,会同办公厅通过邀请立法智库专家专题辅导,举办机关干部宪法知识专题培训班,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等活动,提升了干部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执行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是统筹谋划工作,提升立法综合服务能力。委员会科学编制工作方案,注重协调沟通,狠抓工作落实,完成了2018年立法计划、2018-2022年立法规划、2018年审查批准法规条例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高度重视立法智库建设工作,在认真筛选、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常委会立法智库组建会议,向71名智库专家颁发了聘书。积极推进智库专家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智库专家工作规定(试行)》,为促进智库专家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半年来,共接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5件,受理公民审查建议1件,省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和测试工作顺利推进。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建议反馈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等30余件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此外,对涉及法工委的8件落实党的十九大重要改革事项提出了工作方案,草拟了2018年依法治省任务分解清单、2018年立法协商工作计划,年度和五年法规汇编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强化自身建设。委员会紧跟新一届常委会领导班子的工作思路、工作要求和工作节奏,及时调整工作状态,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能力建设,努力提升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水平,自觉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重视立法能力建设,精准设计课程、优化人员结构,以学定教、以教促用,对全省60余名各级人大立法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18名省人大及市州人大立法骨干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18年第一期立法培训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打造一支立法为民、敢于担当、素质过硬、廉洁自律的立法干部队伍。
委员会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人大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促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机制还不完善;立法的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立法的基础工作有待加强;立法队伍和立法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之间还有一定差距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下半年,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法规案统一审议工作。对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的5件立法项目,注重加强与人大相关专委、省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坚持提前介入,深入调研论证,推进立法协商,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渠道,协调解决立法中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和重大意见分歧问题,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升精细化立法水平,提高立法质量。
二是积极推进立法评估工作。注重发挥立法智库专家作用,拟以委员会自主评估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等形式,拟定评估方案,按照常委会要求,根据工作职责,选择部分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法规项目探索开展立法评估工作,为今后完善相关制度积累实践经验。
三是探索举办首次法治论坛。围绕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发挥立法部门、智库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拟举办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主题的法治论坛,通过交流辩论、启发思维、凝聚智慧,深入研讨,为制定完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面的制度规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是扎实做好立法综合服务工作。注重加强联系沟通,及早启动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草案、审查批准法规条例工作计划草案编制工作。加强立法队伍培训和基层立法工作指导,做深做细做实立法基础工作,规范立法活动。继续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完成平台运行测试和工程验收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推进委员会自身建设和党支部工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努力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立法综合能力。